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夜三更,宋春临跟顾逢月偷摸着回到宋家,奔波了好几天,一回到家里宋春临整个人就放松了下来,他完完全全躺倒在自己的床上,一点儿也不想动弹。
还是顾逢月看不下去了,自己去厨房生火烧了热水端过来,让他洗一洗再睡。
宋春临懒得起床,干脆朝顾逢月伸出双手,指挥着对方把自己给抱起来。
顾逢月原本想要拒绝,但是看到宋春临一脸娇憨的模样,就忍不住走到床前,俯身将人给抱在怀里。
宋春临比顾逢月的个头稍微矮一些,被顾逢月抱在怀里的时候,脑袋正好可以埋在他的肩窝里。
这个姿势让宋春临本能的觉得很舒服,但他却忽略了抱着他的那个人,此刻已经脸红得要滴血了。
宋春临无意识的在顾逢月的肩窝蹭了一下,萌得顾逢月心肝儿乱颤,脚步都有些走不稳了,幸好宋春临没有发现。
直到安全的把人放到了椅子上,顾逢月便逃也似的离开了宋春临的房间,一路狂奔到井旁边,打了一桶水对着脑袋就是一顿浇,冰凉的井水从头顶淋下来,连续淋了三桶井水,顾逢月才觉得自己浑身的燥热终于压下去了一些。
宋春临出来的时候,就看到顾逢月在自己淋井水,有些纳闷的同时也感叹年轻人就是火力旺啊。
他走到顾逢月身后,变出一条大毛巾,直接盖在了顾逢月的脑袋上。
“擦擦吧,虽然现在是夏天,但你也没必要直接洗冷水澡吧,万一感冒了可怎么办?你哥的订婚仪式你不想出席了吗?”
顾逢月顺势接过毛巾,朝着宋春临笑了笑。
“我就是觉得太热了才洗冷水澡的,怎么了,你不是早就说困了吗,怎么还不睡?”
宋春临刚刚洗完澡,发梢还带着一些湿意,身上还散发着好闻的淡淡花香,当他走近的时候,那股香味就特别明显,顾逢月觉得刚才才被压下去的火气,现在又有了死灰复燃的迹象,于是赶紧转移话题。
宋春临听到他的话以后,笑眯眯的从空间里拿出一份烤串,还有冰啤酒。
“啤酒烧烤小龙虾,少年你确定不要来一波吗?”
看着一脸馋样的宋春临,顾逢月宠溺的揉了揉他的脑袋,让他先等会,自己回去换套衣服就过来。
顾逢月换好衣服来到堂屋的时候,宋春临已经把各种美食啤酒摆满了一桌,除了必备的烤串,还有小龙虾,爆炒花甲,甚至还有一大盆碳烤生蚝。
顾逢月平时没少跟着宋春临蹭吃蹭喝,看着那满满一盆烤生蚝,顾逢月脸色略微有些僵硬,宋春临几次招呼他吃,他也没怎么动筷子。
倒是宋春临自己,兀自吃的不亦乐乎,见顾逢月吃的不多,只当他不饿。
看宋春临吃得这么香,顾逢月干脆套上手套,替宋春临剥起了龙虾壳,他剥一只,就投喂宋春临一只,宋春临乐得不用自己动手,直接张开嘴巴接着龙虾尾,开心的眼睛都要眯起来了。
两个人战斗力都不太足,宋春临在喝完了一罐啤酒以后,也已经有些饱胀,赶紧让顾逢月停下来。
“好了好了,我要撑了都。”
听到宋春临说吃不下了,顾逢月这才停止剥龙虾,手套一摘,又开始收拾起残局。
没吃完的东西宋春临收进了空间里面,等着下次再吃,顾逢月帮忙将垃圾给归拢在一起,能降解的就直接扔进后院的堆肥坑里,不能降解的,就全都装进一个塑料袋里,宋春临一并收进空间里,下次有机会拿出来烧掉就行。
这些大部分是塑料垃圾,燃烧起来很臭,宋春临每次都要拿去野外烧掉才行。
什么?你说这玩意污染空气?
就这么一点塑料垃圾,能跟后世的那些化工厂烟囱相比吗?
