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老头听到又是宋春临要盖房子,欢天喜地的就过来了,一年多不见,这位老爷子瞧着越发圆润了起来,见着宋春临这个大方的主家,笑得更是合不拢嘴。
“哎呦宋小公子您又来了,小老儿可是想死你了。”
丁大叔在一旁嘴角抽搐,小声念叨着:“您老人家分明是想吃对方的席面了。”虽然嘴上吐槽着小老头的嘴馋,其实丁大叔也挺想念宋春临的那些食物的,还别说,那些东西又新奇又好吃,宋春临离开以后,居然还有不少曾经帮宋春临干活的人,在自家复刻出了类似的吃食,拿出来在集市上摆摊,吸引了不少客户呢。
丁大叔也跟着凑过几次热闹,觉得虽然味道也很不错,但始终是没有原版的好吃,首先那个什么卤肉卷饼,不少人家做过类似的,但他们不舍得用纯白面去做饼子,只用杂粮掺着粗劣的白面去做饼子,做出来的饼子不够暄软,吃着也比较粗糙,里面放的卤肉更是不如宋春临那种加料版的,再加上宋春临拿出来的卷饼里面还包裹着这个时代没有的蔬菜,味道更是相差了十万八千里。
然而就是这差了十万八千里的味道,也让他们在集市上占据了一席之地,如今已经经过几次改良,变得更加符合当地人的口味,每次丁大叔去集市上的时候,都能看见那几家卷饼摊子面前大排长龙,生意好得不得了。
丁老头也试着叫家里的孙子去买过几回,可是吃过了原版,即使仿版再好吃,心里也总觉得少了点风味,如今一听到宋春临回来了,还说让他继续帮忙盖房子,丁老头喜不自胜,天还没亮呢就赶过来了,嘿嘿,还顺便蹭了一顿早饭。
说来也巧,今儿宋春临早饭吃的正是卷饼,丁老头跟自家侄子两人看着那卷饼,眼睛里都要冒出火星子了,让宋春临看得一阵好笑。
“两位来得真早啊,吃过早饭了吗?一起来点?”
宋春临都邀请了,丁老头更加不客气了,闻言疯狂点头:“没吃呢,小公子都这么说了,那么我就不客气了,先给小老儿来上两个,哎呦,小公子您是不知道啊,自从您离开白塔城以后,小老儿我是朝思夜想,就念着您这一口吃的了。”
宋春临笑眯眯的让他们先做下,自己亲自去了厨下,不多时就端出了一盘子卷饼,个顶个的大,里面塞了满满的卤肉,还有黄瓜丝,生菜,以及老板的秘制辣椒油,一口咬下去,满嘴都是卤肉的香气。
宋春临买的这些卷饼都是全家福版本,不光是有卤肉,还有香干,牛肉干,卤藕,小小的卷饼差点都包不住,连方辰跟方益都只能勉强吃下一个,丁老头一口气就干掉了一个,丁大叔饭量大,他连着吃了两个,竟还有些意犹未尽。
方兰馨的小嘴张成o字型,随后小声跟她爹说:“小爹爹,大叔好能吃哦,这么大的卷饼,他都吃下去了,好厉害啊。”
小丫头的说话声音不算大,却也足够让周围的人全都听见了,丁大叔闻言老脸一红,随即小家伙又夸他厉害,这人不经夸,心里头直接飘飘然了。
丁老头白了侄子一眼,开始朝下一个卷饼进攻,不过他的饭量不如丁大叔大,第二个卷饼只能吃下一半,剩下的另一半被他毫不客气的用油纸一包,给收起来了。
“呼,真是舒坦啊,还是宋小公子的这个卷饼好吃,我让家里的那些人买回来的,始终不如小公子给的这些,肉也没有小公子放的多,还有里面这些绿色的菜叶子,不知道小公子是从何处买来的,我在白塔城生活了一辈子,也不曾见过这样的菜叶子。”
宋春临莞尔:“老爷子吃好了就行,这个卷饼想要好吃,那就要舍得放肉,肉多了,能不好吃吗?”
