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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书吧 > 历史军事 > 晚清古董之墓靴风云 > 第352章 番外之飞红和壮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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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红依旧住在春江府。

飞红看着院子里跑来跑去的儿子……

壮志一天天的长大,到了读书的年纪,壮志念了私塾。

私塾老师是个开明的人。

其实一个孩子从小时候如果遇见一个开明的老师是个幸运的事,也许这个老师的思维方式会影响他的一生。

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苟不教,性乃迁。

……

子不教父之过……

老师教着壮志三字经。

壮志问飞红:“娘,子不教父之过,我爹是谁?”

飞红笑着说道:“你爹在你没出生前就没了,他是个英雄,他还是个大官,是个爱民如子的好官员。”

壮志五六岁,还是个孩子。

“他为什么死了?”

“他去曹州府治理黄河,黄河水患,不幸遇难,你的名字就是你爹给你取得。希望你将来壮志凌云。

好好读书,像你爹一样,做个好官,或者大英雄!将来名留青史,造福一方,或者名扬天下!”

“好的,娘,我知道了……

我爹长什么样子?”

“你爹……”

飞红陷入了沉思……

飞红看着眼前的儿子,壮志穿着一身蓝色的小棉袄,棉袄上绣着一条飞龙在云端,壮志的五官精致,像极了何乾元。

“你爹?你长大了,你就是你爹的样子,你和你爹长的一模一样。”

飞红看着窗外院子里空荡荡的秋千,笑了……

没有人会质疑一个母亲对子女的爱,还有对儿女未来的期盼。

飞红心中,那个死去多年,衣冠楚楚的何乾元依旧魅力无限,是让人敬仰的一方父母官,造福一方的知府,朝廷四品大员。

壮志的老师接受过先进的革命思想,他有时候会灌输壮志一些激进的思维,也会对飞红说起一些在当时的过激言论。

飞红从小就成了扬州瘦马,她是见过人间苦难的。

飞红虽然是个女子,却比一般的男人刚毅果决,也更有魄力。

壮志十八岁的时候,飞红把他送到了日本留学,那时候思想先进的青年都喜欢去日本。包括孙中山,蒋介石,周恩来,鲁迅……

20世纪初,大概至少有三万左右中国学生先后到日本留学。

时间追溯到百余年前,第一批留美幼童回国。他们开始在中国近现代化过程中承担重要角色,其中有京张铁路总设计詹天佑、民国总理唐绍仪和民国外长梁敦彦等。

但是官派欧美留学的名额有限,个人家庭负担去欧美留学的,实际上对家境有很高的要求,而且语言关是最大的障碍。

所以很多人更倾向于留学东洋,因为日本明治维新之后,国力发展很快。了解一衣带水的日本在明治维新之后为何变得强大,是吸引中国学子留学的主要因素。

还有一个因素就是,日本离中国很近,而且语言这道关更容易过,降低了学习的时间成本和生活成本,学习效率更高。

当时,张之洞等封疆大吏都提倡国内的知识分子留学日本。

此后六七年间,数以万计的中国学生从上海或天津上船,往日本的福冈、长崎、东京进发。

在清末至民国的数十年间,数万人到日本留学,其中涌现出一大批杰出人物。

其中我们熟识的就有黄兴﹑宋教仁﹑邹容﹑陈天华﹑秋瑾﹑陶成章﹑林觉民﹑胡汉民﹑陈其美﹑廖仲恺﹑鲁迅﹑陈独秀等。

当时去日本的轮船常常爆满舱底。在1896至1945年的50年间,中国赴日留学生数以万计。

其盛况不仅仅在中国留学史上是空前的,也是当时世界史上最大规模的学生出洋运动。

在留学日本的精英里,产生了诸如周恩来、董必武、蒋介石、蒋百里等影响中国历史进程的军政名人。也出现了拆了北京古城墙的郭沫若、抛妻弃子的李叔同等许多艺术大师。

这里面也有何乾元的儿子壮志。

回国后,他参加了辛亥革命,追随了孙中山先生。

1894年,孙中山曾上书李鸿章,提出人能尽其才,地能尽其利,物能尽其用,货能畅其流的政治主张,未被接受。

随着甲午中日战争的惨败,孙中山萌生推翻清朝之意。

1895年孙中山组建兴中会,规定以振兴中华,挽救危局为宗旨。

1900年八国联军入侵中国,中国完全变成半殖民地。

孙中山开始密集发动起义,但都没有成功。

1905年,兴中会与华兴会合并成立为中国同盟会。提出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创立民国,平均地权为纲领。

1905年11月提出三民主义,设想通过三民主义的实施,能够人能尽其才,地能尽其利,物能尽其用,货能畅其流, 进而实现国富民强、天下为公的大同社会。

1911年10月10日,武昌起义爆发,1912年中华民国成立,孙中山的共和民国的理想终于实现。

壮志没有像他爹何乾元一样忘恩负义绑架亲人,没有一生去博取高官厚禄。

他做了革命党,追寻自由,博爱,民主。

百年前的历史比较模糊,虽然年代较近,太公讲到这里的时候,迟钝了一下,说很多事情记不清了,不再发声……

依稀记得太公说起,飞红很老的时候,还喜欢荡秋千,喜欢蓝色衣服。

那是当年何乾元和她第一次见面穿的衣服颜色……

后来,壮士出川的雷霆,偶然结识了也是国民党高官的壮志,二人居然成了好友。

雷霆比壮志大十来岁,他和这个内敛、博学又斯文的年轻军官很聊的来。

而且,在一次北伐战役中,壮志率领部下救了雷霆的命。

一次,雷霆带着壮志去江南金陵府,当时的金陵已经叫南京。

“爹,他叫壮志,我的朋友。救过我命!”

壮志斯文的对着梁风鞠了一躬……

“伯父好!”

“好,年轻有为。”

梁风沙哑的嗓子说道。

梁风坐在红木中堂的椅子上,看了一眼抬起头来的壮志。

据说那天六爷也在,六爷已经很老了。

梁风看见壮志一惊,他侧目看了一眼六爷,没有说话……

雷霆和壮志几日后离开金陵,去了抗日前线。

梁风和六爷去了曹州府,黄河依旧那么混浊,在梁风溺死何乾元的河道岸边,六爷和梁风烧了一堆黄裱纸……

“嘿!何乾元有这个儿子,应该九泉之下知足了,这个壮志不像他爹忘恩负义,真的是他的福分!”

六爷说道。

“不错!这孩子长的和他爹一模一样,没想到还救了我的儿子,我杀死了他爹……”

梁风低沉的说道。

六爷已经耄耋之年,杵着拐杖,看着涛涛黄河之水,再没说话……

据说飞红一生没有再嫁,依旧喜欢荡秋千,依旧喜欢看着穿蓝色衣服的人路过院子门口。

那年,那月,那日。

门前老妪,望眼,如望旧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