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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书吧 > 其他类型 > 从被炼成僵尸开始 > 第251章 偶遇胡八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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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钟没有停留,做完后便就回转。

顾云舟没等上两分钟,就见他再度出现,忍不住问,“师父,你刚……”

话还没说完,肩膀就被姜钟搭上,然后眼前一花,就从一个高大的门洞走出,眼前是云海荡漾,纹龙华表,还没看仔细,就觉得肚脐眼仿佛被钩子一勾,一阵天旋地转。

再睁眼,竟然立足于自家的小院里,顾云舟大为惊奇。

“又回来了?”

左右一看,发现周围不是熟悉的建筑,而是参天的枇杷树,组成的密林。

树枝微微晃动,婆娑声响中,一名美艳妖娆的红衣女子款款而来,如此仙姿,顾云舟生平仅见,忍不住多看了两眼。

这女子美目一转,似水波流转,飞了他一眼,就让他的心脏噗通噗通狂跳。

然后盈盈一礼,拜道:“奴婢见过真人。”

顾云舟感觉鼻子有些温热,伸手一摸,竟然是鼻血。

姜钟瞥了顾云舟一眼,对叶临秋道:“这里有几只猪,你给看顾着点。”

叶临秋低头道:“是。”

“啊?让神仙姐姐给我养猪?这怎么行,这怎么行?”

正在猛擦鼻血的顾云舟大惊失色,连连摆手。

这时,天边照耀下一道镜光,一个曼丽身影翩然而至。

顾云舟一看,就挪不开眼了,这少女看上去只有十几岁,活泼灵动,皎洁如月,身着素白衣裙,镂空银环束发,眸光清洌如水,容貌之美更是平生所未见,不知不觉,他竟看的痴了。

这自然是敬元颖,她看了顾云舟一眼,转而问姜钟,“郎君,是要再迁移人口进来吗?”

姜钟笑道:“收了个记名弟子,他放不下家里的猪,我就给搬过来了。”

敬元颖呀一声,看向顾云舟,“小郎君好福气,竟能入您门下。”

旋即轻移莲步上前,摸了摸顾云舟脑袋,好奇问道:“你叫什么?”

“我叫、我叫顾云舟。”

顾云舟听了他们对话,当即明白这不是自己该看的,连忙努力移开目光,低头看着自己脚尖,只是余光中那抹裙摆却让他浮想翩翩。

“云舟,这是镜灵敬元颖,这是草木精灵叶临秋,她们会帮忙养猪的。”

姜钟简单介绍了一下,然后问敬元颖,“怎么样,心性如何?”

敬元颖仔细看了看,见其少年心性,一派天真,就说,“是块璞玉,精雕细琢,能成大器。”

顾云舟在那闷声说:“谢谢师娘。”

噗。

敬元颖灿然一笑,“我可不是你师娘。”美目一转,道:“不过,从郎君那里算,你可以叫我姑姑。”

嗯……?

这不是师父金屋藏的娇?

“那另一位是……?”

“你叫她……”敬元颖想了想,“叫她表姐吧。”

顾云舟挠头,这辈分到底怎么算的?

当神仙可真好啊,长生不老,容颜永驻,可惜自己这个便宜师父不教长生术……

他猛地掐住思绪,不敢再想,忍不住偷眼看姜钟。

姜钟脸色如常,继续吩咐二女几声,旋即带着顾云舟离开。

下来姜钟并没有使用传送和幻影移形,而是如同普通人一样,一步一步走向京城。

错过了赤日当空,看一看日暮黄昏的风景也算是种安慰。

一路穿村过镇,姜钟不禁感叹。

民国是地狱,水深火热,妖魔乱舞,现在则是朗朗乾坤,人间乐土,大家的建设热情还是蛮高的。

很难想象,短短四十年,就能发展成这样。

一连走了半个月,渐渐接近京城,周边的村子肉眼可见的越来越富裕,慢慢的就走上了大路。

姜钟是擅长入乡随俗的,早就换了衣服,涤纶衬衫,喇叭裤,再披个长风衣,戴着墨镜,头发束成马尾,白皙的皮肤也渐渐变成小麦色。

顾云舟拿着一根“树枝”,跟在旁边,面色疲惫,却仔细聆听着姜钟讲的话。

姜钟在给他讲述一门天师府秘术,叫做“寻脉之术”,可以找到血脉相近的人。

这都是吃饭的本事,以后就靠这些活命了,顾云舟自然不敢大意。

姜钟一路上教了顾云舟不少东西,都是闻所未闻的玄奇手段,这让他大开眼界,惊叹连连,心里自然越发尊敬这位神仙师父。

师父一路上的变化自然也落在了他的眼里,在他看来,就算师父在泥堆里打个滚,也难掩身上那股出尘的气质。

或许站在那里别人不会发现什么,可一旦说上两句话就能发现,从谈吐到举止,都有说不出的从容。

这种东西,别人想学也学不来。

特别是师父那双眼睛,犹如清澈的潭水,总是波澜不惊,一眼就能照彻人心。

一阵“吞吞吞”的拖拉机声音由远及近,在这对师徒旁边慢下来,一个戴着头巾的老农探出头来,声音透过嘈杂,“老乡,上京?搭车吗?”

姜钟抬头望去。

车上拉的是成袋子的枣,有半车斗,里面还坐着俩人,一胖一瘦,正随着拖拉机的频率颠簸。

想着百姓的生活状况也看的差不多了,姜钟就没拒绝,上车后还让顾云舟拿出一袋葵花籽给人家,算做谢礼。

顾云舟身上背着个包,里面是从琳琅洞天里拿的一些吃的用的。

老农笑眯了眼,连声说不用,“捎带手的事。”

拖拉机开起来,晃晃悠悠的,莫名的,姜钟想起了以前自己家收玉米的时候,不由得望着沿途风景出神。

“你好。”

车斗上的人主动伸出手,“我叫胡八一,这是王胖子。”

“你好你好。”

顾云舟握住他的手,“我叫顾云舟,这是我师父。”

胡八一?

姜钟回过神来。

转头看向他,可以感应到其裤兜里有些冰凉的气息。

咣当。

拖拉机行过一个坑,胡八一胸口的吊坠一下腾出,形如月牙,上书古篆。

摸金符?

再看看旁边的胖子,姜钟已经确定了其身份。

这是《鬼吹灯》的主角团?

摄神取念发动,霎时了然。

原来,这两人在边境野人沟钻进了一个大将军墓,结果遇到了一个红毛粽子,逃跑中又发现了个关东要塞……反正一通折腾下来,要塞里的东西都给了村民,大将军墓也被闻讯赶来的考古队接手了,他俩手里就留了一对玉璧。

现在,正灰头土脸的回京呢。

《鬼吹灯》是一本盗墓小说,讲的是主角胡八一、王胖子、雪莉杨,三个摸金校尉一路盗墓历险的故事。

现在雪莉杨还没到出场时候,所以就俩人。

姜钟没看过原着,影视剧看的也不多,只知道个大概,有个精绝古城,还有个虫谷之类的,里面尽是些妖魔鬼怪,毒虫猛兽。

姜钟打量着胡八一。

不由想起了民国那会儿,自己和鹧鸪哨和陈玉楼盗瓶山的时候。

真是时光匆匆,往事如烟,过眼浑如一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