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我把车停下!”伴随着这声嘶声歇底的女高音,车子停靠在路边。
没有理会坐在一边的那位警告目光,林舒雅强行打开车门。
几步之后林舒雅往着公路中央一站,横着张开手,深色越野车车头几乎是挨着她的膝盖停下来。
林舒雅在车前玻璃上看到自己缝头垢面的模样,目光穿过车前玻璃直接射向坐在车后座上的厉列侬。
正当午后时光,没有遮挡的平原采光极好,林舒雅清清楚楚的看到厉列侬微微敛起的眉头。
厉先生看来不耐烦了!脱下一只鞋,扔向历列侬的那只鞋被车前玻璃拦住,拳头握得紧紧的:厉列侬,你给我出来。
先从车里出来的是司机,司机打开后车门,厉列侬弯着腰从车里下来。
他站在烈日底下看着她。
脱下另外一只鞋,林舒雅一步一步朝着厉列侬走去,较为遗憾的是她脚穿着的还是昨天的那双跑步鞋。
如果现在拿在她手里的是高跟鞋的话就好了,那样一来她也许可以用鞋跟在他脸上凿出一个窟窿来,看以后有没有那么多的女人爱他。
握着鞋砸向厉列侬的手在半空中拦阻,拦阻她的人是那名司机,手挣扎着目光恶狠狠的瞪着厉列侬。
这次厉先生会不会又说出那句“因为你瞪我了。”
要知道,原本很普通的话从那个男人口中说出来就可以变成了醉人的情话。
挣扎中,厉列侬手摆了摆,司机松开了手背过身去。
灰白相间的跑步鞋被林舒雅拽在手里,距离厉列侬的鼻尖就仅仅一公分左右,即使不能在他脸上凿出一个窟窿,也起码可以在他脸上烙下一个鞋印来。
可鞋子却在距离他脸上一公分左右所在停了下来。
很近的距离,林舒雅看到遍布在他眼窝周遭的淡淡乌青,目光在他眼窝逗留几圈后别开脸。
手上鞋子从林舒雅手上滑落。
开口:“厉先生,我也和你妻子一样是活蹦乱跳的生命,我死了我的亲人、朋友也会为我伤心。”
回应林舒雅的是略带沙哑的一句:“鞋不扔了吗?”
那话语气毫不掩饰,写满了“我给了你一个机会发泄你的不满,是你自己选择放弃,那么这件事情我们就到此告一段落了。”
这个混蛋,她可是刚刚从鬼门关走一遭,在帐篷那里不是能言善辩吗?现在怎么惜字如金来了。
没有等林舒雅把她的不满发泄出来,厉列侬已经重新回到车里,拉下车窗:
“我们还有很多路要赶,希望林小姐能克制住好自己,等回到拉斯维加斯,你有什么不满可以和我的助手说,我们会针对你表达的不满给予合理的赔偿。”
林舒雅捡起鞋子,鞋子朝着那辆逐渐远去的车子飞去,在车顶上逗留了数秒之后掉落在路面上。
两辆越野车一前一后继续往着拉斯维加斯方向行驶。
昏黄的落日,还有黄色的灰尘让人昏昏欲睡,头刚刚触到坐在一边的金沅时迅速避开,揉了揉眼睛,林舒雅目光继续往着车窗外。
耳边响起淡淡嘲讽声音:“受过良好教育,习惯假期去当义工的知识青年觉得我们双手沾满了鲜血,觉得我们很可恶,一边打从心里唾弃我们,一边又惧怕我们?”
林舒雅没有说话,回过神来后,再想起厉列侬在帐篷里说的话时开始觉得不寒而栗。
游说战争?那听起来血淋漓的。
“你还真天真,你还真的以为凭着从这个部落到那个部落,从这个国家飞到那个国家,然后再凭着三寸不烂之舌就可以发动一场战争?”金沅的语气带着浓浓的嘲讽:“只要那些人不想打仗,不管我们费多少力气战都打不起来。”
哈!更无耻的话还在后面。
“我们只是让给了那些想打仗的人一个借口,一次契机,换一个角度想,我们只是让挂在那些普通人头上的刀提前落下了下来而已,再漫长的战争总是会结束,结束战争之后重新开始。”
转过头来:“你们强词夺理!你们和那些战争屠夫没什么两样,一样手上都沾满血腥。”
说完这话林舒雅就有些后悔了。
离开那伙极端分子后,有一辆小货车一直紧随着他们,从金沅的通话内容中林舒雅知道那辆货车后车厢放着枪支,不仅有枪支还有狙击手。
在厉列侬和那些人谈判时,有十名狙击手携带配有红外线的□□,从各个方位对准帐篷内的十个头颅。
她现在对于那些人来说只是一个用完了的诱饵,这里距离拉斯维加斯还有很远的路段。
好在金沅并没有被她的话惹怒,看了她一眼,那一眼之后说了一句“你有点像我认识的一个人。”
这个林舒雅自然知道,她像许戈,那个“女魔头。”
印在车镜上的她看起来糟糕透了,带着那么一点点不甘心林舒雅鼓着气说:“我没有得罪你们吧?你们知不知道一不小心……”
“厉先生会讲阿拉伯语。”金沅打断她的话。
他会讲阿拉伯语关我什么事情?
