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花花也是受不了全一这鸟样。
长乐没出现在百花极乐的时候钱花花觉得全一哪哪都好,现在钱花花哪哪都看不惯全一,哪哪都看不上。
就这鸟样别说是长乐,怕是就连烟柳巷子的王妈妈都看不上。
人家王妈妈的老相好还是个浪漫又会调情的乐师,三天六头就给王妈妈创作点小情调,那把王妈妈哄的是把他当做是了心尖尖上的宝贝。
一点受不鸟,钱花花推了全一一把,全一差点没站住,把毛笔落在了长公主的脸色。
知道这是妈妈的手笔,委委屈屈的瞪了钱花花一样。
这委屈的小样子,钱花花真想给两个大逼兜子。
长公主就逼着眼眸把脸凑在了面前,全一近距离的看着这张脸,心脏跳到极致,有种难以言喻的感觉从内而外迸发出来。
全一一个人享受着,剩下三个人等的心急。
终于在三个人的焦灼当中,全一的笔朝着长公主的脸上落去,轻轻一点,点到了长公主的鼻尖。
墨水的味道刺的鼻子一股痒意。
阿秋!
一个喷嚏正打在了全一的脸上,就这么小小的意外又让全一变成了一二三木头人。
长乐不好意思的摸了摸鼻子,往后退了两步:“嘿嘿嘿~没忍住”。
全一缓缓放下毛笔,也往后退了两步,声音轻缓带着少年独有的温柔和羞涩:“无事的”。
这慢慢的带着春天信息素的声音,充入耳朵。
听的钱花花直叹息,听得长公主直皱眉,移正了自己的脖子,头向着一侧歪过去:“花花说有人爱慕我,不会是你吧?”。
全一表现得十分异常,但凡相熟,不是榆木脑袋的人都看得出来,她明白,梅花明白,甚至是荷花那几个不怎么关注的姑娘们都明白。
大家都不是什么豆蔻年华的姑娘,一个个都是混迹青楼的老油条。
就算是身为局中人的长公主怎么会看不出来?
长乐不是小姑娘,长乐三十有余,曾有过驸马恩爱不疑,又怎么会不明白。
只不过全一向来是远远地看着,从不会凑到长乐的跟前罢了,如今到了跟前那心思赤裸裸的摆在了桌子上。
全一被长公主这么一问,第一反应便是疯狂的摇头否认,他肮脏的心思怎么能被长公主知道。
可随着长公主笃定的眼神,他的动作慢慢的停了下来,站在原地定定的看着长公主。
他的内心竟然出乎意料的便回了平静。
他的脑子好像是死了一般。
全一就这么和长乐平静的对视着。
气愤突然的宁静,钱花花现在连大气都不敢喘一个。
她的内心也有些复杂,若是长公主答应了,或许他们能获得短暂的甜蜜,但钱花花却觉得两人无法长久,身份永远是一道夸不过去的鸿沟。
若是不答应,想必全一心里不知道要难过多久。
但大概率是不答应的,她从未从长乐眼里看到对全一的情愫,现在也没有。
她既如此平静的问出口了,那便是拒绝的意思,且全一的行为对她造成了困扰。
钱花花内心默默地为全一默哀,不过既明着拒绝了从她的角度来看并不是一件坏事。
全一沉醉在面前人的眼眸当中,他永远都记得他于长公主第一次对视。
那时他被安排在训练营,他身体弱小无数次被打翻在地,他几乎觉得要死了,觉得自己快坚持不下去的时候,是长公主出现在了他的面前。
那时候的长公主还很年轻,正是女儿家的好年华,她背着光俯视着自己,一双眼眸明亮,伸出手把自己拉了起来。
“你便是潇潇选中的人?”。
那时的全一还没有名字,他很小他只知道要在这里拼命地训练,活下去并且通过考核才能真正获得自己的主子。
“嗯”。
长乐的手擦去了他脸上的血迹,怜悯道:“真是个可怜虫”。
但那时候的全一不知无畏,他振振有词的反驳道:“我不是可怜虫,我有人要”。
谢潇潇把他捡了回来,并且把他送到了这里,主子说他等着他从这里走出来。
他是有人要的,他不是可怜虫。
这句话成功的把长乐逗笑了,有一丝,你既是潇潇看上的我总也得上上心,你随我到公主府,我亲自调教。
就这样全一被长公主带到了公主府,开始了长达三年的调教,全一所有的功夫都是长公主一手教出来的。
全一的天赋并不好也并不聪明,但却很勤奋,春夏秋冬从无一日懈怠,为了能通过考核成为谢潇潇的贴身侍卫,为了能获得长公主的称赞,他用自己最刻苦的努力达到了自己的极限水平。
在考核当中他并不出众,甚至险些被淘汰,最后不要命拼着一口气才才恰恰好的通过最终的试炼。
对于长乐来说,她却从来没有认真看过全一,但她也依稀记得两人初见的时候,那训练营是她一手创办,恰逢她过来督查,便看到一个瘦小的身影被人欺负的不成样子,还以为是谁生出来的恶趣味,凌虐这么一个孩子。
待到走到面前才想起好像是潇潇丢过来的人,潇潇这狗不理的东西好像还嘟囔过两句让自己多关照些,但她向来多忘事给抛到脑后去了。
才有了那句可怜虫,看着他那双干净的眸子生出了点负罪感,再加上平时闲得慌,没事做也是没事做便带回去亲自调教。
谁知道竟是个没点天赋又不会来事的榆木脑袋。
起先还有几分兴趣,后边也就没什么耐心,想起来便来看看,随口敷衍的夸了两句。
没想到…………
长乐是实在是没想到。
全一看着长公主的脸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突然死掉的脑子诈尸,浮现出妈妈对他说过的话。
就算是知道结果注定是坏的,如果不把自己的心意表达给对方那会成为人生的遗憾。
妈妈说倾述爱意不算是冒犯,无止境的意淫偷窥自己意识不到所做的事情对公主造成不悦才是冒犯。
就像是刚刚那样。
“长公主,我爱慕于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