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继续昨天的话题。昨天说到了主角如果无法在另外一个主角和配角之间取舍,往往是含有挣扎的。但是问题是他并没有不做选择。
而是和我之前说的一样,或者说是亲缘关系过重,或者是儒家思想倡导的那样。
反正就是欺负弱者。欺负最小成本者。在两难的时候他(她)会趋近于让自己成本最低的那一个。
这是很典型的从亲情中沿革出来的恶习。很多的家长,只要不涉及到原则性问题,在自己孩子和其他孩子起冲突的时候会更偏向于对方的孩子。
不用说直接部分不分青红皂白的斥责自家孩子逼迫他(她)们道歉的人了,就算是安慰,其实也是让自己的孩子吃亏。
你不要觉得让孩子分析痛苦并以牙还牙很残忍,你到社会上要维护自己的权利就是只能以牙还牙的。
如果是刚发生冲突,你让孩子提出如何处置对面孩子,她(他)肯定会选择很重的刑罚。这时候就说这种形式是不公平的,因为这时候不理智,所以提出的要求有失偏颇。
但是有没有想过一个道理,只有痛的时候我们才是最清醒的。有没有一种可能,愤怒的时候的我们才是清醒的,然后家长安慰了,之后往往就说说“不痛不痛”,吹一吹,抚摸一下,给颗糖吃之类的。
发现没有,这些事情都没有弥补伤痛的意思,都是在减轻伤痛从而平息事端。这简直和学校的处事风格如出一辙。
然后最后再由一个权威的人给出应该赔偿什么,这个人可能是老师,可能是某个德高望重的老人。
但是问题是我都决定私了了,那就是应该是在不太过分的情况下,对方的态度加上赔偿能够让我满意。那为什么最后的赔偿是一个外人定的呢,意思是超出这个标准就是过分了吗?
就比如说我小时候被一个校霸打了,他按着我的头在桌子角上磕,半边脸都是血啊,班主任就让他给我道了个歉,然后给我送了个果篮,还是烂掉的,然后这件事就过去了,而且班主任还夸他道歉态度端正。
正常情况下我要求他退学不过分吧?我要求补偿我去医院开药的钱不过分吧?就算我让他给我磕一个都不过分吧?
虽然我父母当时不是很了解事情的真相,就是听了班主任故意往小事说了的情况,但是他们愿意这么相信老师本身就是不愿意为了我得罪老师。
因为就算他们不知道怎么回事,难道我的伤口他们没看见吗?虽然这么做确实是对我来说最好的结果,争也争不出什么结果,我也知道 不能更好了,但是我还是想说很多父母都是这样的。
他们不是选择错的事,而是他们没法对,只能在错里面选一个最好的结果。
而父母这种偏向于更低成本(大多数情况偏向外人)的做法,就是为什么会有人写出(现实中也有男闺蜜,女兄弟之类的戏码)主角照顾配角不管另外一个主角感受这种的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