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欢迎光临泡书吧!
错缺断章、加书:站内短信
后台有人,会尽快回复!
  • 主题模式:

  • 字体大小:

    -

    18

    +
  • 恢复默认

张健一无所有后,有可能会走极端。

叮嘱完后,我跟师父就离开了。

等走远了,我们才打开宁妈妈给的红包,发现里面竟然有一千块钱!

我们那个时候,通货膨胀还没有现在这么严重,一千块的购买力相当于现在的几万块了。

有了这一千块,我们那爷儿俩不用风餐露宿,连吃带玩儿的,能在这四九城逛上个把月了。

师父跟我还计划着,先租个四合院住住,也感受下皇城根儿下的龙气。

可现实很快就教会我们做人了……

当时天已经黑了,我们俩本来想着先找个饭馆吃顿饭,然后再找一家宾馆住下。

可我们低估了首都的人均消费水平。

当天我们俩吃了顿铜锅涮肉就花了快一百,找了家普通宾馆住下,又花两百。

这才一天不到,红包里的钱就去了三分之一了。

师父说这样不行,香山的枫叶一般要到十月份才开始变色。

我们到首都的时候才九月初。

要想撑过这一个月的时间,光靠这个红包里的钱肯定不够。

本来想着接着去菜市口摆摊儿,但我们第二天一过去,城管就来了,整条街的小摊都被清走了。

旁边摆摊的人说,按照经验看,接下来的一周都没法这边儿出摊儿了。

没办法,我们只好退了宾馆,打算去城郊农村住一段时间。

好多朋友可能不知道,首都以前的郊区其实就是现在的五六环,都是农村,还没开发。

农村也有房屋出租的,便宜的很,一个月十几块钱,水电自理。

我们租的那个院子虽说是老房子,但好在干净整洁,稍微收拾收拾就能入住。

房东老夏也是个实在人,他见我们两手空空,没法开火,于是就邀请我们先去他家吃饭。

当时我们定了房子以后,已经是下午五点半了,也到了该吃晚饭的时候。

临时买菜来不及,师父索性又多给了老夏十块钱,就当我们入伙了。

老夏现在住的家,是儿子结婚后新盖的大瓦房。

老夏两口子加上儿子媳妇孙子,五口人住。

一家人其乐融融,日子过的相当舒心。

见我们来入伙,老夏媳妇儿又加了两个菜,还让孙子去小卖部打酒。

孙子名叫乐乐,还不满八周岁。

结果等到菜都上齐了,乐乐却还没有回来。

小卖部不远,乐乐跑腿也不是第一次了,按理说不应该迷路。

乐乐妈有些着急了,解了围裙就要出去找孩子。

可还没出院门,就听外面有人敲门,说老夏快出来,乐乐让狗咬了!

夏家人一听,都急的冲了出去。

我跟师父也随后跟上。

来报信的人将我们带到小卖部,就见那里已经围了一堆人了。

乐乐妈吓得都有点儿走不动了,还是我冲过去跟乐乐爸爸一起将围观的人群推开,这才见到已经倒在血泊中的乐乐。

乐乐的伤口集中在脖子上,我们赶到的时候还在徐徐的往外流着血。

村里的医生跟我们同时赶到,费了好大劲才给止住血。

医生还说呢,这孩子命大呀。

脖子上血管多,尤其是还有一条颈动脉,这要是咬着了,也就几秒钟,人就活不了了。

不过光止血不行,还得缝针、打狂犬疫苗。

一般会这么疯狂撕咬人类的狗不多,看那伤口的位置和撕裂程度,就好像那只狗是奔着要乐乐的命去的。

狂犬病毒会导致犬类精神狂躁,极具攻击性。

有可能乐乐惹了患有狂犬病的狗,所以才会被咬的这么厉害。

老夏夫妇已经抖成筛糠,是没法跟车去城里了。

小夏夫妇又太年轻,有时候撑不住事儿,所以我跟师父就自告奋勇,跟着一块儿去医院了。

去医院治疗的过程还比较顺利,只是主治医生看了看乐乐的伤口,说这不像是狗咬的。

狗有犬牙,咬合的时候会在皮肤上留下四个洞。

一旦被咬住脖子,犬类的咬合力足以将这么小的孩子的脖子咬断。

而不是现在这种一排一排的齿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