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辽东”号一等巡洋舰开工后的一个月,华夏国防军海军新一代主力战列舰的首舰,也开启了建造工作。
按照计划,这一级别的战列舰共要建造四艘,分别为“小戎”号、“卢令”号、“驷驖”号和“玄鸟II”号。
这四舰依次对应着海军在1908年拟定的《大舰队计划》中,十二艘新锐战列舰当中的第七号至第十号舰。
两艘“辽东”级舰则对应的是,计划中八艘一等巡洋舰中的最后两舰。
由此,华夏海军在有条不紊之中,又朝着自己既定的发展目标,迈进了一大步。
而“辽东”级一等巡洋舰和“小戎”级战列舰,也同英国稍后建造的“伊丽莎白女王”级战列舰一道,都成为了这个世界上最早一批装有15英寸级别口径主炮的海上巨兽。
四艘“小戎”级的建造工作,由雷州和胶州海军造船厂分担,两厂各造两艘,至1915年8月全部建成,平均单舰造价再创新高,达到1,524万华元,约合234.5万英镑。
为了给“小戎”级配备强大的火力,还要保持其他方面性能的均衡,华夏海军的舰船设计师们可谓煞费苦心,几番修改,总算交出了一份不错的答卷。
“小戎”级继续沿用了高干舷、平甲板和垂直型舰艏的设计,舰体全长203.8米,宽28米,吃水8.9米,标准排水量增至30,600吨。
同“辽东”级一样,“小戎”级战列舰也安装有两座结实坚固的三脚桅,舰体舯部的舱面上,则纵列耸立着两座粗壮高大的烟囱。
“小戎”级的火力空前强大,主炮为十二门1912年型40倍径381毫米炮,以国防军情有独钟的三联装主炮塔,沿舰体中线艏艉两两背负式安放。
其中位于后甲板的,炮口指向舰艉方向的两座主炮塔间距较大,基座间大约有两个主炮身长度的距离。
而处在高位的二号和三号主炮塔,其下方的火炮平台则与舰体舯部上层建筑的基座连在一起。
由于各国的驱逐舰已越发呈大型化发展,为了有效抗击这类敌舰的袭击,“小戎”级的反雷击舰副炮改为了1911年型50倍径127毫米炮。
这些副炮共有十六门,全部安装于两舷上层建筑基座外侧的装甲炮廓当中。
其他武器为六门1909年型50倍径76毫米炮,两门1904年型50倍径57毫米炮,以及两舷各一座双联装1911年型533毫米鱼雷发射管。
“小戎”级的轮机舱内,安装有驱动四轴的,四套齿轮减速式蒸汽轮机,配套二十四座新式煤油混烧型水管锅炉。
总输出功率为53,000马力,设计航速23.5节,在以10节经济航速航行时,最大续航力为7,000海里,平时舰上编有官兵1,062人。
在防护上,“小戎”级战列舰依旧采用了国防军一直坚持的,以全面防护为基础,并对核心区域予以侧重的模式。
考虑到今后要对战的是敌方的“超无畏式”战舰,因此重要部位的装甲皆得到了增强,舰上的防护结构也设计得越发复杂,择要而述。
一号至四号主炮塔之间的侧舷主装甲带,装甲最大厚度为330毫米,高度从中甲板一直延伸到水线以下,然后厚度才逐步降低至220毫米。
主装甲带之上并与之等长的,是位于上甲板与中甲板之间的上装甲带,其装甲最大厚度为220毫米。
再往上,便是最大厚度为170毫米的装甲副炮廓,包括烟囱在内的其他上层建筑也具有不同程度的侧面防护装甲。
在舰体的侧舷,覆盖从一号主炮塔位置向前直至舰艏的,是前装甲带。
从四号主炮塔向后伸展到舰艉的,则是后装甲带。
前后装甲带的上缘与上甲板齐平,向下则一直延伸到水线以下,装甲最厚处为150毫米,并向艏艉递减。
作为保护舰体核心区域的“装甲盒”的组成部分,主装甲带两端的横向主舱壁,高度从上甲板一直延伸至水线以下,装甲的最大厚度为150毫米,这也是所有横向隔舱壁当中装甲最厚的一道。
在“小戎”级战列舰的水平防御体系中,上甲板、中甲板和下甲板皆连续的铺设了装甲,并且全部为平甲。
其中在遮盖要害区域的部位上,下甲板装甲的最厚处为80毫米,中甲板装甲的最大厚度为50毫米,上甲板则全部采用30毫米装甲。
其他水平部位,诸如建筑物的顶盖等处,也设置有不同程度的防护措施。
在舰体的水下防御体系中,除了强调抗沉性设计以外,便属防雷隔舱最为重要,两道纵向防雷装甲隔壁的最大厚度为50毫米。
“小戎”级主炮塔的最大装甲厚度为330毫米,达到这个厚度的具体位置为,炮塔的正面、侧面和火炮基座。
炮塔顶部的装甲为110毫米,后部则为270毫米。
前指挥塔的侧面装甲厚350毫米,通道和后指挥塔的侧面装甲厚180毫米,前后指挥塔的顶盖装甲皆为80毫米厚。
值得一提的是,“小戎”级在火炮的测距、指挥等仪器和布设上,做出了许多新的改进,使得战舰在火控方面得到了一定的提高。
而设计更为完善的注排水和消防等系统,则提升了战舰的损管效率,增强了在战场上的生存能力。
在华夏海军的《大舰队计划》当中,还曾规划有二十八艘二等巡洋舰。
在这些巡洋舰当中,包括了在“东方战争”之前就已经装备了的,在舰龄和技术方面都尚可的,四艘“苏州”级、四艘“杭州”级和四艘“福州”级。
海军在战后又相继建造了,更为新式的四艘“迪化”级、四艘“科布多”级和四艘“琼山”级巡洋舰。
这样距离完成二十八艘的目标,便就差最后的环节了,随后再继续进行的,就将是从“苏州”级开始,对旧舰的逐步更新替换。
为了推动这一进程,国防军海军很快就开启了计划的二十八艘当中,最后一批巡洋舰的建设工作。
从1912年6月到1912年10月,四艘同级别的二等巡洋舰相继在雷州、胶州、大连和钦州海军造船厂投入建造,各舰依次为“成都”号、“拉萨”号、“日喀则”号和“格尔木”号。
到1914年底时,四艘“成都”级已全部完工,单舰平均造价接近205万华元。
“成都”级巡洋舰在外观设计、动力系统、防护和火力布置方面,皆与“琼山”级相仿,最大的差异就是完全改以重油作为燃料。
由此带来的影响,就是锅炉更换成了八座专烧重油的水管锅炉,还相应的调整了轮机和燃料等舱室的布局。
在总输出功率仍是40,000马力的情况下,“成都”级的设计航速为30.1节,在15节航速下的最大续航力为5,000海里。
“成都”级的舰体全长为148.1米,宽13.7米,吃水4.7米,排水量4,500吨,舰上编有官兵36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