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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凤梅被问愣了,几个男知青都无语,搞了半天是处处占了便宜,好处拿了好人她做了最后还觉得人家都欠她的。

还没回屋顾清清听了两人的对话,又回来对孙玉洁说:“孙姐,我不怎么会做饭,于知青要打水又要砍柴的也累,你要是不嫌弃的话和我们一起搭伙吃饭。”

孙玉洁有些激动地说:“谢谢清清收留我了,不然我还不知道去哪里吃饭呢,以后饭我来做。”

他哪有不同意的,这简直是意外惊喜,她早就不想王凤梅一起搭伙吃饭了,顾清清他们一看条件都很不错,她自己的条件不好,不好意思和人家搭伙,不过现在顾清清开口她还有什么不好意思的。

顾清清推辞说:“那怎么可能,不过有好多我都不会,你要教我,你就当我的师傅吧,我要学习做饭,不然以后离开你们还不知道怎么生存呢。”

顾清清确实想学做饭,她的原身之前在外人的面前都是娇娇女,她们家厨房的又是公用的,她的养母为了立好人设,加上也想把原主养坏,从来没让原身进过厨房,原主连体的衣服都不会洗。

至于她的就别说了,前世千金大小姐,出生就在蜜罐长大的,家里的佣人厨师都很多个。

有重要纪念日时她会做一点烫水讨好老人,不过都是厨师阿姨准备好的食材,她只要按要求放进锅里就可以了,就连翻炒都有人指点,所以她也什么都不会。

当然她邀请孙玉洁一起主要是她不敢单独和于向南一起吃饭,之前与林逸阳一起都被人说闲话,两人单独名声只有更不好。

她现在还没有考虑好要不要和于向南这一世,不过她对于向南还不够了解,于向南给她的感觉很不一样。

前世她家世好长相出众成绩优异,追求她的男性什么样都有,大部分都是才貌双全,家世也不错,不过一百个出来的九十九个都是讨好她的,剩下那一个是家里被迫来接触她的。

他们送她礼物动不动就是几十万甚至上百万的,但没于向南真诚,虽然于向南也是见色起意,但的确真心对她好。

但叫她和个刚认识没多久二十岁的毛头小子处对象有点难,先了解了解再说。

其次,她不会做饭干,干体力活也不行,让于向南一个人煮饭又砍柴打水,上工时还要给她干活,一天下来确实很累,她做不到袖手旁观。

孙玉洁来以后于向南就只负责打水和砍柴,其他的他们负责就行。

最主要的是她现在看王凤梅有点不顺眼,不是说她和两个男搭伙吃饭就是吊着人家吗?她把孙玉洁喊走看她怎么处理?

如果她不把孙玉洁带走,孙玉洁什么都没有,要用王凤梅的锅碗瓢盆,估计还得一起吃饭。

把孙玉洁带走,男知青估计不会和王凤梅吃饭。

都决定分开了,几个老知青就开始分柴火,锅碗瓢盆。

林逸阳懒得和他们争执对杨远航说:“航哥,锅碗瓢盆我那一份给你了,你自己分,菜地我就要前院这一溜,自留地我要我地里的,不服的就全部拔掉,柴火给我留点就行。”

