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六月五日。晚上七点四十分。
飞机成功落地不列颠联合王国首都伦敦的伦敦希思罗机场。
在法兰国随意逛了一周后,他们如计划中规定好的那样,在今天离开法兰国来到了不列颠。
在这一周时间内,除了最开始的那天因为“演唱会门票”事件惹得雷霆、唐秀秀、艾丽莎三人有点紧张,其余时间都还好,过得很平静,他们也安安稳稳地将法兰国的几座着名旅游城市与旅游景点都去了一遍。
最后他们得出的一致结论是,城市不怎么样,景点还可以。
在华夏互联网上有一句俗话:不偷不是意达利,不抢不是法兰西,又偷又抢英吉利,再开两枪是米帝。在这一周的法兰国之旅中,他们可以说切身体会到了这句俗话的含金量。
首先在巴黎,努诺·费尔南德斯在一次半夜睡不着独自外出散步时,偶遇三名在世界范围内都以偷抢拐骗闻名的波西米亚人,也就是英语词汇中的吉卜赛人。
然后那三个衣着破旧、显然不是以正规手段进入法兰国的波西米亚男人似乎是觉得努诺·费尔南德斯体型弱,看上去很好欺负,又是孤身一人,于是直接围了上去,直言说他们要抢劫,让费尔南德斯把身上值钱的东西都给交出来。其中一人为此还从身上掏出了一把折叠刀。
那三个人的结局自是不用多说。即便不使用超能力,“变化”境超能者的肉体素质与各项身体机能也完全不是非超能者的普通人类能够比拟的。
反正等到那三个波西米亚人在第二天一大早被路过那条街道的路人给发现时,他们三个已经被折断了手脚,仍在了一个垃圾桶旁边,虽然还留着一条命,但已经奄奄一息。
对费尔南德斯来说,那三个家伙应该对现在已经六月份这件事感到庆幸,毕竟已经入夏,即便是夜晚也是温度适中,不存在冻死的风险。
可对他们他们来说,这或许还不如直接死掉呢。毕竟他们都是流浪汉,身上不能说是身无分文吧,只能说是三天饿两天。毕竟他们可都是黑在法兰国的,没有合法的公民身份证,除了黑工根本找不到什么正经工作。可黑工又累钱又少,死了也没人在乎,他们根本不愿意去干。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又怎么能攒得下钱?
而没有钱,他们又怎么去的起医院?要知道,那条街道可是没有监控摄像头的,否则他们也不敢那么明目张胆地抢劫。但这也就代表着,他们无法找到那个将他们变成这样的原抢劫目标,现凶手。
既然找不到凶手,那进医院所产生的治疗费用自然就是由他们自己承担了。什么?没钱?那就滚出去!反正他们是黑户,没有合法的法兰国公民身份,只要别被人看见,即便将他们扔出医院也没事。
而除了努诺·费尔南德斯之外,雷霆、艾丽莎、上杉真、加里·迪布瓦也皆遭遇了不同的案例。
其中,雷霆与艾丽莎是遭遇了飞车抢劫。当时他们小队来到了马赛,其中雷霆与唐秀秀选择来到了城外的一处农园中,当时正走在土路上参观着呢,结果忽然身后就窜出一辆摩托车,一把将雷霆握在手中的手机给抓了去。
在手机被抢的那一刻,雷霆还愣了愣,一时没反应过来。不过随着那辆摩托逐渐远去,雷霆也是意识到了自己遭遇了什么 于是猛的一踩地面。
然后下一秒,那辆摩托车前方的地面就忽然鼓起来了一个大土包,直接将那辆摩托车连车带人给掀飞了。
雷霆运气不错,他的手机落在了路旁的一个杂草丛中,并未有什么大事。倒是那两个抢劫犯,一个在被掀飞后被摩托车给砸了,自己昏厥;另外一个,则在雷霆靠近后被直接电晕了过去。
然后就是艾丽莎了。她是在马赛城内遭遇的飞车抢劫,而且抢劫她的人开的还不是摩托车,而是自行车。
