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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文杰本想叫上温迪陪自己逛街的,毕竟她的审美眼光比自己强多了,但是一想到已经这么久不联系,自己对她已经没有多少兴趣了,把她喊出来容易,在想甩脱还要花一番心思,于是也就放弃了。他从金店走出来后就拎着这二百多个小金条去逛街,走进一家奢侈品店后,对着迎过来的销售说道:“帮我选两套商务西服,再选两套日常穿的休闲服。”

销售员低头看了眼何文杰拎着的袋子里满满登登的金条,又听到何文杰的话,知道今天是来了个大主顾了。于是笑意盈盈的说道:“老板您先到我们的贵宾室稍作休息,我马上就给你搭配好拿来。”

没过一会,何文杰的手上就又多了几个袋子,不得不说这些服务员的专业性没得说,像搭配衣服这种事完全不用何文杰费心,都给你弄得明明白白的。不过这价钱也挺美丽的,这半个多小时下来,又是小二十万没了。他走出店门时没想到正好迎面遇到梁爽和一个看起来三十多岁的男人挽着手走进来。“咦,梁爽,真巧啊,这是你男朋友?”

“嗯,对,介绍一下,这是我男朋友陈卓。这是我同学,何文杰。”

何文杰笑着说道:“你好,我手上有东西,就不和你握手客气了。”

梁爽看了一眼何文杰手里的几个袋子,她知道这家店的男装都是特别贵的,每件单品都要上万。就连她男友也不是经常光顾的,何文杰手里的这几个袋子加起来最少也得十万块。不过这些都不算什么,让她眼前一亮的是何文杰袋子里的那成堆的小金条。“你怎么买这么多金条?投资啊?上次买金链子不够,这怎么又开始买金条了。”

“不是,晚上有个庆功宴,这是我打算给员工的奖励。”

“这些都是?”

“那倒没有,之前我记得有一百来个人,不过我好就不关心公司的事了,现在不知道还有多少人,所以就先买200个。”

一直站在梁爽身边的陈卓原本就对何文杰这样年少多金的人比较排斥,何文杰的出现无疑会打压他的自信心。所以对梁爽和何文杰俩人站在门口聊天有些不自在,刚刚又听何文杰不但有自己的公司,而且给员工发奖品发的都是金条,他就更受打击了,别看他一副富二代的派头,穿名牌,开豪车,戴名表。但是他实际上兜里真没多少钱,他现在还没有接手自家企业的能力,所以平时的花销都是家里人给的。他看何文杰一副风轻云淡的样子,就想给何文杰找点难堪。眼睛一扫,就看到了何文杰戴着的手表,虽然这表也要好几万,但是跟他买的这身衣服和那一堆金条比起来,逼格立马降下来了。“何总竟然舍得给全体员工发金条,我实在是佩服,不过你对你手下的员工真的够好的。大方到一次给员工发福利都要发几十万。但是却连一块好一点的手表都不舍得买,现在还带基础款。”

何文杰一听他的话就知道他是在找茬,他已经好久没干这种装逼打脸的事了,今天遇到这个找上门的,他可不会放过。“陈~~~”

“陈卓。”

“陈卓,你说的有点道理,我以前感觉手表嘛,就是看时间的,也没在意戴哪款,今天你这么一说我感觉确实有道理,不知你对手表有没有什么研究,正好我也换一块符合我现在身份的手表。”

陈卓没想到何文杰会这么说,他猜想何文杰肯定不是富二代,因为富二代不会到梁爽的学校去上大学,那他就应该是创业成功的幸运儿,他想何文杰即便能花这么多钱给员工发福利,也应该是花光了自己的积蓄,今天这大包小包的买衣服肯定也是为了充门面,手里肯定没有多少钱了。于是说道:“好啊,我和梁爽刚过来那边就有一家百达翡丽,要不我们陪你现在就去选一款?”

梁爽这时候已经听出了俩人话里的针锋相对,有些不知所措,何文杰看了看陈卓的手腕处说道:“哦,看来你很喜欢百达翡丽这个品牌啊,不知道你戴的是百达翡丽的哪款手表。”

陈卓的脸色顿时变得有些难看,他自己可买不起百达翡丽的手表,之前他就求过自己母亲给自己买一块百达翡丽的手雷手表,但是他妈说非要等他过生日的时候给他买。他现在手上戴的是绿水鬼,虽然比何文杰戴的表好很多,但是他一会可是想给何文杰推荐百万级的手表让他出丑呢,现在何文杰这么一说,他都不知道一会该怎么挤兑何文杰了。“我的手表正好拿去做保养了,今天这块表是我临时戴着的。”

“这样啊,看来还挺巧的。”何文杰并没有拆穿他的谎言,而是笑着跟俩人走进隔壁的百达翡丽。陈卓因为刚刚的事,所以在推荐手表的时候收敛的很多,都是五十万以内的手表。

何文杰算了一下,现在卡里还有230万,于是开口道:“既然来了,那我想买一块稍微好一点的手表,美女,麻烦你给我推荐一款200万左右的可以么。”

当何文杰说出要一块两百万的手表时,陈卓的脸色更难看了。当他看到何文杰从销售员推荐的几款手表里很随意的拿出一块,然后快速的结账付款。在接过服务员递过来的包装盒时,还有意无意的看了陈卓一眼,这轻蔑的一眼让陈卓破大防了,脸色铁青的拉着梁爽就走。

何文杰没有搭理离去的二人,他拿着大包小包的东西回到车上,这手表180万,他卡里还有五十万不知道要怎么花。再有几个小时就是参加庆功宴的时候了,他经历了前段时间跟在罗艳身后蹭吃蹭喝的苦日子,现在一分钱都不舍得浪费。

他想了半天,也没想到自己还需要添置什么大件,于是只能开车往家走,现在时间还早,他得把今天买的东西送回家。走到一半时,他突然看到路边的电脑城,于是马上又有了一个新的想法,他想买一套摄影器材,他的摄影技术当年可是跟果然和胡七星学的,算起来距离现在都过了上百年了,不过他现在记忆力很好,一些基础还在,只要自己没事出去多拍拍照片,应该很快就会找回来原先的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