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几个坏仆人争着要在富翁张大大面前露一手,全都主动向穿黑衣服的少年冲过去!
黑衣少年缓缓地把手里的一麻袋稻谷放下,摆开姿势准备对抗敌人。
那些坏仆人压根没把黑衣少年放在眼里,从四面八方把他围了起来,打算狠狠揍一顿。
然而,这黑衣少年其实是个练家子,刚一动手,就显露出非同一般的身手。
只几招之间,他就把那些坏仆人全部撂倒了!
一眨眼的工夫,十几个坏仆人都被收拾掉了!
张大大一看,顿时惊呆,意识到自己这次碰到硬茬了,也不再轻举妄动,打算偷偷溜走。
但是黑衣少年可不让张大大轻易逃脱,大步流星地冲上去,伸出左手两根手指头,一把捏住了张大大的耳朵。
“刚才不是很嚣张吗?还想霸占西城的大米加工机器,你的脸皮怎么就这么厚呢?”
一边说着,他还一边拍打着张大大的肥大脸颊。
张大大被打得一点儿都不敢反抗,只能规规矩矩地站在那里挨揍。
过了好一会儿,他才挤出一句话:“小子,有种你就报上名来!”
“老子程处默!家住卢国公府,你想怎么样尽管来!”
黑衣少年豪情壮志地回应道。
“好!好!好!”
“打得好啊!”
周围的百姓纷纷叫好!
这时,张大大听到程处默的名字,半天都不敢吭声了。
原来这个程处默竟然是卢国公的儿子,卢国公是谁?赫赫有名的程咬金啊!
张大大除了钱还有什么?啥也没有!
在他程咬金程知节面前,他只能规规矩矩地当孙子。
今天在街上被程处默痛扁一顿,
明天,他张大大还要亲自跑到卢国公府上赔礼道歉呢!
这就是地位的差距啊!
“滚吧!别让我心情不好!”
看到张大大服软了,程处默一脚狠踩在他的屁股上,把他踹飞出去。
张大大连屁都不敢放一个,带着他的那些坏仆人灰溜溜地逃走了。
前一天,程处默在长孙冲家里吃饭,发现长孙冲家的饭菜极其美味,并且一点糟糠都没有,这让程处默感到非常惊奇。
一问之下,程处默才知道原来长孙家的管家每天都会带着人来这里,用大米加工机加工大米。
程处默本身就是一个武夫,第二天,他没让仆人跟着,自己捧着稻谷就奔过去了。
程处默原本的意图是,自己亲自来用大米加工机把稻谷加工一下,然后让他父亲程知节尝尝鲜。
等那时候,他老子肯定要表扬他一番的!
这么想着,程处默又笑了起来,而且还发出了那种只有国公家傻儿子才会发出的笑声。
正准备排队时,前面的百姓却对他说:
“卢国公府的少爷,您先来吧!您帮我们赶跑了恶人,应该让您先来的!”
程处默一听,有些惊讶,停下了脚步。
“对,少爷,您先来吧!”
“没错,要是没有您,今天我们恐怕都用不上这大米加工机了!”
程处默见到百姓们如此热情,自己又急于早点吃到香喷喷的大米饭,于是连连拱手致谢:
“那程处默就先谢谢各位父老乡亲了!”
谢过之后,程处默就跑到了队伍最前面,把自己带来的稻谷一股脑儿全倒进了大米加工机里。
接着,他又立即取出新麻袋开始装那些晶莹剔透的新鲜大米。
哗啦!
大米如同沙漏般流淌而出。
那一粒粒明亮的大米就这样出现在程处默的眼前,看得他眼睛都放起了光。
“这大米真是太好看了!比我家里厨娘捣鼓出来的不知道好看多少倍!
哇塞!闻着都是喷香的呀!待会儿回家一做,保证能把我那老爹馋得不行!”
程处默本来已经安排好事情,打算直接离开厨房,但他思前想后,终究还是放心不下,于是又折返回去,静静地坐在那里守着。
厨娘们看到平日里对厨房避之不及的少爷,竟然破天荒地坐在厨房间门口,都觉得十分惊奇。
夜幕逐渐降临,卢国公府家的晚餐也在慢慢准备好了。
扑鼻的米饭香气飘散开来,在厨房内回荡不已。
厨娘们作为第一批闻到这香气的人,都被深深地吸引住了。
“这大米的香味怎么如此浓郁?”