当时她是与卢卡斯一起在马赛的一条街道上逛街,那条街道很宽敞,人不算多,但也不少,监控摄像头也是有的。
可即便如此,她还是被抢了,被抢了肩上的包,那可是某品牌的定制款,没花钱,是那个品牌赠送给他们家族的,因此没有市场价。但若是硬要给个具体价格,那恐怕得三万欧往上走。
当然,这包最后肯定还是回来了,只不过它能够回来靠得并不是艾丽莎自己或者她身旁的卢卡斯,而是一名路人。
当时的情形是,在艾丽莎的包被一名“自行车骑士”给抢走后,卢卡斯便准备冲上去了,可是有一个路人比他更快。
那个路人在完整目睹了那个“自行车骑士”抢包的全过程。在开始,那个路人其实不想管的,毕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可在当他注意到那名被抢了包的女性的样貌后,他改变了主意。
在那“自行车骑士”将车开到他身边后,直接飞起一脚将对方连人带车给踹倒了,并迅速从上去补了两脚,随后捡起那一看就不便宜的包,拍了拍上面的灰,满脸微笑地交还给了小跑过来的艾丽莎。
对于这名路人的好意,艾丽莎自是不会让对面热脸贴冷屁股,于是很感激地感谢了一句,同时也掏出了一张一百元欧元的钞票,打算以此了解他们之间的因果人情。
原本那名路人是不打算收的,想要以此给艾丽莎留下一点好印象,结果在后者身后卢卡斯的眼神施压下,他最终还是半被迫地接受了那张了解人情的一百元欧元。
至于上杉真与加里·迪布瓦被抢经历,就没什么好说的了。
上杉真是在巴黎参观大名鼎鼎的卢浮宫时,在人流中被人顺走了钱包。
最开始上杉真其实并未发现他钱包遗失了,还是在之后下意识摸了摸口袋,才发现钱包没了,而后立刻展开他的范围感应能力,通过他遗留在钱包上的“剑气”,找到了那个偷走他钱包的人。
按理来说,这种扒手行为只能算偷,那为什么上杉真还是说自己遇到抢劫了的呢?因为在他追上那个扒手后,那个黑人扒手见附近无人,竟还大胆地从身上掏出了把刀子,又再度抢劫起了上杉真。
而最后的结果同样不用多说,既然周围无人,且没有监控摄像头,那上杉真自然也就没必要手下留情了。
于是乎,那名扒手兼抢劫犯得到了那被努诺·费尔南德斯“照顾”过的三名波西米亚人的同款待遇。
而最后的加里·迪布瓦遇到的情况就很简单了。
其实他压根就没有遭遇抢劫,遭遇抢劫的是别人,毕竟他一个黑人,身上穿着的衣装也很普通,完全不像是个有钱人,根本不会被那些抢劫犯给看上。
真正遭遇抢劫乃是的其他人,而他,不过是恰巧路过的“好心人”罢了。
当时的他在一名女士遭遇了飞车抢劫后,就一只手将从他身边开过去的抢劫犯给直接从车上薅了下来,丢到了地上。由此成功制止了一场犯罪。
他在最后也得到了那位女士的感谢,不过或许是出于颜值,他能够听出来,那名女士的语气并不诚恳,且还带着点敷衍的意思在。换作小队里的其他人面对对方的这种态度,或许早就火了,但他倒是不介意,默默应了,也不要什么报酬,便转身离去了。
…………
时间回到现在。
随着小队众人落地伦敦,另一边,即将在接下来的三天内举办两场大型活动的温布利大球场中,各类球场工作人员也在紧锣密鼓地进行着各项工作。
首先是六月六日夜的欧洲足球冠军联赛的总决赛,然后便是六月八日,仅仅两日后的卡茜娅·卡佩欧洲巡回演唱会伦敦站的演唱会,尽管中间有着一天的缓冲,但足球赛与演唱会可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活动,需要做的准备也相差甚大,单单一天的缓冲时间根本不够。