就那老大一根烟囱里面冒出来的黑烟,一天排出来的量就抵得过宋春临一年燃烧的量吧,能破坏个屁的环境。
两人将堂屋给收拾干净以后,宋春临还贴心的喷了空气清新剂,假装一切无事发生。
刚吃饱自然不能立刻入睡,于是两人又闲得开始坐在院子里,喝着啤酒看星星。
两人聊着天,没多久宋春临的脑袋就一点一点的,他这人酒喝多了就犯困,眼下就是这样。
顾逢月看到他已经困得睁不开眼睛了,干脆一把将人给抱起来,送回了他房间里。
宋春临几乎是脑袋沾上枕头的那一刻,就陷入沉睡,顾逢月替他盖上被子,再轻手轻脚的离开。
顾逢云订婚的阵仗并没有弟弟顾逢月这么声势浩大,连媒人请的也只不过是自己的同僚,不少人都不看好这桩婚事,尤其是在见到苏家那稍显寒酸的小院时,全都纷纷露出了不理解的表情。
“勇毅侯府这么高的门第,怎么求娶的侯府夫人,却只是一个平民?”
“也不是平民吧,这苏家不就是盛记的老板吗,唉,不对,这侯爵世家,配商贾,这这这……老侯爷要是泉下有知,会气得活过来吧。”
“这苏家还不如那宋家呢,起码宋家那个小哥儿,还是陛下钦点的护国神射手,他家长辈也是有爵位在身的,苏家那是一个手指头也比不上,怪不得顾侯爷不愿意再去请宝华公主来当这个媒人了。”
外面人的议论声越来越大,听得里面的苏母跟苏小哥儿脸色都不大好看,好在请来的几个同僚当中,也有几个会来事的,倒是不至于让场面过于尴尬。
例行的交换庚帖结束以后,两家的亲事就这么定下了,苏母眼看儿子的亲事已经尘埃落定,整个人心也安定了一些,特别是顾逢云跟顾逢月兄弟俩对她跟儿子的态度都很好,那顾逢月也不像是会嫌弃苏小哥儿这个嫂子的样子,对自己也是一口一个伯母的叫着,让苏母心里很是熨帖。
苏家的亲朋好友并不多,苏小哥儿也只打算宴请一些店里的伙计管事,以及以往交好的邻居,所以只在自家院子摆个三桌就算完事了。
顾家那边就比较热闹了,顾逢月订婚的时候顾逢云只请了几个交好的同僚,而这一次,他大张旗鼓的把族里辈分比他高的长辈全都请了过来,朝中但凡能说得上话的他也全都邀请了过来,侯府久违的热闹了起来,院子差点都摆不下这么多席面。
宋家也被请过来凑热闹,被顾逢云一并打包到了顾逢月的院子里。
另一边的苏家,虽然宴请的人不多,但因为有顾逢云提前送过来的食材,这三桌席面也是置办得极为体面的。
而且做菜的大厨还是顾逢云特意跟宋春临借来的,军营食堂大师傅,那手艺自然是没有话说。
满满一桌子的荤菜,素菜在其中就只是个点缀,苏家住的这条巷子里,其他的居民生活也不过都是小康罢了,几时见过人家订婚席面都有这么多肉菜的。
除了常规的鸡鸭鱼肉,甚至还有两道野味,分别是红烧兔肉,跟冷吃兔,两者都是他们没有尝过的好滋味,众人纷纷表示这菜肴味道太好吃了,令苏母长了不少脸。
稍晚送走了宾客以后,苏母还给大师傅包了一个大大的红包。
苏小哥儿回到房里,换下了一身新衣,今天为了这场订婚宴,他特意换了一件崭新的水红色衣裙,也不知道顾逢云有没有注意到,想到今天的顾逢云,苏小哥儿脸上就一片通红。
今天是办喜事,顾逢云早早就被管家拉起来洗澡更衣,身上也是一身簇新的锦缎衣裳,顾逢云年纪虽然大了些,但长得还是很俊俏的,一通收拾之后,倒也显得年轻了几分。
方才顾逢云带着人走进来的时候,苏小哥儿觉得自己心跳都停了几下。
外面苏母似乎在叫他,苏小哥儿赶紧轻轻拍了拍自己的脸颊,收拾好了心情,这才披上外衣走了出去。
方才的饭桌已经被大家伙收拾好了,苏母这会儿终于有空坐下来,开始细细看起顾逢云送来的聘礼。
“方才我太紧张了,竟然没仔细听那媒人念的聘礼单子,儿啊,你快来再给娘念一遍,我们娘俩也好对一对账。”
于是苏小哥儿接过了聘礼的单子,开始一样一样的念了起来。
当他念到人参一株的时候,苏母便打开一个盒子,里面赫然是一根足有成年汉子拇指头那么粗的人参。
看着那粗壮的人参,母子俩倒吸一口凉气。
苏母都被震惊得连话都不会说了,好半晌才终于找回了自己的声音。
“这、这、这可是,这可是人参啊,天爷啊,这么粗的人参,怕是有不少年头了吧。”苏母早年也是见识过好东西的,毕竟她娘家夫家都很有钱,但即使再有钱,她也是第一次见到品相这么好的人参,而且她能看得出这是一株野山参,从参的粗细来看,起码也有上百年了。
苏小哥儿也被惊得合不拢嘴,他是知道侯府家大业大,可是这百年人参,他就直接拿来当聘礼了?
