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你们谁赢了?我究竟有没有走出来?”我在一张椅子上坐下,抱起手臂悠闲问道。
“我觉得是我啊。”阿巫说。她在我身旁坐下来,继续说道,“我赌你早没事了,他们俩赌你还没。”
“怎么证明你赢?”梦露立刻说。
阿巫指指我,“你看她像有事的样子吗?这么冷静地审问我们。”
“说不定是装的,故作镇定。”梦露一边反驳,一边俯身凑到我脸上仔细观察,好像真相写在我脸上。
我恶趣味陡然升起,突然伸手捧住梦露的脸吧嗒亲了一口,然后放开,说,“这样算有事还是没事?”
与此同时,大平正在说,“嘉叶哪会装,她高兴不高兴全显脸……上~上~”
他最后一个字的尾音颤抖起来,大约正是看到我亲梦露。
梦露摸了摸脸,又是诶呦一声。我得意洋洋。
他们三人商量一阵,最后决定由大平来发问,以验证我究竟有没有走出来。大平清清喉咙,正色问我,“嘉叶,你觉得刚才佩佩那句台词说的怎么样?”
原来那个演员叫佩佩。我回想一下不禁微笑,评价道,“我觉得不错。我还蛮喜欢她这样演绎。没有嘶吼和愤怒,反倒轻描淡写,语气充满不屑。是个拿得起放得下的主儿。”
看他们三个表情,这道题我是过关了。如果我当时方寸大乱,是不可能留意到这些细节的,只会被那些话一遍遍冲击得晕头转向失魂落魄。
“那你还记不记得——当时我让你说说你们女人一般遇到这种情况会怎么样时,你怎么说的?”大平再问。
我即刻回想起来,点点头,说,“当然。”
曾经,我色厉内荏说,若是一个男人需要抢,不如放手任他祸害别人去。
“什么当然,当时你说什么了?”梦露马上问。
我叹口气,只得口头复述一遍。
“那你现在还是同样的回答吗?”大平说。
霎时间,过去四年与世德的种种一齐涌上心头来。尽管如果时光倒流,回到五年前在片场的那天,以当时的我,恐怕还是会选择去见那个女人,亲自验证他们的关系,但经历过这四年的分分合合与纠缠折磨,及至到最后的食之无味乃至反胃,我只恨没有早一点醒悟,弃如敝履。我就是那种冥顽不灵的人,撞了南墙也不回头,还要一撞再撞,愚蠢地以为南墙有可能被我撞穿,却不去想自己并没有修炼铁头功。我也是爱因斯坦说的那种疯狂的人,一遍一遍重复相同的事却期待会有不同的结果。但我也是阿巫说的那种人,明知和对方没有结果,仍是一次次投身进去,直到把热情耗尽。
“还是一样的回答,”我说,“只是那时虽不至于故作姿态,却也真心不完全了解自己,以为对谁都可以一样洒脱。但是现在如果再遇到那样的人与情形,我会像被火钳烫到的猫一样立刻有多远躲多远。”
“终于吃一堑长一智了。”梦露拍手。
我没有反驳,但笑不语。我更愿意说是一次历练和扩容,看看自己究竟可以做到些什么,以及承受到什么程度。
阿巫朝梦露和大平伸出手去,“我赢了哈,愿赌服输。”
大平拿出手机乖乖转账,梦露虽然有些心不甘情不愿,却没有赖账,也转了。
我凑去阿巫手机上看数额,发现他们打赌金额是两百块,“才赢四百,你干嘛不赌大点?”我嘟囔。
“他俩不肯啊,终究他们没我这么自信。”阿巫说。
“对我这么有信心?”
阿巫却嘿嘿一笑,帮我理理长发,顾左右而言他,“等会儿你拍完剧照,我请你吃好吃的去。”
随着《单身都市》第十七场第五镜第二次开拍,我也开始投入工作。拍摄间歇,梦露跑前跑后忙碌,我发现大平的目光一直追随着梦露的身影,怡然自得地看着。我悄悄过去用手肘轻轻撞了撞他,大平扭头对我会意一笑。
“你们——”我顿住不再往下说。
“我打算今天拍完约她出去。”大平说,下定了决心的样子。
“时机成熟了?”
“嗯,差不多了。我基本上已经通过几个场合几件事,直接间接地说明了我不在意年龄,以及尽量想办法打消她的其它顾虑。看她最近的态度,似乎有松动——”
大平没说完,因为梦露正朝我们走过来。
我抓紧机会说,“趁热打铁,加油。”然后转移了话题。
剧照拍摄结束后,我和阿巫提前走了,以免影响大平和梦露等下的约会。梦露似乎还不知道大平要约她。我和阿巫一边吃烤鱼一边喝着小酒一边闲聊,又说起他们打赌我有没有走出来的事来。
“现在就我们俩,你告诉我,今天听到台词那一瞬间,你什么感觉?”阿巫问道。
“绕了一圈又回到原点,但又不真是原来的点,螺旋上升,前尘往事扑面而来,今夕何夕的唏嘘感。”我简略描述。
阿巫掐指默数,“算来你们从去年结束到现在也有半年了?经此一役,你是已经重振旗鼓打算继续找个人恋爱,还是已经对爱情失望、提不起劲了?”
