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料之外的好消息,鸿兴科技还是成功上市了,投资人对郁曼成也没做任何处理。他依旧是这功成名就的团队的一份子。
往好了看,自然是上面的人念旧,又有宋涛从中说情。郁曼成没有功劳也有苦劳。但从现实角度看,上阵时换将,传出去了也是负面新闻,郁曼成也负责技术岗,一时也找不到替代。反正上市之后还能再清算,经过这些事后,郁曼成的心气也不如以往,大有拿了个钱就退隐的意思。
郁曼成的反应也很古怪,算不上多高兴,但立刻就以此谈条件,要求和夏逸登记结婚。夏家父母自然是喜气洋洋的,恨不得亲自上阵,代夏逸去民政局签字拍照。
夏逸却是意料之外的冷淡,反问道:“你为什么这么着急结婚?”
郁曼成道:“我想表明我的心意。婚姻关系受法律保护,不管哪一方出了事,我们都是荣辱与共。”
夏逸心底黯淡了一瞬。果然,他全知道了。
她眼神一变,似笑非笑道:“再等一等吧,我还没准备好。我的身份证也不在身边,过几天再说吧。”
夏母在背后瞪着夏逸,几乎是恶狠狠地,在她眼里,夏逸是拿捏着未出阁女人的矜持,假模假式把金龟婿往外推。她是真的着急,急忙道:“那婚礼先准备起来吧。”
“我无所谓。”郁曼成兴致不大,看出夏逸坚持不愿去民政局,也就不再坚持,转身就走。他对夏家父母的轻蔑已经毫无掩饰了,连道别的话都没说。
饶是如此,夏家父母对婚礼还是有着极大的热情。原本郁曼成只是个模糊的青年才俊,但公司一上市,他的成就便是明码标价,连名字上都镶着金边。钱一到位,他们的宽容也到位,原本他们咬紧牙关不同意夏逸跟着他走,现在也松了口。
夏母还悄悄告诉夏逸一些求子的旁门左道,劝道:“你一定要加把劲,有了孩子,婚姻才稳固。别看小郁现在对你好,等有了钱,诱惑多了,他也会变的。你生了孩子再回国,国外的中国人,小郁的机会也少。”
夏逸还是笑而不语,依旧是漫不经心的样子。
夏母也懒得关注她。能嫁给英俊的有钱男人的新娘是最幸福的,与有荣焉,夏母也荣升成极光荣的丈母娘。她终于找到一个合适的场合,炫耀她穿衣、配菜的品味和养儿育女的功劳。
婚礼的请柬已经印好,消息也早就传了出去。有些不便当场的亲戚也送来了贺新婚的礼物。一个表亲送来一盆花。夏逸笑着把花盆摆到阳光下。
夏母问道:“这是什么花?白白小小的还挺可爱啊。”
“菟丝花。”
夏母立刻皱眉头,想把花盆搬到不显眼的地方,道:“这可不能让小郁看到,不然还以为在骂你呢。菟丝花不是什么好兆头,你不知道这是骂那种攀附男人的女人吗?”
夏逸笑笑,越是怕什么,越是在意什么。她倒是不在乎,可家里人各个都担心背个坏名声,好像是卖女求荣,利用婚姻向郁曼成讨要好处。
夏逸平静道:“好不好都是人牵强附会加给它,没必要在意这种事。而且我很喜欢菟丝花。人总是把它想象得太娇弱了,其实它的外号叫植物杀手。一旦找到合适的宿主,它就慢慢夺走宿主的所有养分,最后杀死宿主,茁壮自己。”
“你总喜欢奇奇怪怪的东西,以后和小郁结婚了可别这样。”
“对了,菟丝子又叫无娘藤,因为它没有根,就像一个得不到父母爱的孩子,一切都要靠自己。世上的一切,都要为她所用,这样才能活得好。“
夏母的脸色变得很难看,想说些什么,又怕重话一出口,反倒坐实一些东西。她就哼了一声,转身就走。她继续去列婚礼的清单了。她是个界限分明的人,不太喜欢女儿,却很喜欢女儿的婚姻,简直比自己出嫁更高兴。
或许每一个死水无澜的已婚女人的梦想就是一场盛大的婚礼,只是她们多半无法离婚,就只能借着女儿的婚礼再当一回主角。
夏逸看破不说破,只由着母亲去折腾。她也没多少高兴的时候了,只是还不知祸到临头。一个人能死在梦想实现前夕其实最幸福。
那她的梦想是什么呢?夏逸叩问自己,一时倒有些茫然了。
起初梦想很简单,夏逸只想要一张书桌。
那一年夏逸上小学两年级,刚搬了新家,她有一个单独的房间却没有一张专用的书桌。夏母挑的家具,她专门定制了一张带梳妆镜的桌子。想来她觉得夏逸作为一个女人,脸蛋比脑袋是更重要的。这张梳妆桌太矮了,夏逸趴在上面写作业很吃力。
