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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书吧 > 都市言情 > 这个保安原来是个人渣 > 第185章 不一样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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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小果看着眼前这个北方的男人,只见对方摇摇头,“你们都说完了吗?”

众人谁也没有说话,只见这个人继续说道,“我不认可你们的结论,首先我提醒你慢一点,如果太快,容易忽略很多细节。香港警方在2001年的时候,因为梁姓警官被杀的那个报警的地方并没有录音。”

“第二,我总觉得这好像是一个圈套,故意把三个事情拼接在一起,按照我的逻辑观点,应该是这样的!”

“2001年一个姓陈的警察和梁警察两个人,因为换了一下,所以发生了这样的事情,是不是说有可能,一开始就冲着这个姓陈的警察去的!”

“第三,现场遗留的口罩,是不是栽赃陷害?我觉得存在这种可能,我觉得一个警察,不可能犯这样的错误,留下带自己血迹的口罩,这么明显的证据,除非犯罪嫌疑人和猪一样蠢,或者是说他把所有的人都当成了猪!”

“这个漏洞,我们在第二个案件当中就可以看到,他为什么选择一个鲜红的衣服?犯罪心理学,考虑到犯人在犯罪的时候,一般情况下都会选择深色的衣服,不会选择一个大红的衣服,让别人引起注意!”

“所以这个反常的现象,我认为应该是冒名顶替,甚至我有理由认为,左右手虽然都可以开枪,但人一定会利用自己最熟悉的那只手,所以我有理由认为,抢劫银行的时候应该不是这个姓徐的!”

“而且最让人可疑的就是,人都死了,法院还开庭审理,按照我们的法律要求,人死亡之后,就不应该在追究法律责任,因为这个人已经死了,什么可以对一个死者进行审判?”

“这是我没有办法理解的,而且在隧道内发现,有五块镜子,其中有4块被移动过,所以这是经过精心策划的犯罪!”

“并且在案件发生之后,虽然在姓徐的警察摩托车上发现了一张巡查记录,但是这种情况下已经不能够作为证据了,因为摩托车就在外面停着,谁敢保证不是有人故意放上去的?”

“我们回到案发现场,手枪怎么就打中了一个人的腿部,那只能是平行射击,给出的解释过于巧合,手枪落地,走火了!”

“按照我的理解,应该是不是四个人,更不会是三个人,而是五个人,姓徐的警察很有可能是被冤枉的,当然我这没有什么证据!”

“人死之后在现场找到的,一把生锈的手枪,号码就剩下后三位了,已经不能够肯定就是2001年丢失的手枪!”

“我就不明白了,在香港一些玩具天上转一圈,就可以组装一把自制的手枪,通过射击协会就能够搞到子弹,为什么还要冒这样的风险?”

“如果说是为了钱,他可以继续进行抢劫,如果为了报仇,那么这里面又有什么说法?”

“如果有五个人,三颗子弹,利用先发制人,迅速干掉一个,然后另外两个人控制住,最后在杀死另一个警察,这种情况还是符合犯罪心理学的,一挑二,我不太认可!”

“二打二我也不认可,我觉得没人这么傻,再狂妄的人也不能够做出这样的行为,再加上本身又是一个警察,经过严格的训练,怎么会犯这么低级的错误?”

“还有一点,有一个警察活了下来,他说,现场只有三个人,是不是说他在受伤之后,没有看到另外两个人。又或者说三个人本来计划共同犯罪,其中两个人就商量好啦,为的就是让第三个人背黑锅!”

“任何既得利益者,为了保护自己得到的利益,肯定要进行阴谋手段,那么我们想问,究竟谁是这三起案件的既得利益者?”

“好像没有人能够得到好处,所以我觉得这件事情不是这么简单的事情,历史上有很多谜题都是这个样子。”

王珊珊的大哥就不这么认为,但是自己又没有话题反驳,于是拿出手机打了个电话,过来大概10分钟,大家正在吃烧烤的时候,又上了一个人,这个人穿着一身警服就上来了。

看样子是刚下班,大概40岁左右,王珊珊的堂哥就这样介绍,“来大家认识认识,这是我发小,你们可以称之他为F先生!”

孙小果一看这个人可不简单,虽然自己不认识对方,但是也听说过对方的名字,在警界也是一个出名的人物,这个人坐下来之后,用手摸了摸王珊珊的头,“小丫头几天不见,越来越水灵了,有男朋友了吗?”

王珊珊嘟嘟嘴,“你又欺负我,小心我找你妈妈告状!”

原来人家都认识,这时候,王博阳把刚才关于香港这个案件讲述给F先生听。

这个人听完之后,看着眼前的木鱼,似乎眼睛里有了一丝别样的想法,“我想请问,你是否了解华清大学发生的那个案子?”

没想到对方直接摇摇头,“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我也没有听说过!”

对方感觉非常失望,“这个案件你可以了解一下,因为照顾这个女孩子很多年的保姆,就是你老家省会的一个女人,这个女孩子可真不容易!”

没想到对方直接摇摇头,“不好意思,我不感兴趣,从我离开家乡那一刻,我好像没有什么值得留恋的东西!”

“我对你说的这个话题不感兴趣,更重要的是,华清大学的案件,我从来就没有听说过,可能是我那时候年纪太小,虽然北京距离我们家并不算太远,但是我们家的家庭条件就决定了,我不可能知道这件事情!”

对方突然间有了兴致,“那你怎么会对香港的这个案件这么了解?”

没想到对方直接就给了一个让大伙都想不到的理由,“因为我一个朋友对这个非常感兴趣,所以天天拉着我研究,每天都跟我讲这件事情,我听来听去觉得不对,因为我觉得任何人进行犯罪,都有他自己的理由,如果法律不能够给自己伸张正义,那么放弃法律采用任何手段,都是正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