宋春临并没有回答他关于菜叶子的事情,丁老头是个聪明人,知道是对方不愿意提及,于是也顺着宋春临的话语说了下去。
“哈哈哈哈哈,宋小公子说的对,肉放多了肯定能好吃。”
众人吃完了丰盛的早饭,宋春临从房里拿出早就准备好的酒庄图纸,他来之前在京城就规划好了,酒庄要盖必须要盖最大的,尤其是地下的酒窖,原先的酒窖他打算用来放棉花了。
之前他不清楚,棉花在这边会因为气候原因,水分太少而变得脆,纺织不成布料,后面他方家兄弟把织布机放到地窖以后,织布的过程就顺利了很多,在通过增加水分人为提高空气里的潮湿度以后,方思意已经织出了不少成品出来。
宋春临想到隔壁的那些女娘跟哥儿,决定让这些人留在地窖里负责织布,至于葡萄园里的事情,以及酒庄的活计,他打算交给程巧手底下的那群老兵们,他们再怎么样也都是个汉子,身上都是一把子力气,这类的力气活就交给他们做便好了。
打定主意以后,他跟丁老头商量了一早上,又到预定的地方去查看了一番,宋春临打算把酒庄就盖在原来院子的另一边,正好跟女娘他们那边的院子中间隔了一间,这样两边生活什么的也更方便一些。
因为宋春临要盖的酒庄工程量太大,丁老头觉得按自己手底下的那些子孙们,似乎也不算太够,他蹲在地上掐指一算,觉得除非全家齐上阵,否则这酒庄没有大半年是盖不成的。
“宋小公子,实不相瞒,您这酒庄的房子,是我从未见过的样式,盖起来速度不会太快,而且我人手也不太够,若是您能再找一队人过来的话,兴许会快一些盖好。”
再找人?
宋春临沉思片刻,立刻告诉丁老头:“人不是问题,钱也不是问题,你尽管去帮我定材料吧。”
得了宋春临的准话,丁老头心里乐开了花,他就喜欢跟这样的主顾打交道,为人大方,做事不拖泥带水,关键是他每次准备的食物,都能让丁老头满意,恨不得能一年三百六十五天都在给他干活。
中午宋春临高兴,看丁老头喜欢,干脆整了只烤乳猪出来,丁老头看着那头泛着金黄色泽的烤乳猪,口水都要滴到下巴上了,丁大叔别过头,简直没眼看。
好在盖酒庄的事情都已经敲定下来了,而其中工程量最大的挖地窖,宋春临打算就交给程巧手底下的老兵们。
此时程巧已经拉着一车东西回到了万山,她带着这堆东西浩浩荡荡,穿街过市的,完全没想过避着人,于是事情很快就传到了她的顶头上司那里,当即就派人过来,让她带着东西去一趟府衙。
程巧自然不会傻傻把东西带过去,她只带了陆继明一人,陆继明口才好,他把宋春临的话传达了过去,对方虽然并不在意区区一个没有官职的神射手,但护国的头衔拿出来还是很唬人的。
于是程巧顺利的保住了那些东西,并且当天就给她手里的人把东西给分发完毕了,陆继明跟吴可两人还多停留了一日,确保所有人都拿到了东西以后,才架着马车离开万山。
走之前两人还记得宋春临嘱咐过的,特意绕去那种满了果树的村子转悠了一圈。
那些村民们非常尽责,看见不认识的人过来就上前询问,陆继明把宋春临的名号跟他们这么一说,村民们表示非常的激动。
“当真是宋小公子回来了?他怎么不亲自过来啊?”
“是啊,他怎么不自己过来,是不是觉得我们没帮他顾好果树啊?”
陆继明哭笑不得:“自然不是,只是宋小公子诸事繁忙,他在白塔城还有好多事情要办,没有空抽身过来,因此才特意派我们过来替他瞧上一眼。”
知道宋春临只是太忙抽不出时间,众人也不再多问,反而非常热情的跟陆继明他们介绍起来山上的果树。
“这果树苗还是宋小公子给的,您别说,瞧着小小一棵,但结出来的果子那是真的多啊,我们没忍住捡了些地上掉的果子回家吃,可甜了呢。”
“地上掉的?怎么不直接在树上摘来吃呢?”