“七八个月不止了吧。”我更正,其实也不清楚到底过了多久,因为根本没算过。又回答她的问题,“我才没对爱情失望,是人不对罢了。”
“啊,年轻人,我真佩服你。”
“我才佩服你。能够不要爱情。”
“可是我在书写爱情。可能这样于我是一种比较安全和舒服的方式吧,不用自己亲身再去经历,让笔下的人物去历尽生死轮回。其实也等于我间接领受过了。”阿巫说着笑起来,和我碰个杯然后一饮而尽。
“郑五九就是你自己。”我指出。
郑五九是《单身都市》里的女一号,只消听几句她的台词,我就看出阿巫的影子。尽管其它三位女主角同样也是她塑造的。
“啊,这么明显吗?”阿巫捂脸。
“不了解你的人当然看不出来。”
“你想没想过,”阿巫突然说,“爱情这种东西根本是有人创造出来奴役女性的?”
我停下筷子开始沉思。
“至少我的亲身体验是,没有爱情我也过得蛮好,甚至更好。”她继续说。“为什么对女人来说爱情大过天,好像没有它人生就不完整,甚至人生显得失败?为什么男人极少这样想?他们需要的是女人,是性,是孩子,是母亲,甚至是女仆和奴隶,但不是爱情。”
尽管觉得阿巫说的不是完全没有道理,但我扪心自问,还是向往爱情啊。也许我中毒太深,执念太重,或思想被环境钳制太久——根深蒂固地相信爱情的美好与重要性。无论如何,我依然想要它。
我拿着酒杯在手里摩挲,慢慢把心里的说法说出来:“爱情是美好的,也许只有爱情才能令人摒弃所有把人类桎梏在世俗世界里的庸俗情感,乃至卑劣思想。不管是童话故事读多了也好,还是耳濡目染深受文学作品与影视的毒害,我们深信爱情具有能够克服一切阻碍的力量——这本身就是人类情感的至高成就,所以我们才会穷尽一生去追寻。”
“可你的第一句不成立。”阿巫提出质疑。
我怔一下才明白她的意思,确认道,“你是说世德?”
她点头。
我摇头,喝了口酒才说,“我不认为他和我是爱情。他不爱我,就如同我也不爱他一样。”
“不爱?”阿巫大吃一惊。
“嗯,不爱。”我肯定地说。“或者他以为他是爱的,但依据我的标准或说对爱情的理解,那绝不是爱。”
“你说他的行为不是爱,我能够理解,但你说你也——”
我说出一直以来自己都不愿承认的东西:“我一直以为我在爱、懂得爱,直到有一天我发现,也许我并不爱世德。对我来说,我的福祉和喜悦更重要。而爱需要我们做出放弃,觉得他人的福祉和喜悦更为重要。”
对我来说爱是美好,而我无法去爱不美好的东西。
喝得晕乎乎的回家路上,我靠在出租车后座上扭头望着车外的街景,内心十分安宁。
我愿意相信世上有一种超越爱、比爱更深远的东西,它超越了人类的视野,就像有些星辰超越人类的视野一样。那可能是某种超人性的、更加艰难、更加罕见的东西。我宁愿想象世德没有那样自私、狭隘,他想要的正是这种超越爱、比爱更深远的东西,他希望的是某种超越两性结合的进一步的结合。曾经他想要和我相会、达成的,不是在情感与爱的地方,而是在更遥远的所在。在那里,我们都抛弃自我,只是纯粹的、全然的存在,甚至停止存在……
是的,我愿意这样相信和想象。当尘埃落定,把人与事想的美好些有什么不好呢?反正再也回不去,也不可能回去了,何妨大度。
看,我说过,对于不在乎的东西,人们通常都能大度。
快到家的时候,我接到Ray的消息。他仍然在差旅途中,但已经花时间看完了我发给他的作品,那些我认为够格放进我第二次个人摄影展的照片。
“我发现你的许多作品里都有一种修行的气质,或说味道。很安静,仿佛深入冥想状态,又很当下,完全投入于当下一刻……还有点对缘起缘散的淡然……佛佛的,仙仙的,有点儿。”Ray说。
看到“修行”两字时我有些条件反射般地一凛。
我回复,“那其它的呢,其它照片给你什么感觉?”又补充,“我不喜欢什么’修行的气质’。”
他隔一阵答复,“有些说不上。如果一定要说,令我联想起诗歌。”
“诗歌?”
他确定他看的是我拍的那些照片而不是什么诗集?
“怎么这样惊讶?诗歌和构图,原是同一事物的两种形式而已。好的诗歌能够令人眼前立刻浮现画面,栩栩如生,好的画面当然也能令人联想起诗歌……”Ray说。
是了,当然,所以自古都有画上题诗的佳话,只是我竟不知我拍的那些照片也有了这样功能。
见我沉默不语,Ray说,“你上一次个展叫’短篇故事’,那么这一次的主题,就叫——’诗歌’吧。”
诗歌就诗歌吧,我答应下来。
明天又将是忙碌的一天,然而,也充满希望。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