夏逸和父亲说了这件事,父亲不理睬。沉默,沉默是一个已婚男人最好的武器。被问烦了他就道:“问你妈去吧,我有要紧事要忙。”
夏母的回答更直接,道:“这样的桌子不是很好吗?你不要要求这么多,太自私了,要是再换一张桌子,和全套家具都不匹配了。”
夏母弓着背过了两年,直到奶奶找了个木匠,花钱给她做了一张书桌。但她没有多少快乐,因为比书桌更早进入这个家的是弟弟。
弟弟不是亲弟弟,来家里的时候已经有两岁了。他是爸爸的弟弟的儿子,但是生父病故了,生母又要再婚,就把弟弟抱来了。据说人在三岁之前是没有记忆的,所以弟弟并不知道他不是亲生的。
父母也从来不让夏逸说这件事。
夏逸好几次想,说了也没用。谁又会相信,包养的儿子会被亲生的女儿更受偏爱呢?又或许,很多人会理解吧。
梦想后来复杂了一些,夏逸想要一只兔子。
有一段时间,学校门口很流行卖兔子,装在各色铁丝笼里的小兔子,蜷缩着的毛绒可怜物。夏逸看着兔子很可怜,渐渐也忘记了自己很可怜。她积攒了一些零用钱,偷偷买了一只。
夏母大发雷霆,还是奶奶劝住了她,道:‘小孩子喜欢小动物是天性,你干嘛要发火呢。”有一段时间,夏逸是在乡下由奶奶照顾的,奶奶总是偏帮着她说话。但婆媳关系总是大问题,夏母喜欢反对一切婆婆的意见。好在弟弟也喜欢小兔子,终于夏母没有丢掉它。
养兔子不是一件简单的事,兔子是直肠子,吃完就拉。夏逸一天要帮着清理两次,否则家里就会有臭味,夏母会骂人。弟弟喜欢兔子,但是只喜欢兔子的柔顺。他经常抓着兔子的耳朵把它从笼子里拽出来。有一次兔子急了,狠狠咬了他一口。
这在家里可是一桩天大的事。夏母立刻来兴师问罪,这下说什么都要丢掉这只兔子了。夏逸哭过,求过,但是一天放学回家,装兔子的笼子还是空了。
夏母很随意道:“笼子你可以丢了,兔子我送给楼下的邻居了,他们是拆迁的乡下人,有养兔子的经验。”
夏逸哭得很伤心,又展示出一种诡异的坚韧。她把兔笼放在房间里,每天都看着哭,但哭的时间不长,只哭十来分钟,然后抹干眼泪。因为她总在吃饭前落泪,一家人总感到气氛压抑。
父母私下里商量了一阵,总算想出一个勉强的补救方法。夏母道:“这件事就当妈妈错了,这样啊,周六我带你去买东西,你喜欢什么自己挑,就当是我送走你兔子的补偿。”
夏逸妥协了。到了商城,她选中了一条连衣裙。夏母笑了,那一刻的笑意是夏逸终身难忘的噩梦。有一丝玩味,有一丝审视,还有一丝居高临下的审判。
夏母意味深长道:“噢?我让你选礼物,你还真的会选啊?别人家的小孩懂事都会说妈妈我不要。你看起来挺聪明,怎么还不懂这个道理啊?”
夏母又道:“你既然挑了礼物,那就说明你没有多喜欢小兔子了。到底还是个小孩子呢,我就说嘛,你过几天还是会忘了这件事。”
夏逸懵了,茫茫然中懂了一些东西,却不全懂。那甚至和弟弟无关,是植根在完满家庭画皮下的权力游戏。她是母亲,可以施舍钱财给孩子当作爱,换来感恩戴德的表演。她是孩子,那她是不是有一天也能玩同样的把戏?
只等她长大。她早晚会长大。
那条裙子买回了家,夏逸从来没有穿过。她隔天就去敲响邻居家的门,没有讨回那只兔子,而是问邻居会不会杀了吃肉。如果有一天一定要杀掉它,她希望能分到一口肉。
邻居信守承诺,几天后就送来一碗红烧兔肉。夏母面色悻悻,夏逸却接过碗,坐在桌前,慢慢吃起自己养的兔子。越是痛苦,她的胃口就越好。
她嚼啊嚼,想起第一次把兔子买回家的欣喜。她嚼啊嚼,想起把兔子抱在怀里的温热。她嚼啊嚼,想起朝夕相处中兔子已经能认出她了。她嚼啊嚼,似乎是太用力咬到了自己的舌头,尝到了一丝血腥味。
夏父有些不安道:“她怎么像饿死鬼一样的?这么馋,自己养的东西都吃?谁刺激她了?”
夏母道:“大概是快到青春期了。别让她吃太多油炸的,长胖了不好减肥。”
夏逸假装没听到,继续嚼着嘴里的肉。味道很怪,有些想吐,但她依旧大口咽下。她迷恋如此的自我折磨。
这是她人生最重要的一课。她告诉自己,以后绝不妥协。如果一件事要开始,就要把它做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