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欢迎光临泡书吧!
错缺断章、加书:站内短信
后台有人,会尽快回复!
泡书吧 > 其他类型 > 战争领主:万族之王 > 第476章 里奥像精灵?
  • 主题模式:

  • 字体大小:

    -

    18

    +
  • 恢复默认

清晨的城墙上,芙蕾雅一边打着哈欠,一边瞪着河湾领主军的军需官,后者正在统计她偷回来的粮食。

昨晚她又去了五趟,塔尔罕军团的营地驻扎的很近,这让她来回非常的方便。

就是被奥莉薇娅强行管教,习惯了人类的作息后,可以十天半月不睡觉的精灵,也一晚不睡就犯困了。

除了第一趟的食物大部分被她和她的新朋友们吃进了肚子,剩下的四趟全部被她搬回要塞,倒在仓库前的空地上。

河湾派遣的军需官,正愁眉苦脸的统计着这些西境粮食。

本来河湾就对巴克要塞的后勤补给极为看重,刚刚接手城防,后勤物资就源源不断的送过来,将原本军团营地的仓库堆得满满的。

光是粮草,就足够要塞守军和基建团三个月所需,箭矢、弹药等军械更加充足。

新上任的军需官既担心这些新出现的粮食受潮损失,又找不到地方安放,比粮食的新主人芙蕾雅还着急。

“这仗打的,粮食越吃越多了怎么回事?”

“西境人就吃些这玩意?难怪个头小。”

这打仗军粮越吃越多,他也是第一次见识。

仓库一旁的空地上,已经有工匠团队开始搭设帐篷,充当临时的粮食储备处。

几头早起的食人魔,正坐在粮食堆前胡吃海塞,因为粮食过于劣质,食人魔都是吃一半丢一半,只挑好的下肚。

一群暂时归于芙蕾雅麾下的狗头人,则气急败坏的拿着木棍去捅食人魔,大声的呵斥驱赶。

但食人魔纹丝不动,眼里只有食物,根本不理会他们。

放在以前,芙蕾雅肯定要生气的,但现在她长大了,富裕了,就变得大方许多,随便他们怎么糟蹋。

等军需官统计完,找她汇报,芙蕾雅才将具体数据记在自己的小账本上,还展示给一旁的伊万看,“看到没,这都是我的战利品!我是河湾的小富婆!”

伊万很羡慕,伸手就去撸芙蕾雅的脊背毛,却被对方敏捷的躲开。

伊万就很纳闷,不由问道:“芙蕾雅,你怎么和里奥玩这么好?”

芙蕾雅检查着自己的小账本,不假思索的回答:“因为他最像精灵呀。”

伊万大惊失色,“里奥像精灵?你在说什么胡话?什么精灵一言不合扭断别人的脖子?”

芙蕾雅笑嘻嘻,“精灵都喜欢吓唬人呗。”

伊万仔细想想,突然陷入沉默。

里奥一直顶着一个残暴的名号,其实却很善良。

村里和他同龄的小伙伴,来到河湾后,就再也没有挨过他的揍了。

非但如此,还深受照顾,几乎每一个人,都在里奥的影响下,逐渐走向成熟。

不但是对自己人,里奥对陌生人也保持着一份善心,总是愿意先以友善沟通为前提与人接触。

有一次伊万去伊森波尔办事,佩图霍夫家的家主里戈拉夫就告诫他,这种交际方式,没有卓越的智慧,是必然要吃亏的,所以叫他不要去学。

伊万知道的精灵,好像的确如此,总是以最大的善意与人相处,但不代表就会愚蠢到轻易受人蒙骗。

她们看到喜欢的东西就靠近,感受到威胁就远离。

除此以外,里奥热爱自由、保持童心、乐观向上、不热衷名利,这么一看,的确和芙蕾雅很玩得来。

他以前从来没有觉得里奥能和“善良”、“智慧”这些词联系起来,但是现在仔细想想,却没法反驳。

但芙蕾雅接下来的话,又让他有了新的认知。

妥帖收起自己的小账本后,芙蕾雅想了想才道:“精灵最大的特点,就是喜欢什么,就融入什么,我们看到鹿角好看,就把鹿角装在头上,看到鹰爪锋利,手指就变成鹰爪,看到马鬃漂亮,就把马鬃围在脖子上,看到蛇身流畅,就变成蛇身。”

“我们喜欢学习别人的优点,包容所有种族的优秀特征。”

“而里奥就是这样的人!”

