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馨蕙不知道从哪里听来的,洛明最怕这种硬壳,带角,会伤人的昆虫,在市里面基本都没有见过这样的虫子,但是这里比较偏僻,各种各样的虫子非常多,刚才闫馨蕙见到前面爬了一只,就上去抓了。
洛明看着这个触角长,又张牙舞爪的虫子,吞了吞口水,往后退了一步。洛明实在没有想到,一直是温文尔雅,书卷气质的闫馨蕙,她应该握着笔或者书卷的手指,也有一天会抓着一只虫子,对他笑的狡黠。
洛明觉得他似乎对闫馨蕙的认识,又提升了一个档次,但是这并不能阻止他拔腿就跑。
于是一场一追我逐的旷世大战,就此拉开了帷幕。
“你别过来!”
“哎呀,怕什么呀,你看它多可爱呀!”
“啊啊啊啊啊!你别过来啊!”
“你看呢,它还会动呢!你看你看你看!”
“馨蕙!姑奶奶!求放过!”
“别怕别怕!我抓着呢!别跑呀!”
洛明一路狂奔,奈何闫馨蕙的体力也不错,一边跑还能一边捏着个虫子,给洛明看。
终于,跑到了小路的尽头,洛明一个绕后,跑到了闫馨蕙的身后,将她公主抱的起来,稍稍离把她抱离自己身体远一些,看着有些发愣的闫馨蕙,低头坏笑道:“把虫子拿远一些,你再拿虫子吓我,我就把你丢出去!”
闫馨蕙眨眨眼,拿着虫子在洛明眼前晃了晃,发现他并没有太大的反应,“原来你不怕呀。”
金牛虫还配合的动了动触须,前脚一夹一夹的,张牙舞爪。
洛明有些嫌弃的把脸往后样了仰道:“小时候被类似的虫子咬过,怕倒是不怕,就是看起来挺恶心的,但是被你抓在手里,在恶心的东西,看起来还都挺有趣的,这是不是就叫做传说中的,爱屋及乌?”
闫馨蕙脸有点微红,到现在她还是有些适应不了洛明随时随地信手拈来的情话,“你倒是很能说会道,不知道这些甜言蜜语骗了多少的小姑娘。”
“天地良心!冤枉呀!谁不知道我是不善言辞。”洛明抱着闫馨蕙坐在旁边的板凳上,把她放在了自己的腿上,环着她道:“我那些也不是什么甜言蜜语,都是有感而发,心里怎么想的,嘴上就怎么说了,那些话甜么?嗯?我怎么一点儿也没感觉到呢。”
闫馨蕙被洛明抱在怀里,坐在他的腿上,有些不太习惯,手里的金牛虫还在那里挣扎着,随手将手机的虫子丢到了草丛里,问道:“那你刚才跑什么呀?”
“看你有心事。”洛明拿了张纸擦了擦闫馨蕙的手,“想让你开心。”
“一天到晚就知道逗我玩。”闫馨蕙任凭洛明抓着自己的手,垂眸道,“那你怎么不问我,有什么心事?”
“你想说的时候,自然会说,你不想说的时候,我只要负责陪着你,逗你开心就好。”洛明的额头轻轻的触碰着闫馨蕙的,不再言语,就像他说的一般,只要陪着她就好,不会逼她说什么,保留隐私,只留陪伴。
闫馨蕙感受着洛明身上散发出来的温度,一时感觉心里暖暖的,蓦然觉得,似乎做出那个决定也没有什么太大的困难。她知道刘编和周导还有姜景合起伙来套路她,就算是一开始没发现,之后也明了他们的想法。
白夕言这个角色的确难找,但绝没有像刘编周导那般,说的毫无办法。
但这条路是个不能回头的路,跟洛明演这部剧,一定会有很多人记得她。首先这部剧的出品方并不普通,这部剧在未来可能会面临着几遍甚至是几十遍的重复播放。这也就意味着,一旦她开始在公众面前露脸了,并且让旁人都记住了自己的长相,那么她之后的日子过得就不会太平静。
再加上她的本职工作......
她日后的生活可以想象的到。
本来就是在犹豫,她想要保留这份平静,但是此时此刻,靠在洛明的怀里,闫馨蕙才彻底想通,在她决定跟洛明在一起的那一刻起,她就不会再有平静的生活了,她选择的人,注定会让她也成为众人关注的目标。
既然决定早就已经下了,生活未来的基调也早就已经定下来,那她也没什么好犹豫的了。
她做事情,从来都不会后悔,现在所做的事情,无非就是让她日后的日子更疯狂一些罢了。
与其等着媒体一点一点的把她挖出来,倒不如她自己站在阳光下,接下这个角色,演好这个角色,让所人喜欢洛明的人,发现,她闫馨蕙和洛明,真的很合适。
等她也彻底站在公众面前,被公众所接受的时候,那个时候就可以光明正大的跟所有人说,我和洛明,不仅在戏里面是情侣,在戏外也是情侣。
她怕的不是洛明的粉丝诟病她,喷她,她担心的是,洛明难做。闫馨蕙完全可以想象得到,如果他的粉丝不满意她的话,洛明一定会做出一些震惊全网的事情,说不定会成为第一个跟粉丝决裂的艺人也说不定。
所以她要徐徐图之,那么就先从和洛明扮演情侣开始吧!
“我决定了!”闫馨蕙蓦地抬头,起身看着洛明,宣步道,“我考虑好了!”
洛明感觉到身上的热源离开,愣了愣,有些迷糊的抬头,问道:“什么?”
洛明刚才靠着闫馨蕙都快要睡着了,他半夜下的飞机,一路赶过来就差不多是早上了,随便眯了一会儿,就到了上午的那个会议,然后钓鱼,找何牧改剧本,烧烤,然后一直到了现在。
尤其是找何牧改剧本这件事情,特别耗费他的心神。何牧是个出了名的死心眼,光骗他删掉那些亲密戏,洛明觉得自己已经用上了全部口才和心思。什么阴谋阳谋,威胁,劝解全部都用上了,何牧才松口说自己会考虑考虑。
毫不夸张的说,在洛明听见何牧说会考虑改的时候,眼泪都要掉下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