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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书吧 > 历史军事 > 开篇激战1860 > 第415章 海军实力的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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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拿这国土狭小的岛国日本,与地大物博人口众多的华夏进行比较的话,两国由于体量的原因在陆军的实力上存在有巨大的差距。

可在海军方面,情况似乎就不一样了,日本毕竟是海岛国家,又跻身于世界六大海军强国之列,实力不容小觑。

依照世界海军条约的规定,华日双方的舰队实力对比应为10:7的关系,日本虽处劣势但却相差不甚,绝对具备一战之力。

盘点一下当前日本海军在役的主要作战舰只,包括9艘主力舰,3艘航空母舰,8艘一等巡洋舰,20艘二等巡洋舰,114艘驱逐舰,48艘潜水舰,以及一系列辅助战舰。

其中九艘主力舰是日本海军最引以为傲的舰队核心,共装备十六门45倍径410毫米主炮,和七十六门45倍径356毫米主炮。

在这些主力舰中最为日本人看重的,便是各装有八门410毫米主炮,最高航速为26.5节的“长门”号和“陆奥”号。

其他主力舰则包括,航速23节,装备十二门356毫米主炮的两艘同级别姊妹舰,“伊势”号和“日向”号。

另两艘同样装有十二门356毫米主炮,航速22.5节的“扶桑”号和“山城”号。

还有两艘早年向英国订造的,最高航速21节,装有十门356毫米主炮的“壹岐”号和“丹后”号。

以及同样购自英国,因改造增添装甲导致航速降至26节,故而由巡洋战舰变更为战列舰的,装有八门356毫米主炮的“鞍马”号。

日本的各艘主力舰,在近年间都或多或少的开展了现代化改造,大多在不久前陆续结束了工程。

但两艘“扶桑”级由于改动较大尚在进行当中,虽因战事将起而被要求暂停工程并尽快恢复战力,却仍需拖后一段时日才能完成,因此至少在目前会对日本海军的整体实力造成不利的影响。

而在这九艘战列舰之外,与“鞍马”号同级的“生驹”号,则依照《伦敦海军条约》的要求,已处于改造为训练舰的工程之中,无论如何都无法派上战场了。

在日本海军的三艘航空母舰中,两艘为经改造而成的大型航母,即航速31节的“榛名”号和航速26.7节的“加贺”号,另一艘是航速25节的轻型航母“凤翔”号。

在一等巡洋舰方面,日本海军在役的八舰,共分为三个级别。

最新的一个级别有四舰,系最高航速35.5节,装有五座双联装50倍径200毫米主炮的“妙高”号、“那智”号、“足柄”号和“羽黑”号。

余下两个级别各有两舰,分别是装有三座双联装50倍径200毫米主炮,航速34.5节的“青叶”号和“衣笠”号。

以及最高航速34.5节,装备六门单装50倍径200毫米主炮的“赤城”号和“古鹰”号。

另有四艘属于同一级别的,装有五座双联装50倍径203毫米主炮的“高雄”号、“雾岛”号、“天城”号和“爱宕”号,则仍在建造之中,预计来年中旬才能陆续完工。

日本海军现有的二十艘二等巡洋舰,包括六个级别,其中单属一级的是排水量2,890吨的“夕张”号,航速35.5节,装备六门50倍径140毫米炮。

三艘同属一个级别的“川内”号、“神通”号和“那珂”号,拥有九门50倍径140毫米炮,5,195吨,航速35节

六艘同级舰“长良”号、“五十铃”号、“名取”号、“由良”号“鬼怒”号和“阿武隈”号,主炮配置与“川内”级类似,排水量为5,170吨,航速36节。

“球磨”号、“多摩”号、“北上”号、“大井”号和“木曾”号五舰同为一个级别,主炮和最高航速与“长良”级相同,排水量5,100吨。

姊妹舰“天龙”号和“龙田”号,排水量3,230吨,航速33节,只装有四门140毫米炮。

最老旧的要数三艘同级别的防护巡洋舰“筑摩”号、“平户”号和“矢矧”号,排水量5,000吨,主火力为八门45倍径152毫米炮,航速只有26节。

至于四艘拟装有十五门60倍径155毫米主炮的“最上”级“违约舰”,虽然已经确定了设计方案并列入了建造计划,但却仍处于等待开工的状态。

日本海军在役的驱逐舰共有一百一十四艘,由十五个型号构成,另有七艘在建,已列入建造计划的则有十二艘。

在这些驱逐舰中,最为强大的毫无疑问当属十七艘“吹雪”型,另有三艘在建,四艘改进的“晓”型亦处于在建状态。

日本海军可用于作战的四十八艘潜水舰,分为十四个型号,其中三型五艘为大型舰,余下的为中型,另有三艘大型舰在建。

依照《伦敦海军条约》日本海军还保留有四艘不足万吨的,各装有四门8英寸主炮的老式装甲巡洋舰,美其名曰为“海防舰”,分别是“浅间”号、“常磐”号、“出云”号和“磐手”号。

在上述战舰之外,日本海军还拥有一定数量的水上飞机母舰、布雷舰和炮舰等辅助或特殊种类的作战舰只。

与日本方面进行对照,华夏军海军这边现役的有12艘主力舰,3艘航空母舰,16艘重巡洋舰,28艘轻巡洋舰,86艘驱逐舰,52艘潜艇,以及若干水上飞机母舰、布雷舰、护卫舰、扫雷舰和炮舰等辅助舰只。

国防军的十二艘主力舰,包括两艘“白驹II”级、四艘“岁月II”级和四艘“小戎”级战列舰,以及两艘“山东”级战列巡洋舰。

其中“小戎”号和“卢令”号,按照《伦敦海军条约》的规定,应在1934年以前分别完成专用靶舰和训练舰的改装,因而目前仍得以保持战力。

这十二艘主力舰共装有十六门50倍径406毫米主炮,六十四门50倍径381毫米主炮,和四十八门40倍径381毫米主炮。

由此可见,国防军的主力舰,无论是舰只数量还是火力都对日本舰队形成绝对的优势。

国防军的航空母舰,分别为两艘大型的“昆仑山”号和“武夷山”号,以及轻型的“燕山”号,实力与日本海军大体相当。

华夏海军所拥有的十六艘重巡洋舰,为四艘“湖南”级,八艘“云南”级,和四艘“浙江”级,仅在数量上便是日本的倍数。

国防军的二十八艘轻巡洋舰,包括四艘“武昌II”级,四艘“长沙II”级,八艘“天津”级,四艘“西安”级,四艘“北京”级和四艘“沈阳”级。

华夏的轻巡洋舰无论是数量还是质量,都要优于日本的二等巡洋舰。

国防军在役的驱逐舰有十二艘“雷师”级,十二艘“精卫II”级,十二艘“瞿如II”级,十八艘“鸱鸟”级,六艘“寓兽”级,十二艘“麋鹿II”级和十二艘“驺吾”级,以及两艘刚建成的“天吴II”级。

虽然在数量上低于日本方面,但大型化程度很高超过总数的四成,平均技术水准也更高,因而华夏驱逐舰的总体战斗力反要更强一些,此外还另有二十四艘处于在建的状态。

在潜艇方面也是如此,两国的潜艇数量接近,但华夏大型远洋潜艇的要超过总量的三分之一。

其中十二艘“S59”和六艘“S37”级为大型艇,十六艘“S43”级、六艘“S31”级和十二艘“S19”级为中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