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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件事要跟大家说,从现在开始,小虎就是我们的人了,我们要在这里吃饭。”

“后来...有一天,他长大了,他要回到森林里。”

“云宝,你不用担心,我们一定会好好照顾她的。”

“它也是。”常平指向那只灰色的兔子。

常家一下子多了一只兔子,一只羊,一只鸡,一只老虎,一只狗,简直就像是一个大公园,三个男生很快就行动起来,各自干起活来。

这边刚建好羊栏,那边的老医官就来了。

他来的路上,看到常家人正在晒着金银花,并不是为了购买什么,而是因为他发现,这小丫头很有潜力。

老村医上门,文芙蓉以礼相待。

专门做了一顿甜酒,这可不是一口水能比的。

“常云姑娘,有没有兴趣跟我一起学习医术?”

以前,他也经常提起学习医术的事情,但因为家庭的事情,他一直没有时间去打听,现在乡村大夫主动找上了他。

“但我们家很穷,没钱读书。”

常云很愿意学习,但是她也如实地告诉了她自己的难处。

“我不需要你给我钱,我要你做我的弟子。”

“常云,你是我这辈子遇到过的最有才华的人,若是去学医术,一定能成为一名更好的大夫。”

“如果你肯接受我的传承,我也不会让你空手而归。”

在远古时代,由于通讯不便,人们交流的资讯非常有限,所以各个地方的风俗习惯、富人和穷人的差别,甚至是饮食的口味和医疗水平也是不同的。

以他的能力和医术,自然是要收一个徒弟,只是他的孩子还在读书,还没有合适的学生。

在看到常云的时候,他就有了这个想法。

女子不需要参加考试,可以专心读书。

“三姐,你就同意了,爹说了,你可以好好学习医术。”常乐想起自己当初在济世堂赚了十两银子的时候,脸上露出一丝笑容。

这次事件关系重大,差点让他们一家人的生活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要不是十两白银,他们也不会在这里购买田地,也不会有后来的黑石,更别说用这些石头来换取肥沃的田地。

常乐在心里默默的想着,三姐选择了医学,果然是对的。

见老村医都说了不要了,常云没有拒绝的理由,干脆大大方方的跪了下来。

“常云给您请安了。”

“师傅,我们家没钱读书,但有什么好的,我都会给你的。”

老村医开心的弯下腰来,将自己的新弟子搀扶起来:“你的孝心,我不要,我只求你好好学习医术。”

“是,弟子记住了。”常云不敢违抗,也不反驳,老老实实地答应下来。

既然有了师傅这句话,常云自然也不会再懈怠,他开口问道:“师傅,那咱们啥时候上课啊?”

“那好吧....明早早点过来见我。”

老村医离开前,文芙蓉执意要把野猪给她,说这是她女儿的礼物,让她收下。

老村医推辞不得,拎着一大片三分肥肉离开。

......

常秀珠得到了曹家与另外两个家族的人取得了联系,实力不如自己,所以并没有什么好怕的。

常秀珠想通了这一点,就像上一世那样,她一定能娶到曹景修。

但她也不是怕事的人,让马嬷嬷把自己带到村子里去,免得夜长梦多。

一进村子,他就听到村里的人围着一棵老槐树,讨论着曹家的排场,又有人带着一只又一只的山羊和家禽往常家走,反正都是一样的。

常秀珠让驴车停下,等她听到了大概的情况后,心中又是一沉。

常云结婚之后,曹老夫人的病就好了,这岂不是说明,曹家已经有了治疗虎血的方法,而不是常云?

但是...但是...

难道今生之事,已经偏离了轨道?

她上辈子都不知道村里还有老虎!

她对村子里发生的事了解的很少,此刻不由的胡思乱想起来。

上一世,常云是她的替身,那么这一次,她会不会也是一样?拿着那只小虎来要挟曹景修,让她嫁给自己?

常秀珠心神不定,也不急着回去,叫了一声,叫了一辆马车,把她带到了常老太太的家里。

得知常家还有一只小老虎,她又怕靠近,又怕自己会受到伤害,便想着让常文采帮她查一查。

常秀珠下了驴车,一副大家闺秀的模样。

王大红正在做饭,一打开门就看见了常秀珠,她知道了她的目的后,一边抱怨,一边讨好。

“实在抱歉,常文已经被他娘接回去了,现在应该还没回来。”

常秀珠不解,在王大红的询问下,她一五一十地说了出来。

早上被一头野猪破坏了田地,再加上松树的树皮,耽搁了一天。

于是,常秦氏还没有起床,就被赶出了屋子,让她去做农活。

王大红双手叉着腰,挡在了二媳妇的身前。

“不种完红薯苗,你就不用回家了!”

要知道,要再种一次蔬菜,那可是一项浩大的工程,光是提水、肥料之类的杂事,就是她一天能干两天,也干不了一亩地。

常秦氏在地里受尽了委屈,拿着铁锹在地里刨来刨去,可光是嘴上说说,她还不满意。

她知道干不了这么多活,便干脆把锅砸了,坐在树荫下,想个办法。

还真是给她出了个坏点子,说自己的娘病了,自己作为女儿,总要回去孝敬一下老娘,于是以此为理由,决定回去看看。

王大红也不知道这话是真是假,不过他也是头一回听到,所以犹豫了一下,才答应下来,不料常秦氏却抓住这个机会,让他带着自己的孩子离开。

他说的很有道理,作为孙子,他必须要回去看看。

常秦氏一家离这里很近,从这里到那里,需要一日的路程,这是一个真正的穷乡僻壤。

常秦氏每年都会把孩子接回来,家里对常文采也不错,常文才本人也挺喜欢他们的。

那个世界阴盛阳衰,他有个小舅,到现在都没有孩子,他的身份也跟着提升了不少,爷爷奶奶,舅舅,都对他宠爱有加。

比起在家里,把儿子看得比什么都重要的奶奶,常文是很乐意跟着娘的。

常秦氏心里乐开了花,就怕自己的老奶奶反悔,但也担心自己这位老夫人的脑回路会有什么变化,于是就问她为什么会这么清楚!

她也顾不上整理自己的东西,只是简单的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衣服,就拉着自己的孩子匆匆离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