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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书吧 > 都市言情 > 重生1978,万元户从打猎开始 > 第9章 二进山,大青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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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空间时间静止!

这对于励志半年当万元户的林阳来说,绝对是天大的好事。

打猎的人分回响子和吊路子。

吊路子是最厉害的,因为他们对活捉有一套自己的经验。

同样一只兔子,死的和活的,价格是不一样的。

要是遇上稀罕货。

价格高的离谱,甚至可以在国营饭店换一顿饭吃。

林阳在家里翻箱倒柜寻了很久,从地窖翻出了半盆腌制的酸菜,用碗盛了一些放在了小空间。

大热的天,酸菜是最容易变质的。

他要试试,小空间是不是真的时间静止。

如果是真的。

以后他不仅可以让家里人吃上反季节蔬菜,还能把最新鲜的野味卖到国营饭店和供销社,赚钱的路子不就来了!

出门,上锁。

林阳提着兔肉很快就到了赵铁锤家门口。

“二狗,在不在?”

门是从外面挂着锁子的。

林阳敲了很久,才看到一个穿着小背心,光着屁股的四岁小娃,揉着眼睛迷迷糊糊的出了屋子。

“幺狗,我是你林阳哥,你二哥呢?”

幺狗是赵铁锤最小的儿子。

70年代的集体经济,每天大人都要集中起来干活。

年纪小的娃,大部分都这样被反锁在家里,还怕被进村的野狗给叼走。

“二哥昨晚上被我爹打了屁屁,今天早上和爹去砖厂了。”

幺狗趴在门口看着林阳。

“这小子昨晚上是不是犯浑了?”

听到赵二狗去了砖厂搬砖,林阳只能隔着墙把蛇皮袋子扔了进去:“幺狗,这是给你们送来的兔肉。等你爹娘晚上回来了,让他们做给你吃。你放阴凉的地方,别坏了。”

“林阳哥,幺狗知道了。”

幺狗一听是兔肉,小脸憋的红红的,铆足了劲把蛇皮袋子拉进了屋子。

林阳摸出烟丝和纸。

蹲在土墙根,卷了根纸烟点着,才离开。

二狗不在,自行车就用不了。

腿着去小别山打猎,等到小别山就天黑了。

林阳回家,从库房拿了绳索和老鼠夹子,放在小空间朝红山的方向而去。

红山不远,就在红山村背后。

因为土壤贫瘠,光秃秃的连树都没几棵,放眼望去全是隔壁石头,还有村里各家的祖坟。

唯一的老鼠大军。

在50年代闹饥荒的时候,也被吃的一干二净。

林阳徒步前往,打算去碰碰运气:“看来得抓紧弄几只野味,去国营饭店换点钱,先买辆自行车。”

林阳这次没打算用枪。

还剩4发子弹,留着去小别山的时候用。

进了山,这一路上除了吃了一嘴的沙子,没有啥收获。

别说野味,连根野菜都没有。

快到中午,林凡躲在一个石洞里乘凉,吃着玉米面干粮喝着水:“没啥收获就回,明儿一早去小别山。”

“哒哒哒!”

他手里的干粮还没吃两口,突然一阵清亮的蹄子声吸引了他的注意力。

林阳从石洞里伸出脑袋一看,眼睛亮了:“卧槽,这运气也太好了,竟然在红山能遇到这么大的青羊。”

五十米外。

一只瘦高的大青羊正低着头,在谁家的祖坟旁边吃干草。

青羊可是稀罕物,就算是在小别山都不见得能看到几只。

和生产队圈养的绵羊不同。

青羊是野生的,而且是有角的公羊,具有一定的攻击力。

肉质有点柴,不适合爆炒。

但这种羊没有一点膻味,适合清炖喝汤。

城里的国营饭店经常会有县里的领导来吃饭。

村里的老百姓勒紧裤腰带过日子,这帮狗日的牛羊肉都吃腻了,喜欢吃一点稀罕物。

青羊可是国营饭店的热门隐藏菜单。

就连羊血都可以炒一盘羊血辣子。

前世林阳在林场当场长的时候,吃过,至今念念不忘。

但很快。

林阳发现个问题。

大青羊距离自己太远,周围都是平原,一个人没有活捉的条件。

“这皮子……算是废了!”

犹豫很久,他才从小空间掏出了土枪。

塞了火药,林阳端起了枪。

这一枪下去,大青羊的皮子就不那么值钱了,但也要保证最大的价值。

他眯着一只眼睛,瞄准了大青羊的右腿。

砰!

瞄了很久,林阳扣动扳机。

伴随着一声惊天的响声,大青羊噗通倒在地上,迅速起身拉着瘸腿就跑。

林阳怎么可能放过这个机会。

他抄起绳子一边追,一边熟练的做了一个活扣。

受了伤的青羊速度不快。

林阳追的也是费了老鼻子劲。

距离八米不到,林阳一挥手,绳子精准的套在了羊角上。

他屁股向后坐,压低身体的重心用力一拉。

噗通!

大青羊一个跟头倒在了地上,绳索拉紧勒在了脖子上。

林阳迅速冲上去摁住羊角,熟练的用绳子绑住了大青羊的一对前后脚。

等确定大青羊没有逃跑的可能。

林阳才检查伤口。

土枪威力不大,只是擦破点皮,小腿轻微骨折,不至于流血过多致命。

“这下发财了,少说能赚个10块钱。”

放在70年代,10块钱相当于农民一个月的收入。

林大山这个生产队的队长,一个月也只有13块钱。

这也是为什么好多人冒着生命危险打猎的原因,只要猎杀一头稀罕的野味,就能让家里这一年过得稍微轻松一些。

林阳把大青羊扔进了小空间,从口袋中摸出弹药数了数,还剩下3颗:“看来得想办法搞点火药。”

想要搞到火药,确实不容易。

不是有钱就能买到的。

得找人。

看天气越来越热,林阳没有继续逗留,收拾好东西就下了山。

他现在不确定小空间是不是有时间静止。

“明天一早,抓紧进一趟城,把大青羊卖了。”

两个小时后,林阳拖着疲惫的身体进了院子。

从大水缸里舀了一勺水牛吟,才缓解了炎热。

赵二狗既然去了生产队的砖厂,回来也到晚上七八点了。

看时间还早,林阳进了屋,光着膀子倒头就睡。

他现在这具身体的素质,刚刚抓了一只羊,都累的浑身发抖。

这一觉睡得香。

村里的老少爷们都在地里顶着大太阳干活,林阳在家里呼声震天响。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

一阵敲门声把他惊醒:“哪个王八犊子这么没素质,敲什么敲?”

“林阳,我!”

院子外面,一道熟悉的声音把林阳拉回现实。

“真闹挺!”

林阳不情愿的起身穿鞋,出了门,从里面拉开了门栓。

“葛洪兵?”

一抬头。

穿着一套军装的葛洪兵正在门口,身后还跟着两个十六七岁的黝黑小伙子,清一色的破旧军装。

葛洪兵,是大队的民兵,和林阳同岁。

大高个子,身体很壮。

前世,听说这小子找了关系当了兵,就留在了军区,过得风生水起。

“洪兵,你来干啥?”

葛洪兵几个人在门口,林阳就猜到肯定不是来找他瞎聊天的。

这小子年纪不大,做事很老派,也不爱笑,是个当领导的好苗子。

“队上让你去一趟,要找你谈话。”

葛洪兵还拿出了队上开的证明,落款盖着“红山乡生产队”的名章,签名处竟然挂着林奇这个狗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