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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说话,她为了解闷,自顾自地跟他解说。

“你别看冰糖葫芦做起来很简单,但要把外层的糖壳做得又脆又薄,是有诀窍的哦。”

她向嘉应神秘地眨眨眼,“我在小吃摊当了一年学徒,才从老板手上偷学到的。”

“手搓糖葫芦的第一步,是熬制糖浆,这是最关键的一步。首先,按照半斤糖一斤水的比例,往锅里加糖加水。”

“熬煮的过程,要全神贯注地盯着火候,糖浆一样要熬制得刚刚好,多一息少一息都不行。”

“费心程度跟炼丹不相上下。”

糖水在火苗的烘烤下,像肥皂泡沫一样翻滚。

叶晓曼时不时用筷子在锅里搅一搅,让糖汁融化均匀,防止边沿烧焦了。

剩下的时间,她双手搭在膝盖上,专注地盯着锅。

嘉应看她的侧脸,脸颊圆润,睫毛垂落,鼻尖轻翘,老实乖巧,完全看不出这样的一个人发疯时的叛逆。

等到糖汁的颜色逐渐变得焦黄,叶晓曼欢快地说:“可以了。”

她从篮子里取出一串已经用竹签串好的草莓,让锅微微倾斜,她不是直接把草莓戳进滚烫的糖浆里,而是很有技巧地翻转着草莓,用草莓沾糖浆上面沸腾的糖泡泡。

这样做出来的糖葫芦,不会把娇弱的水果融坏,能够在外头形成薄薄的一层糖壳,锁住草莓的新鲜甜美,酸甜适中,非常可口。

她熟练地做完一根,插在稻草靶子上冷却。

嘉应在旁看着,忍不住问:“怎么知道糖汁熬好了?”

嘉应终于愿意跟她说话了,叶晓曼心潮澎湃。

“你问到了第二个制作要点,听好了,这个是糖葫芦制造世家的压箱底秘~密~”

她笑眯眯地卖圈子:“你帮我拿点凉水过来。”

嘉应走回房间,提起桌上的水壶,倒了一碗水,端过来。

叶晓曼用筷尖在锅里转了一圈,蘸取些糖浆,再把筷尖放进凉水,用凉水快速冷却糖。

她把筷子举到嘉应面前,“你尝一尝。”

她还坐在炉子前的矮凳上,嘉应弯下腰,张嘴,尝到了筷子的甜。

叶晓曼说:“你咬一下。”

嘉应照做,糖块嘎嘣脆,在齿间裂开。

叶晓曼传授经验:“就这样咬一下,糖块吃起来脆脆的,就说明熬好了,如果吃起来粘牙,说明还得再继续煮。”

她一边讲,手下没有停,趁着糖浆在最好的状态,飞快地把篮子里的水果全裹上糖。

给嘉应制作了十几根糖葫芦。

嘉应内心,因为吃完袖底储物空间里最后一根糖葫芦的惆怅,消散了。

他没有拒绝叶晓曼递过来的稻草靶子。

糖葫芦插在上头,像卖货郎举着的草棒子。

叶晓曼很温柔地瞅着他,“吃一根吧,刚做出来是最好吃的。”

嘉应坐在院子中的凳子上吃糖葫芦,叶晓曼笑眯眯地撑着脸,隔着圆桌,看他一口一口地咬,嘉应的吃相很文雅。

他披散着头发,低头吃东西的时候,长发会披垂下来,他要时不时直起脖子,避免长发沾到食物上。

叶晓曼说:“我帮你把头发束起来吧。”

嘉应垂眸,没说好,也没拒绝。

叶晓曼当他同意了。

她走到嘉应身后,从储物袋拿出一把木梳,帮他梳头。

青丝如瀑,发质顺滑,握在手里如同丝绸,帮他整理仪容是一种美的享受。

叶晓曼拔下头上的银簪,咬在嘴里,将嘉应发鬓边的两绺长发抓到脑后,用银簪一扭一转一固定,银簪斜插,余下的长发披在身后,美观又不会再阻碍吃饭,完美。

她转到嘉应跟前,欣赏她的杰作。

嘉应如矜贵的大少爷看了她一眼,吃完最后一颗糖葫芦,他舔舔唇上的糖,依旧面无表情。

但照叶晓曼的观察,他看她的眼神柔和了许多,似乎心情不错。

她帮嘉应倒了一杯水,好声好气地请求。

“就目前的形势,收集船契,是上岸的唯一方式。”

“附近有一些地主不愿意上交船契,我觉得有必要利用武力说服一下他们。”

“您最近方便跟我出门平乱吗?”

嘉应优雅地端起茶杯喝了一口茶。

在叶晓曼期待的眼神中,终于矜持地发声:

“嗯。”

……

叶晓曼和嘉应肩并肩,身后跟着月慕山,带着一群小弟,立在村口的榕树下,她的面前,一群村民倒在地上东倒西歪,哎呀呀地喊痛。

这些村民全是人身蛛身,平时就利用蛛网捕捉些飞鸟虫子为食,食物匮乏的时候也会攻击血海上的居民,是周遭的一霸。

他们对叶晓曼的招降恶言恶语,态度嚣张,叶晓曼第一个就来收拾这帮刺头。

嘉应一出手,三招内,他们就跪了。

叶晓曼吹吹指甲,看着自己的手指,“愿意交出船契了吗?”

“咿呀嘿。”倒在最前面的蛛人,像是被翻盖的甲虫一样,几条黑绒蛛腿在空中一阵踢打,终于把四仰八翻的身体翻正,站在叶晓曼跟前。

这蛛人看着是村长的样子,鼻青眼肿地指着叶晓曼大喊:“我们是不会投降的,因为我们看不起你!”

叶晓曼抬起眼:“哦?”

蛛人:“你就是个只会靠男人的孬种,凭什么做我们的老大!”

其他蛛人也喧哗起来。

“没错,你离开圣子就是个炼气期弱鸡。”

“来啊,跟我们一对一单挑!”

叶晓曼伸手,月慕山立刻将一纸羊皮卷送到她手心。

她展开羊皮纸,清了清嗓子,开始抖落蛛村长的隐私。

“如果我的情报没出错的话,村长你年少的时候又穷又挫又弱,能有今日的地位,是因为靠着一张帅脸,入赘了前任村长的女儿,靠着老丈人的东风,才得到了人上人的地位。”

“可惜你不懂感恩,发达后就开始嫌弃赘婿的地位丢人,等着老丈人死后,就毒死了老婆,霸占了家里的财产,吃起了绝户,还把孩子改回你的姓。”

叶晓曼叉腰,理直气壮地问:“你这种人吃软饭没人骂,凭什么我就要被千夫所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