还有,这个金沅的讲话模式就和他主子一模一样,喜欢答非所问。
他叹气一口气:“厉先生之所以采用翻译,其目的是想让你知道事态的发展,这样一来……”
接下来的话金沅没有说下去,闭上嘴,抱着胳膊开始闭目眼神状。
金沅的话经过脑子几个回合之后,林舒雅这才明白那句话背后的意义。
目光往前,透过车前玻璃看着前面的车,厉列侬就在那辆车上,从这里看过去可以捕捉到他的模糊剪影。
愤怒、恐惧、怨恨到了这一刻好像已经烟消云散了。
回到拉斯维加斯时差不多十点钟左右。
这一夜,林舒雅并没有看到厉列侬乘坐另外一辆车离开,他房间灯光一直亮着。
日历显示这是林舒雅来到这里的第三十天,刚刚好一个月。
次日,林舒雅起得特别早,她一边在院子里的跑道慢跑,目光一边不时往着厉列侬的房间处。
昨天那两辆越野车就停在他房间门口。
七点左右,林舒雅看到穿着深色短风衣的厉列侬从他房间出来。
跟屁虫达拉站在门口,当厉列侬从房间走出时她伸手关上房间门,之后跟在厉列侬身后,一副要从这里撤离的样子。
两辆越野车旁边站着四名身材健硕的男人,其中一位是昨天拦住她手的司机,下完台阶历列侬往着那四个人走去。
那一个瞬间,一种很强烈的直觉在告诉着林舒雅:这是她和他的最后一面了。
从此以后,她也许只能像厉列侬的支持者们一样只能通过互联网,通过报纸电视去寻获他的消息。
这个念头催生出了大胆的想法,没命的朝着那个身影奔跑过去,她的声音穿透了晨曦。
厉列侬——
正要进入到车子里的人停顿了下来,目光触到她时微微敛起眉,那真是敛眉时间比说话时间还要多的男人。
“你不能这样就走掉!”林舒雅大声的说着。
她的话使得厉列侬的眉头敛得深,达拉朝着她走了过来,低声说了一句“厉先生要赶飞机。”
推开达拉,林舒雅目光死死的落在厉列侬脸上。
数分钟后,林舒雅和厉列侬站在棕榈树下,她低头看着自己的脚。
“我只能在这里待五分钟。”他提醒着她。
林舒雅继续看着自己的脚。
“已经过去了两分钟。”厉列侬再一次提醒她:“我能理解你的愤怒,但事情已经发生了,昨天我话已经说得很清楚了,如果没有什么事情的话,那么……”
说话间,那双黑色皮鞋已经在开始移动了。
涨红着一张脸,抬头:厉列侬,你也知道我妈妈是谁了,我想你也知道她的能力,如果你想……
想,想……
也就那么一瞬间,眼前的人眼眸底已然结着厚厚的冰,那道射向她的视线让她下意识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她想和他说的话很多。
“厉列侬,如果你想的话我可以让我妈妈帮你,我妈妈很爱我,只要我去求她她会答应的,厉列侬,我没有别的意思,我就是不想和你失去任何联系,我唯一的要求就是偶尔能和你见面。
“如果……如果你觉得她让你感觉到疲惫的话,也许……也许你可以回头看看我,我……我保证我不会像她一样,我会给你很多很多的空间。”
结着厚厚冰层的眼神仿佛下一秒她若是再吐出一个字来,他将置她于万劫不复。
今天一早,铺天盖地的都是关于那名被恐怖组织实行“斩首”的美国退伍士兵的新闻。
这名美国士兵在服役期间,曾经把他焚烧古兰经的视频贴到网上,据说这名退役军人是在埃及度假时被掳走的,在一处海滩上连人带船被拖走。
的确,今天早上的新闻比起“我们对一位冒牌货实行割喉行动”效果震撼多了。
五分钟后,林舒雅依然保持着那个姿势站在原来的地方目送着厉列侬离开。
他甚至于连一句“再见”也没有留下,就那样朝着她微微点头致意之后头也不回。
两辆越野车一前一后从敞开的大门离开。
电子门再次紧紧关闭。
林舒雅呆站在那里。
背后响起不温不火的声音:“你应该庆幸没有把全部的话说出来。”
阴魂不散的朝鲜人抱着胳膊站在她背后。
“不然以后有得你后悔。”目光毫不避讳落在她脸上,藏在镜片后的眼睛似乎想从她脸上找寻一些什么,声线缓慢:“以前也有一个女人和厉先生说过类似这样的话,不过她下场并不好,我猜,如果让她重新选择的话,她一定不会再说出那样的话。”