他早就不想于向南他们分开吃了,他没听见顾清清亲口抱怨和他们搭伙的事,不过昨天刚好听见苏瑶当成笑话给王凤梅说。

不管是真是假心里都不舒服,而且大队传关于三人搭伙的那些话的确不好听,他才趁机提出一起搭伙了。

昨天和沈曼秋发生关系,他就想盖房子搬出来住,沈曼秋的年龄不够领不到证。

不过农村十五六岁结婚多的去,到了年龄结婚的也没几个回去领结婚证。

别说农村就是城里很多也不领结婚证就住一起,他们两人先住一起等沈曼秋满十八再领证就是,以后是好是坏都是他们自己的事。

至于沈曼秋同不同意他没想过,反正已经是他人了,不同意也没有办法。

反正昨天那么热情肯定是喜欢她,最后一步是他也清醒了,没想到老天爷都成全两人。

他本来打算跟沈曼秋商量好再公布出来,没想到王凤梅大清早地起来闹,还说得那么难听,就没经过和沈曼秋商直接说出来。

经过商量下来,顾清清那里锅碗瓢盆都是现成的,除了口粮什么都不用带。

除了菜地和自留地里的庄稼其他的孙玉洁也不想要了,和王凤梅那种人吵吵闹闹的有损自己的形象。

杨远航和王凤梅就分吃饭的碗筷,锅碗瓢盆和王凤梅共用,谁的速度快就算谁的。

杨远航周宁一起搭伙,王凤梅单独吃。

沈曼秋倒霉地拉肚子,感觉把肚子的存货都掏空了,还臭得要命,庆幸大雨天味道冲散了,不然这厕所又是半露天的,那股臭味估计前后院和左邻右舍都能闻到。

在厕所蹲半天才感觉好点,刚刚急急匆匆没注意,现在才发现她就蹲在几根木头上面,木头都有些腐坏了,现在还湿答答的。站起都有点胆战心惊的。

难怪当初原主看到厕所彻底地崩溃了,人家家里是有独立卫生间。

沈曼秋还没见过这样的厕所,前世小的时候家里也是旱厕,但都是水泥钢筋建的,看来如果真的要盖房子得修个厕所。

磨蹭半天才从厕所出来,就看到林逸阳打起雨伞在不远处站着,一看就是等她的。

沈曼秋有点尴尬,也不知道那味道对方闻到没有,实在太上头了。

林逸阳走过来把伞撑在她头上说:“你傻了,站着淋雨,身体又不好淋感冒有你好瘦的。”

沈曼秋白了她一眼说:“你才傻,跑在厕所门口来闻屎。”

书中这人外貌家世智商和二号男主相差不多,就是情商不够用,其实区别还是很大。

于向南身高一米八五,书中说是穿衣显瘦脱衣有肉那种,皮肤比小麦色偏白一点,穿着也讲究,来这么久都是天天都是里面背心外面衬衫。

林逸阳呢,个子比于向南还要矮一点,不过体形用魁梧来形容,下乡四年晒得黑黑的,还经常穿一身都不合身的衣服,不是衣服紧就是裤子短的,要不戴眼镜和当地人没什么区别。

林逸阳笑笑也没说身份说:“先回去,等雨停了我们一起去公社,我有事和你商量。”

“好。”沈曼秋没说什么,事情还是要说清楚的,在这之前两人什么关系都没有,这知青点也不是说话的地方。

刚从前院回来的苏瑶看到林逸阳的亲密的动作,有点不可思议。

书中两人在一起可是因为她原身的原因林逸阳不得不娶沈曼秋。

现在两人这么早就在一起,动作还这么亲密,她的小翅膀不可能扇这么快吧!

苏瑶觉得沈曼婷并不简单,书中有顾清清那个大冤种补贴,专门负责做饭过得安逸得很。

现在没有顾清清的补贴日子不好过,就找个人养自己,于向南连个眼神都不给她注定不会有结果,她立马就放弃。

没有于向南,林逸阳确实是个不错的人选。

林逸阳也不比于向南差,性格开朗,有种中央空调的感觉,不管长相还是性格都不是她喜欢类型,也不知道原主怎么就爱得死去活来。

沈曼秋回来两人各自回屋了,厨房王凤梅他们在吃饭,孙玉洁在打包她剩的粮食。

沈曼秋没想到就这么结束了,按书中顾清清的性格,不是要和王凤梅干一架吗?

书中原主和孙玉洁讨论她靠于向南两人养才过得那么好,被于向南的小迷妹故意添油加醋地传给顾清清,顾清清可不分青红皂白地就打原主。

还说原主会游泳,跳水自杀是装的,是陷害王凤和博取大家的同情,原主就这样当工具人给王凤梅洗白。

当时沈曼秋还评价说人都昏迷了还能装,结果书粉都说会游泳的自杀死不了,都替王凤梅打抱不平。

没想到现在就这样轻易接过去了,看来都是看人来的,以后做人不能再老实,不然人家都觉得你好欺负,

不过这么一闹,顾清清就算和苏瑶和王凤梅交好,估计也是交钱不交心,不管怎么心里多少都会有点疙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