伊万有限的智力和阅历,想象不出这是一头什么样的生物,但莫名觉得很厉害就是了。

不等伊万回味话中深意,芙蕾雅双眼一弯,露出猥琐笑意,凑到伊万耳边,窃窃私语。

“如此如此,这般这般,嘿嘿嘿!”

伊万听清内容,顿时两眼放光,连连点头,对芙蕾雅指指点点,“我觉得不是里奥太像精灵,是你太像人了,真阴险!你是真阴险啊!”

“嘿嘿嘿!”两人凑在一起挤眉弄眼。

很快,伊万通知了主将索洛维,在他的同意下,城门大开,上千河湾领主军鱼贯而出,在城外列阵,向塔尔罕军团的军营徐徐逼近。

除了部分守城士兵,伊万的河湾精锐步兵、比约恩的巴萨卡长弓手、巴萨洛夫的火枪手、还有阿可汗的狼人战士,全部倾巢而出。

对面的塔尔罕伯克闻讯,大喜过望,他正愁攻城器具准备不齐,没法提前发起进攻呢。

粮草连续丢失,让他心急如焚,再来几次,自己只能不战而退。

这时候北境人竟然出城迎战,简直就是出来送死。

一千多人的步兵军阵,再怎么精锐,想要击败过万人的军团,那也是痴心妄想。

果然,北境莽夫不是吹的,那是真的莽。

塔尔罕伯克忍不住哈哈大笑:“这些北境人,脑子里面全是肌肉吗?”

阿日娜弥射在一旁迟疑,“北境人有城墙不守,却出来迎战,恐怕有诈。”

“有诈也不怕,城外一片平地,什么动静都一眼可见,除非他们凭空变出三千重甲出来!”

塔尔罕伯克当即让忽忽率领两千弓骑掠阵,哥舒蛮率领一千重骑整装待发。

两千精锐弓骑,手里全是重型草原反曲弓,不是草原牧民射狼的猎弓,虽然无法穿透北境的圆盾和板甲,但是也能对扎鳞锁甲造成威胁。

两千弓骑蹄声雷动,仿佛潮水般朝河湾军小小的盾阵扑去。

他们靠近百步之内,突然折向,从一边绕过,并没有冲阵,只洒下一片铺天盖地的箭雨。

“稳住!”亲自压阵的伊万,穿着全身板甲,声音从眼眶盔中传出。

上千步兵纹丝不动,箭雨落在他们的盾牌甲胄上,留下密密麻麻的箭矢。

少数箭矢落在后方狼人战士身上,轻易射穿硬皮甲,深入毛皮。

但有皮甲保护,箭头刺入狼皮半寸就被肌肉掐住,这些从小厮杀长大的狼人战士,连哼都没哼一声。

连续三波箭雨,整个步兵盾阵被射成刺猬,却岿然不动。

西境弓骑虽然是轻骑,但也要考虑马力,见自己的草原弓对这些铁甲军队没有太大威胁,首领忽忽忍不住喊道:“再靠近三十步,换重箭!”

远射的轻箭没法射溃敌阵,那就换上近距离的破甲重箭。

重型反曲弓射出的破甲重箭,近距离足够把人胳膊射断,帝国的军团链甲也扛不住。

随着忽忽的命令,两千弓骑兜了一圈,重新逼近,这一次,逼进盾阵五十步,骑手们换上破甲重箭,准备再来一次。

就在这时,骤变陡生!

高速奔驰的战马,马蹄猛然陷入泥坑,纷纷翻滚在地。

骑手来不及射箭,全部被抛飞出去。

人马践踏,一时间陷入混乱。

忽忽赶紧召集手下绕行,但整个巴克要塞前面的空地上,到处都是陷马坑,根本无处下脚。

原本可供骑兵驰骋巡逻的城外空地,一夜之间,全是陷马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