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听闻萧战带的骑兵折损了不少在女真人那里,连萧战自己都没能回来,而余下的那些又被耶律南带去中京和女真人拼命,先前的老兄弟怕是没几个还活着的,他们却还安然无恙的活着,不由感到一丝庆幸。
然而这样屈辱的活着,又不是他们想要的,为此亓官翰找上了他们,在亓官翰的运作下,他们成了吴泽的军士。
在吴泽的麾下帮吴泽挑选军士训练骑兵,凭借着先前被俘虏的千人骑兵为底,靠着他们的能力和经验,很快帮助吴泽拉起了一支五千人的重甲骑。
为此也得到吴泽的重用,被吴泽提拔成了都统和千夫长。
而亓官翰只是帮他们脱离了苦海,却并没有给予他们更多的指令,只让他们跟在吴泽身后听令。
着使得他们一脸懵,亓官翰真就是个好人?对他们无所求?只是看在往日的情分上帮他们一把?
就在他们死心准备跟着吴泽的时候,有几个自称耶律大石的人找到他们,让他们营救被困在应州的耶律延喜,二人想也没想的拒绝了,开什么玩笑。
这不摆明了让他们去死?
然而不知怎么回事,他们觉得吴泽,开始有些奇怪,什么好男儿定要封妻荫子,为后代博百世富贵。
只当是吴泽看到五千骑成军的欣喜,心中难免有了想要建立功勋的凌云壮志。
但出了朔州后他们只觉得吴泽愈发的癫狂,嘴里居然念叨要封王。
众人也只当吴泽说说,而今更是疯了,当着众多的人喊了出来。
吴泽想要封王,在他们看来这就是疯了,想要封王无非三条路,要么投个好胎,作为皇帝的儿子,天生就是王。
要么有实力,战功卓越,打到别人承认他的地位,这需要在军中有很深的威望,让统治者不得不给他封王。
第三就如萧奉先一般,会拍皇帝的马屁,把皇帝哄高兴了,自然也能获封王爵。
而吴泽,既没有强大的背景,也没有卓越的战功。
就他们打听到的消息,刘升对吴泽是宠爱的,但刘升也不过是耶律延喜封的一个小小郡王,一个郡王想要册封别人,传出去就让人觉得可笑。
刘升 不行,但耶律延喜可以啊!
相比较于被迫的给刘升打工,他们更认可耶律延禧。
若是能够策反吴泽,救走耶律延喜,那他们的功劳也不少。
这并非是二人的异想天开,毕竟外头还有耶律大石的人的在策应。
仔细谋划之下,并非不可。
二人微微思虑,咬咬牙开口道:“将军若想封王,当立不世功勋,或以从龙之功,眼下陛下受困于应州城,我们若能营救陛下区区王爵自不在话下。”
然而吴泽似乎没听到他们的后面话语,突然抱起酒坛子,大声喝道:“好,我吴泽就要立不世功勋,我们不去太原,围了开封活捉那宋皇,我若要封王,看天下谁人敢阻?”
说完便抱着酒坛倒在床榻之上,二人谁也没敢说话,只相互看了一眼,只觉得吴泽彻底疯了:“区区5000骑兵,还是重甲骑,在没有后援和任何补给的情况下,居然天真的想去宋国腹地围困开封?怕不是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他们只愿吴泽,这是醉话,明日清醒后完全不记得今日的酒后胡言。
在确认吴泽睡着后,二人缓步退出营帐,对着亲卫道守好将军。
......
去建立所谓的不世功勋,那是要拿命去拼的,且一将功成万骨枯,即使成了,荣誉也只会是吴泽的。
风险太大,相比较而言,他们更愿意选择从龙之功。
“都头,我们。”只一句巴图鲁便知道了李东心中所想。
巴图鲁对着李东道:“回去换身便服,我们进城,去寻耶律大石的人。”李东没有言语迅速回营,换了身常服与巴图鲁走进了应州城。
...........
此刻应州城内,耶律延禧的府邸外,邓伦,徐克与几个潜伏进应州城的人依旧盯着耶律延禧的府邸。
邓伦道:“此去朔州,一点收获都没有,那亓官翰,甚至连见也不愿见我们,真是想不通那耶律淳给他喂了什么药,竟使得他如此死心塌地。”
一旁的徐克却是笑而不语,盯着大街,时不时的喝上两口茶水,让人觉得他就是一个口渴喝茶的茶客。
见到徐克如此模样,邓伦有些恼怒道:“先生,你到底有没有听我在说?我们白跑了一趟朔州,白白浪费几日的光景,大帅那边也不知是个什么反应。”
见邓伦有些恼了,徐克才不急不缓的放下茶杯道:“谁说亓官翰没有给予我们帮助?”
邓伦彻底懵了,他与徐克去了朔州之后吃住都在一起,二人连亓官翰的面都没见到,拿什么给的回应?
好奇二人是何时见的?莫不是在自己睡着之后?邓伦不禁暗叹自己睡得太死,又有些责怪,如此重要的事,徐克没有喊醒自己。
但眼下顾不得那么多直接问道:“不知先生,何时与亓官翰见面,在他那里获得什么助力?可否助我们救回陛下?”
徐克扭头看向邓伦道:“亓官翰并未与我见面啊!邓大人不是与我一起的吗?”
邓伦瞬间觉得一个头两个大,这徐克到底在说什么?
既然没有与亓官翰见面,又如何获得他的帮助?
邓伦不解的看着徐克。
徐克又给自己倒了杯茶道:“先前不是与你们说了吗?亓官翰周边都是刘升的人。
只要他有丝毫异动,必然会引起他们的警觉,搞不好不仅亓官翰会有危险,还会把我们自己搭进去。
那亓官翰收到我们信息,却没有把我们供出去,就已经是帮我们了。”
邓伦直接懵了,这问题又回到了原点。
那去朔州的意义何在,就跑去看看亓官翰?
徐克当了当手中的茶水道:“他不是把他的好女婿派来了吗?”
“我想破局的关键,就在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