因此,球场的工作人员们只能提前把演唱会需要用到的各类道具率先准备好,这也令他们这几天加班时间严重超标,若非给的加班费足够多,他们早就罢工了。
晚上十点,随着最后一批员工将今天的最后一批演唱会所需道具放进仓库,他们也算正式完成了今天的工作。
“砰!”仓库门关闭,激起一阵尘灰,一名年龄三十多岁,长相略显寒碜的白人男人拍了拍手,随后对着身后新来的新员工说道:
“走吧,今天的工作完成了。啧,要不是加班费实在动人,我才会不留到现在这个时间呢,我最喜欢看的节目都结束了。”
他身后的年轻人听后点点头,然后有些不好意思地回道:
“嗯,那你先走吧。我有东西忘在休息室的储物柜里了,我想要回去拿一下。”
中年男人听言,怪异地看了他一眼,问道:
“那就留在那边呗,反正你明天还要回来,到时候再拿。”
年轻人摇头,面色坚定地说道:
“不行,那个东西是我去世的奶奶留给我的,是我的护身符,很重要!要是没有它在身边,我晚上肯定睡觉都睡不好!之前我其实一直随身携带,为防丢失,我才每次工作前都会将它锁进储物柜里。”
年轻人坚定的语气给中年男人听得一阵沉默,大约三四秒后,才在一道长呼后点了下头,一边从衣服口袋里掏出一串钥匙递过去,一边叮嘱道:
“行吧,快去快回,我就在球场东出口等你,到时候记得把钥匙还过我。休息室钥匙是最短的那一把。”
“好的!谢谢您,亚里诺先生,我会在二十分钟内把钥匙完好无损地带到东出口交给您的!”接过钥匙,年轻人很是激动,道了谢后便赶忙快步朝休息室方向跑去。
亚里诺看着对方远去的背影,无奈地笑了笑,转身朝东出口方向走去。
远处,随着年轻人跑出了一段距离,他脸上因激动与欣喜而产生的笑容迅速消失,取而代之的则是一抹带着鄙夷与一丝怜悯的冷笑。
随后,他便全程一言不发地跑向休息室,途中还遇到了一名专门在球场内部守夜巡逻的老保安。
这位保安今年已经五十多岁了,是球场内最老的员工,很是尽责,见加班时间已到,却还有球场的工作人员在球场内逗留,遂出声询问。
而年轻人也是如翻书般迅速变了一副表情,如同先前言语诱导亚里诺一般,用同样的理由进行了解释,同时也展示了下自己手中的钥匙串。
见到对方确实拿到了管理员才持有的钥匙,证明他所言非虚,老人便也不再刁难,摆摆手便让年轻人离开了。
年轻人道谢一声后,便继续小跑着奔向休息室。这一回他特地提高了速度,因此没过一分钟便来到了员工休息室中。
利用手中钥匙打开休息室门,年轻人走入其中,来到自己的储物柜前,用储物柜钥匙将之打开。
取出存放于其中的一个黑色背包,年轻人脸上也重新浮现出了一丝笑容。
拿到了东西,可他却并未有就此离开的打算,而是打开背包,其中取出了一台没有品牌标识的黑色笔记本、一个银色的U盘、与一条传导数据用的数据线。
将U盘插入笔记本电脑,并连接上球场的内部wiFi网络后,年轻人便重新将电脑装入背包中,走出了休息室。
可他在离开休息室后,却并未朝着东出口的方向走去,而是朝着另外一个方向跑去。
在那个方向,有整个球场的配电室,那里也是他本次行动的最终目标。
他需要做的,便是用手中的数据线,连接上配电室中的电脑,从而将U盘内的东西送进去。
一想到等他做完这一些后,在三天后的演唱会上,究竟会发生怎样的一幕,他就激动地浑身颤抖,恨不得立刻跳跃时间来到三天后,亲眼见证那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