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夕记得,天岚在装扮成男装“蓝天”的时候,他们几人其实是有见过的。
“没有啊!如果我有见过的话,一定不会忘记的!”魄烈仿佛要极力证明什么似的,“虽然她给我的感觉,确实有那么一点点熟悉感,但是我觉得,极有可能这是……缘分!”
还缘分?
明夕听闻魄烈的言语后,差点没直接“噗”笑出来!
他看天岚有熟悉感,那是肯定的!之前天岚还让他请去与云天喝茶来着,而后她还在他们那大院小住了几天哒!
是见过的好么?
这时,明夕暗暗的笑了起来。
天岚和魄烈……
艾玛!
以后岂不是多了个好玩有趣的八卦事了?
随后,四人随明夕来到了小院的茶室,悠闲的喝起了茶。
“丫头那天岚姑娘是你的护卫?还是贴身奴婢?”
魄烈心中有了目标以后,就很想知道天岚的一切。于是一幅迫不及待的样子,就询问起来,这让随同一起过来三人感到是有些无语。
他们过来丫头的小院住,可是有正事的啊!
至少,也要先问问明家最近是不是有麻烦吧!可是,这个可恶的家伙,却一直在问天岚的事……
“算是,却也不全是。”
天岚其实算是明夕无意间收下的,虽然她曾经说过要“为奴为婢”,但是,明夕需要的是帮手,而不是个奴隶。
所以当初,明夕也没有用奴隶契约让她表忠心。
甚至,明夕想都没有想过。
看天岚也不像是圣母一类的人,但是,她对待那一对完全没有血缘关系的双胞胎兄弟,报恩的态度是如此的坚决而毫不犹豫,所以,明夕相信天岚的人品。
想必她是个一根经到底的人,忠心难移。
明夕呵呵的笑道:“对我来说,天岚其实更像是好帮手,我和她也就是上司和从属关系吧。”
其实明夕从不喜欢用契约和药物等等的控制手段,来维系所得到的“忠心”。
那种手段得到的,是最表面的。
人心,其实有时候,比任何毒物都毒。
用药物蛊毒来控制这些所谓“忠诚”的人,那只是工具,没有信任。
而誓言,呵呵,其实比用蛊更不可信。
因为,哪怕用最古老的血誓契约,如果那人铁了心的,宁愿经受天罚也要背叛,届时完全相信奴隶契约的主人,更容易万劫不复。
这个早有先例。
师父蔺霸天就拥有许多奴隶的人,那些人曾经以血为媒,宣誓永不背叛,和师父签订过了血誓契约。
但是,那又如何?
正是因为他们,不要命的联合那孽徒一同陷害师父,才有了后面的事情。
不然,以当时正是春风得意,并且实力无比强大的师父蔺霸天,又如何能够让人陷害得手?
所以明夕学会了。
世上,跟本没有完全的忠诚,也没有彻底的背叛。
如何运作,首先,要看人。
知人善用才能引来更多更好的人才。
明夕说是“帮手”时,魄烈更是眼睛一亮,于是故意乐呵呵的调侃道:“所以,如果有一天她换了东家,或者……找到了一个如意郎君什么的,作为主子的你,也不反对咯?”
明夕听那口风,就知道这小子在想什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