村民们有些不好意思:“嗐,咱们也不过是帮人守着树而已,怎么能胡乱摘人家树上的果子呢,但是掉在地上的我们就舍不得了,只因为那果子瞧着实在太诱人了,我这辈子都没见过这么大这么红的频婆果呢,吃着脆甜脆甜的,一点儿也不酸,我家孩子也很喜欢吃,经常钻进林子里,捡地上的果子吃。”
陆继明没想到居然是因为这个,心底也对这些朴实的村民们多了几分好感。
在村民的带领下,他走到了果树林里,因为都是现代品种,又淋过了灵泉水,所以这些果树苗都长势良好,再加上这边的天气确实很适合这些水果生长,陆继明跟吴可来到的时候,已经能看到枝头有小小的果子了。
那些果子现在还只有拇指头那般大小,可是从数量上来看,估计今年又会是丰收的一年。
两人参观完了果树林,村民们还给他们塞了一小筐果子,那些果子都是熟透了从枝头自然掉落的,品相自然不太好,都有些磕碰的伤痕,但闻着果香浓郁,比他们之前见过的所有频婆果都好闻。
“闻着果然香甜,瞧着也跟以前的频婆果不太一样。”
吴可连连点头:“就是,以前的频婆果就算是品相最好的,也不及眼前的这一些,还有这个枣子,瞧着真是大个啊。”
收下了果子,陆继明跟吴可同村民们告了别,便快马加鞭的往白塔城赶。
回来的那天,正好赶上丁老头带着子孙们过来画线,宋春临看着那一小筐果子,笑得见牙不见眼,当即就让方思意拿去洗干净切好摆盘,正好犒劳大家。
见到方思意拿来的果子,都是洗净切块的苹婆果,大家最初并没有多期待,然而等那果子一入口,众人的眼睛齐刷刷的亮了。
“这个频婆果跟我以往吃的都不一样,怎么会如此好吃,脆而不酸,以往的果子越脆越酸。”
“就是啊,我还以为跟以往的一样的,看来是我见识太少了,这么好吃的果子,真的是万山那边种出来的吗?”
宋春临听到他们的对话,笑眯眯解释:“就是万山种的哦,不过这些大概都是去年存到现在的果子了,已经有些干瘪了,要是新摘下来的,汁水会更饱满一些。”
陆继明告诉他:“这可不是摘下来的,那些村民不敢摘你树上的果子,这里都是地上捡到的,不过即使是捡的,味道也是很不错的。”
吴可在一旁连连点头:“我们已经尝过了,可好吃了呢,频婆果本来就经得住久放,只是没想到放了这么久,这果子居然还这么好吃,小公子啊,您啥时候也把那些果子种在白塔城呗,这样咱们也能吃上这么好吃的频婆果了。”
陆继明朝他翻了个白眼:“有好吃的也堵不住你的嘴了,宋小公子已经够忙了,白塔城又是种棉花,又是种玉米的,已经种了这么老些东西,你想累死宋小公子吗?”
吴可讪笑:“嘿嘿,我这不是随口一说吗,再说了,这种果树应该没有种粮食那么累吧,我瞧着那些村民平时也不用干什么活啊。”
说到种果树,方辰跟方益两人就有发言权了,当即就开口把吴可的话给怼了回去。
“你真的以为种果树很简单吗?就咱们这些葡萄来说吧,天热要除草,天冷要施肥,缺水的时候还要挨个浇水,浇的水都是有一定数量的,多了不行,少了也不行,这其中的弯弯绕绕说了你们也不明白,结果的时候还要注意修剪枝叶,不能让不必要的枝条抢去了养分,这样果实不仅长不大,过多的叶子还会遮挡阳光,影响果子的光照,光照不够,这些果子就会发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