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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一早,吃完早饭的林萌便在自己精致温馨的书房里伏案写作,银色的明媚阳光头轻松穿过纯净的水晶玻璃,将一丝清新的暖意送到青年握着笔杆的手背上。

温温和和的,很是舒服。

经过昨夜与杰克小姐促膝长谈,现在的林萌对头脑中的故事有了更清晰的脉络与把控,他提起红笔在大纲草稿上写写画画,修订昨夜预设好的新设定,删除一些不必要或不突出的预设情节,将小说大纲进一步修正。

随后,他开始根据大纲的设定再去简单地编写细纲内容,这项工作并不复杂,只是为了锚定哪些章节要出现哪个人物,要发生什么事情,最终达到什么结果或效果之类的。

每个章节只需要写寥寥几句话就能概括主要情节,这对林萌而言不是什么困难的工作。

困难的是在不影响行文逻辑和阅读体验的情况下,平稳顺利的推进双方主角的汇流与合作。

毕竟他想写的并非传统的人类大战外星人的故事,而是人类与长相怪异的外星生物共同解决困难的经历。

如何处理双方初期合作的磨合是一个问题。

杰克小姐的建议是为故事引入另一股势力与主角们发生矛盾,最好还是和主角有深仇大恨的那种。

林萌觉得很有道理,可行性很高,但他一时间想不出这个新势力的背景设定。

要不......也设定成外来的外星人?

但这会不会太土了点儿?毕竟太空歌剧都已经不这样写了。

算了,就这样吧,反正桥到船头自然直。

现在的读者们就喜欢一些直插主题的爽文内容,不过这不符合林萌的创作风格,而他在短时间内也没有向爽文作者转变的想法。

或许把这部作品写成一篇跌宕起伏的童话小说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童话总是能让大多数人感受到幸福的东西。

嗯,不排除喜欢看黑暗童话故事的人。

但现在的林萌并不考虑这么多,他只是根据自己的想法来撰写一些他想写的故事而已。

他过去向出版社递交的文稿并不是所有的都是迎合时代潮流而写的文学作品,有些是诗歌,有些则是散文或杂文,以及他对过去的回忆录。

不过他生前的出版社对他写的小说之外的东西并不感冒,所以也并没有被翻印出版获取稿费,搞得林萌只能把那些东西发到网上,勉强自娱自乐一下而已。

写作与厨艺对于林萌而言是生活的一部分,而写作还要比厨艺更高一些,如果不让他拿笔写写东西,或许他会难受的疯掉也不一定。

创作故事是林萌的最大乐趣之一,另一项乐趣则是和家人们一同生活。

不知不觉间,他已经把这个广大而豪华的宅邸当成了自己的家,把杰克小姐、小萨梅尔和萝丝女士当成了一家人啊。

写着写着,林萌的脸上不禁流露出一抹幸福的笑意,他就喜欢这种平淡而恬静的生活。

没有世俗的纷扰,没有诸多欲望的干预,随心所欲的过着属于自己的舒适生活,是他最大的理想追求。

听说杰克小姐还有还有其他子嗣生活在外,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可以和她们见面。

想到这里,青年的脸上难得表现出期待的神色。

据说过几天就能和杰克小姐小二女儿莫莉艾见面了,到时候得准备好见面礼才行呐。

哦对,想到见面礼,林萌愉悦的神色忽然僵硬起来,甚至额头上还有冷汗要冒出来。

他好像,忘了给萝丝准备见面礼了。

而且不光是萝丝,他也忘了给小萨梅尔准备见面礼了!

完蛋!他这自来熟的体质当真是害了他啊!

林萌放下钢笔抱头长叹,完了完了完了。虽然萝丝和小萨梅尔可能不在乎那点象征情谊的小礼物,但是林萌内心强烈的道德感令他感受到愧疚。

他得尝试着补救一下才行。

林萌站起身子舒服的伸了个懒腰,舒缓一下久坐的躯干,低头望一眼桌上的闹钟,此时差不多刚好九点钟多。

他寻思的今天的工作已经完成的差不多了,干脆就简单的收拾了一下自己,然后穿上外出的衣服就准备出门。

青年的脸型非常好看,一双明亮的眼眸总是表达着平和的气息,一头光洁柔顺的黑发略带卷曲,却并不张扬,反而更突出他内敛的气质。

一身浅白色休闲装,一双运动鞋,这时的林萌倒能显出他作为青年人的朝气与活力。

跟他身上的老成气质糅合在一起,给人的体验倒也还不错?

反正他自己感觉是很舒服合适的,这就够了。

轻轻合上黑色的金属大门,林萌将出门的声响降至最低,以免打扰到楼上家人们的睡眠。

但瓦伦丁宅邸各个房间的隔音条件都是极好,哪怕楼下的打起第三次世界大战,楼上都不会听到半点动静。

可这是他一贯以来的习惯,他认为这是一个具有极高道德感的人应该做的。

他可是一直认为自己是个新时代好青年来着。

走在布满柔和阳光的小路上,青年不忘思考到底要给小萨梅尔、织娘萝丝以及那位尚未谋面的莫莉艾小姐准备什么样的礼物。

小萨梅尔的话,送糖果或零食什么的话好像不太合适,因为外面卖的东西不如林萌自己做的美味,送这些东西的话没准小萨梅尔会以为自己嫌弃她才喂她吃不好吃的东西。

小孩子的话,不送零食和糖果,那就送些可爱的玩具吧,小女孩应该不会对可爱的洋娃娃不感兴趣的吧?

至于萝丝小姐,首先衣服鞋子包包是不能送的,毕竟萝丝小姐自己就是做服装定制和成衣销售的,送这些东西相当于是在打她的脸。

那就送个小饰品什么的?

林萌觉得挺好,最近他手头上有不少闲钱,花几千块买件不错的小首饰也算不上大出血。

至于那位莫莉艾女士,嗯,既然是萝丝小姐的姐姐,那也同样挑一件饰品相送吧。

但这些人都要送的话......

那他是不是也得给杰克小姐准备一份礼物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