一个礼拜后,林舒雅站在那幢被褐色围墙、高大棕榈树所包围着的建筑前。
从这里她可以看到那个有着乳白色窗框的房间,她曾经在那个房间住了一个月,现在那个房间窗户紧紧关闭着。
厉列侬走后的第二天,林舒雅一觉醒来发现整个房子空空的。
所有隐蔽的摄像头一夜之间全部消失不见,她床头柜上放着一张□□以及□□的密码,和那张卡放在一起的还有写在米色卡片上的一句“谢谢”。
之前被拿走的手机搁在林舒雅左手边。
刚刚拿起手机林舒雅就接到她上司让她明天开工的电话,那通电话之后是汉克的电话,再之后是她同事的电话。
一个礼拜过去了,在这礼拜里林舒雅回到她工作岗位上,和汉克看了一场电影,礼拜天到他家去吃饭。
一切仿佛都未曾改变过,一切就像当时在签下合同时那位朝鲜人说的那样。
但一切真的没有改变吗?这一个礼拜的时间里林舒雅就像是在倒时差的人,一直处于浑浑噩噩的状态。
那种浑浑噩噩的状态让林舒雅一有时间就会来到这里,每次来到这里时迎接她的都是紧闭的大门。
而今天一早那扇大门是开着的,然而林舒雅并没有在敞开的大门里看到她所想看到的人。
这个早上林舒雅见到这所房子的真正主人。
房子主人告诉林舒雅一个多月前有人支付了半年的租金租下了他的度假屋,几天前他的租客打电话告诉他,由于私人原因他们决定搬走让他可以找新的租客。
房屋主人对前租客很满意,因为前租客并没有在那提前支付的半年租金这个问题上喋喋不休,那可是一笔不少的租金。
介绍完了,房屋主人问她:你的名字是不是叫做林舒雅。
确认她的身份后,房子主人交给林舒雅一张信函。
说那是前住户交代他如果他在他的房子里遇到一名叫做林舒雅的女人的话,就把信函交给她。
信函签名落脚处写着金沅。
信笺寥寥几行字:
忘了他吧,即使你是头上冠着英女王的头衔,即使你是美国总统的女儿你也得不到他,在这个世界上,厉先生最不会背叛的就是他妻子。
信笺从林舒雅手上滑落,被风一直吹,一直吹,一双深灰色高跟鞋挡住信笺的去路。
信笺被一双已经不再年轻的手捡起。
黑车轿车在拉斯维加斯的街道上行驶着,林舒雅望着飞逝而过的街景发呆,在那双手盖在她手背上时。
林舒雅开口:妈妈,你能帮我找到他吗?
“不能,妈妈没有那个能力,”叹息之后:“即使有,妈妈也不会帮你。”
林舒雅抽开自己的手。
“他们告诉我,在这个世界上,厉列侬最不会背叛的是他的妻子。”一模一样的话,不过这次是以听的形式传达出来。
沉默——
“舒雅,想知道那个被称之为‘女魔头’的女人长什么样吗?”
再一次,林舒雅想起那个《爱丽丝仙境》里忽然出现,有一双爱笑的眼睛的女人。
那样的女人只会让人把她和“出生良好”“涉世未深”“热情活力”这样的词汇联系在一起。
林秀玲把一张照片交到她手里:“这是许戈十八岁的照片,也是她为数不多的影像资源之一。”
照片中,有身材娇小的身影坐在老得下一秒就像要坍塌的桥上,军式短靴配深色长裤,深色中长外套,外套下是深色卫衣,卫衣帽子罩在头上露出小部分脸。
从卫衣露出的小半部分脸往左,看着就像是在凝望着桥下远去的湖水。
照片里,老桥上空积满厚厚黑色云层,大有山雨欲来风满楼之势。
天色昏暗,无法看清楚坐在桥上人的眉目,独独是她眉间的眼钉在暗色照片背景中尤为亮眼,就像是黎明之前的曙光一样。
那身影,咋看起来就像是不合群的少年,倔强、孤独、桀骜。
墨色湖水,古老的哥特桥,暗沉的天色使得坐在桥梁上的小小身影有种被全世界遗忘的感觉。
不,是应该是她遗忘了全世界。
“她看起来和那些女人们口中形容的不一样对吧?”
眼睛盯着照片,恍然间,耳林舒雅想起那天在洗手间那女人说的话。
那天那个女人说了“代我和林伯母问好。”
“妈妈,你认识她,你还说我和她很像,而且,你还把我的照片给她看。”
林秀玲从她手中接过照片。
小会时间过去,林秀玲语气讶异:“我可以确信我不认识她,这张照片是我花很多功夫才拿到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