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媛看着坐在自己对面的薛眠,狼吞虎咽地吃着那锅里的肉。
这天天不都是大鱼大肉的吗?今天晚上他就跟没吃饱的饿死鬼投胎一样。
还是说今天晚上这一顿味儿太过于清淡了,让他开了胃?
“你慢点吃,我又不跟你抢。”
“媛儿,你怎么不吃呀?”
薛眠拿起左边的公筷给她使劲的夹肉。
“好了好了,够了,我吃不完了。”
“没事儿,媛儿,你吃不完我吃呀。”
韩媛突然觉得薛眠真的是一个神奇的存在。
这些天,她吃不完的剩饭剩菜几乎全部被他一个人给承包了。
他难道一点儿都不嫌弃吗?
“你先吃着,我出去一下。”
“去哪儿啊?我陪你一起去。”
韩媛一个白眼:“你进不去。”
好吧好吧,是自己多嘴了。
她知道薛眠是一个爱面子的人。
上厕所不方便,也不好意思去药店开药。所以自己就出来了。
不知道为什么,今天她这个脸皮特别的厚。
若是放在以前,她肯定是不愿意提那些词儿的,觉得非常的不自在。
难道这就是爱情的力量吗?
这些天通过细节她也看出来了薛眠对他百般讨好。
的确是一个很不错的选择,看来自己的眼光确实没有错。
亏得自己之前还喜欢苏溪辰,若真的是成了,现在她不知道还在哪儿受苦呢?
仗着他妈妈那个样子,感觉她们两个肯定合不来。
那还不得天天鸡飞狗跳的。
想来也是苦了林鹤了,那样温柔干练的一个人。怎么就会遇上那样难缠的一个婆婆呢?
“媛媛!你去哪儿了呀,这么久?这菜都快凉了。”
现在她离开薛眠身边超过五分钟,铁定他会给自己打电话了过来。
“好了好了,我马上就过来。”
韩媛拿着药挂断了电话,急冲冲的从药店赶回去。
一个男孩子完完全全爱上一个女孩子的时候。
他就对她产生了依赖,时时刻刻都想到要粘着她,害怕失去她。
薛眠就是典型的这种性格,一分钟见不到韩媛,自己的心里就痒得很。
薛眠放下筷子端端正正地坐在桌子边上。
韩媛赶回来的时候看着薛眠一本正经的坐在那里。
像个小憨憨,可爱!
筷子也不动了,嘴巴也不嚼了。
“干什么呢,这样一本正经。”
“想你呀!这都已经超过六分钟了,你看看!我想你想得都吃不下,这一桌子都没味了。”
薛眠总是喜欢说一些这样的话来讨她的欢心。
但是她每次都会被这样的甜言蜜语迷的神魂颠倒。
“好啦,好啦!我回来了,我们一起吃吧。”
韩媛满脸的笑意,果然被爱情滋润的女人就是很幸福的,时刻都是甜蜜的笑容。
薛眠做梦也没想到,自己的女朋友是只有几面之缘的韩媛。
最初的最初,他以为是林鹤。
后来的后来,他才明白,那不是爱情,那是自己心里对一个妹妹的保护欲。
现在,她有了想要保护她的人。
自己,也有了自己要用生命守护的人了。
孩子们的爱情总是那样的单纯。
今晚,算是今年最后一起吃的一顿饭了。
两人特意买了一些酒回去,就当做是好好的告别今年的外出旅游吧!
等明天他们就会各自踏上回家的路程了,要等明年才能相见了。
这可得半个多月呢,自己心里可想可想他了,可怎么办。
“媛媛,你有没有最喜欢的东西?”
薛眠很认真的问她,瞪着那双大眼睛看着她。
韩媛瞧见薛眠这样看着自己,竟有些迷离。
“嗯……很多很多啊……说不完。”
“我说的是最喜欢的东西。”
薛眠用指关节轻轻地敲了敲她的小脑袋。
韩媛调皮的躲过去,转了转她的小眼珠子。
最喜欢的东西?以前没有,不过现在有了。
“你呀!”
“嗯?”薛眠愣了一下。
韩媛伸出双手放在他的脸颊上,将他的脑袋正正的掰过来正对着自己。
“我说!我现在!最喜欢的!就是你呀!”
这句话毕,薛眠笑的像一个孩子,以前总觉得韩媛是一个高冷大小姐。
经过真正的相处才知道,那不过是她自我保护的一种皮囊罢了。
韩媛就像是一个刺猬,面对外界的环境,总是能够将她身上的所有倒刺都竖立起来。
然而,她也有很温柔的一面。
“我也最喜欢你!”
两人碰杯,一饮而下。
冬日的烈酒暖不了离别的心。
薛眠目送韩媛去检票,挥了挥手,心里万分不舍。
没关系,再等半个月回学校就又能见面了。
这十几天他们还能视频通话呢,也算得上是见面了。
韩媛坐上动车,手机震动了一下。
“媛媛,路上注意安全,回家报平安哦。”
这句话他从昨晚上叮嘱到现在,自己自然知道他对自己的心。
“你也是。”
韩媛回了三个字后便靠在椅子上昏昏沉沉睡了过去。
这一次的旅行虽然很短,但是他们拍了很多照片,吃了很多美食。
留下了很有纪念意义的回忆。
薛眠的身上还有韩媛给他去般若寺求的平安符。
还记得小时候自己多病多灾,他那封建的父亲,去镇上的小寺庙里给自己求了一道平安符。
说来也奇怪,自己本不相信这样的迷信思想。
但是自从有了那一道平安符过后,自己再也没有生过什么病了,就连感冒病都很少有了。
薛眠翻看着脖子上挂着的平安符,紧紧的攥在手心。
那符还是温热的,上面有媛媛的味道,香香的。
薛眠打出生起就在小镇子上长大。
自己的母亲因为难产已经去世很多年了。
打他出生起,就是他那父亲一把屎一把尿的把他拉扯大。
甚至,有时候自己都怀疑不是他父亲亲生的,跟他长得一点儿也不像。
脾气各方面一点都不和,两个在一起几乎每天都会吵架。
他受不了父亲的倔强脾气。还有那满面油光的脸。胡茬子也不定时修理。挂在脸上看着着实邋遢。
整日守着卖部哪儿也不去,一个大男人就挣那么点小钱过日子?
有时候,挺瞧不起他的。
明明满身本领却偏偏要死守在那赚不了钱的小卖部。
不过这么多年了,自己也习惯了。
眼不见为净,所以自己很少在家里待着。
有时间都会去叔叔的修车厂待着,哪怕打打杂消遣一下时间也是好的。
反正!他是不会守着那小卖部过日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