“真是太香了!我煮了几十年的饭,都没煮出过这么香的大米呢!”
厨娘们聚在一起讨论着。
程处默一边使劲吞咽着口水,砸吧着嘴,心中同时涌起一阵阵喜悦。
他心想,这大米光是闻着就很香,吃起来肯定更加让人陶醉!
这段时间,程咬金闲暇无事,就在书房里翻看些书籍。
原本程咬金是个糙汉子,最不爱看书。但现在没了战事,大唐进入了和平发展阶段,长孙无忌、房玄龄等人总说程咬金太过粗糙。虽然程咬金表面上嬉皮笑脸,但心里其实挺不是滋味,所以他决定在家发奋读书,争取摘掉自己这个糙汉子的帽子。
然而,程咬金看书没一会儿就开始犯困。用了整整五天的时间,《道德经》才看了一页不到。
“嗯?好香啊!”
程咬金正盯着“道可道,非常道”这句话时,一股清新宜人的香味突然钻入他的鼻孔。
程咬金立刻站起来,“古人诚不欺我也,都说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千斤粟。虽然我没在书中见过美女走出来,但这稻谷的香味可是实实在在的闻到了。”
说着,程咬金笑了起来。不过这香味越来越浓,他索性放下手中的《道德经》,离开了书房。
等他跑到大厅时,发现餐桌上已经摆满了丰盛的菜肴,那诱人的饭香正是从这里传出。
“哇!好香的米饭啊!今天这米是哪里收来的?”程咬金豪迈地坐在地上,大声询问。
周围的婢女赶忙回答:“老爷,这米饭是少爷亲自去除了稻壳,所以特别香。”
“少爷?”程咬金一听,看向身边的程处默。
“这米饭是你煮的?”程咬金问。
程处默笑着答道:“爹,你没听丫鬟说吗?这大米的稻壳是我去壳的,饭当然是厨娘们煮的。”
“坐吧!”程咬金指了指对面的座位。
程处默点点头,应了一声“哎”,然后坐下。
程咬金赞叹着说:“这米饭确实跟以前的不一样,闻起来很香,而且看上去一点稻壳都没有粘在上面,真是神奇!”
说着,程咬金拿起米饭送进口中。那米饭一入口,满口的饭香瞬间爆发出来,让他立刻兴奋起来,轻轻咽下,整个人仿佛被舒适的感觉包围。
“哇!太好吃了!我程咬金吃了几十年的饭,从未尝过这么美味的饭呢!”
程咬金惊叹不已,筷子迅速夹起碗里的米饭往嘴里送。只三下,一碗满满的米饭就被程咬金吃得精光。
“再来一碗!”
程咬金大叫一声,又接连吃了五大碗米饭,最后心满意足地拍着滚圆的肚子休息起来。
“这米饭的味道的确让人畅快淋漓啊!程处默,快告诉我,这米饭是从哪儿来的?”
程咬金笑着问。
程咬金深知自己儿子的能力,料定程处默搞不定这样的大米。
“爹,你这几天一直在家里读书,连长安城的消息都不知道了。现在长安城的东西两边各出现了一台神奇的机器……”程处默娓娓道来。
“机器?那是什么玩意儿?”
程咬金对这个词感到很好奇。
“爹,你先别打断我,听我把话说完。这台神奇的机器叫作‘大米加工机’,只要把稻谷放进去,机器就能瞬间吐出干净得一点稻壳都没有的大米!”
程处默详细解释道。
“这么神奇!”
程咬金听得兴起,“我们大唐竟然有这样的奇人异士,能够制造出这种神奇的‘机器’来?”
程咬金充满好奇地低声嘀咕着。
“那是当然,我听说这台机器的主人就是那位闻名长安的救世道童。”
程处默把自己偶然得知的一些小道消息也透露了出来。
“救世道童?!”程咬金听到这个名字,猛地一惊,立即站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