这人参要是放到药铺里,也是镇店之宝的存在吧。
然而令母子俩更加震惊的是,接下来居然还有一株紫芝。
苏母差点惊叫起来,她是见过灵芝,但从没见过紫芝,瞧那紫芝的品相,可比普通的灵芝要灵气逼人不少,怕是比人参的价值还要高。
“这侯府,果真家大业大,我原以为自己也是过了一段富贵日子的,没想到,同真正的富贵人家相比,咱们那点子家业,果然是小巫见大巫了。”
苏小哥儿看着那人参跟紫芝,心里却是另一个想法。
“娘,你平时吃的养身汤药,里面不就有人参吗?咱们现在用的只是普通的野山参,年份都不足十年,效果远不如以前在家里喝的那些,现在有了这么好的,不如咱们就直接换成这个,效果肯定比之前的要好十倍。”
苏母一听儿子要把这样的好东西用在自己身上,忙连连拒绝。
“这是你的聘礼,你怎么胡乱就用掉了呢,娘的身子娘自己清楚,你要嫁人了,陪嫁不能太寒酸,这些东西,娘都是要给你拿到侯府去的,你好歹是未来的侯夫人,要是陪嫁太寒酸的话,恐怕是要被人说闲话的,富贵人家里的下人,知道你拿的陪嫁这么少,指不定怎么轻慢你呢。”
苏小哥儿知道苏母是为了他着想,然而他看着苏母的身子骨一天不如一天,以前在家里的时候,他父亲自然对苏母这个发妻还算是照顾,并没有在这一方面亏待过苏母。
可是自从他们来到京城,苏母的汤药质量便直线下降,里面的十年野山参也变成了五年不到的野山参,药效自然是大打折扣的。
顾逢云送来的这一株人参,不吝于雪中送炭,他甚至隐隐觉得,也许以这一株人参来熬养身汤药,苏母的病体很快就能痊愈了也不一定呢。
所以即使苏母严词拒绝,苏小哥儿依旧想要把这人参给苏母用。
“娘亲,这些是给我的聘礼,既然是给我的,那么我想怎么用,给谁用,那都是我的自由,而且顾侯爷家大业大,他愿意送过来,想必也是极为看重我的,否则这么好的东西,他怎么舍得拿出来做聘礼呢?”
苏母听了儿子的话,略有些迟疑,苏小哥儿再接再厉。
“而且娘亲,这人参这么大一株,也许你只需要一截就药到病除了呢?吃多了我还怕您虚不受补呢。”
苏母看着那胖嘟嘟的人参,嗯,确实挺大一株的,自己的身体本就虚弱,儿子说的对,人参乃大补,吃多了虚不受补反而不美,于是苏母思考良久,总算是同意了儿子的提议。
“那你便剪下一小截参须下来,这人参我瞧着约莫也有上百年了,想必参须的药效就已足够了。”
苏小哥儿见母亲终于松口,于是也开开心心的去找来剪刀,两人小心翼翼的从人参上剪下一根参须,准备待会就给苏母熬药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