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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书吧 > 都市言情 > 贵女娇宠记 > 第1章 九霞山遇袭(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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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郊的九霞山,以暮色夕阳之景闻名天下。其中前山多王公别苑,后山多僧庙尼庵。世人却不知,观赏晚霞景最好的地方非前山后山,而是蜿蜒向西的一处山峰,名唤挽月峰。

正值暮色四合,霞光流溢,聆月峰上传来泠泠琴声,如行云流水,令人沉醉。循声而去,却是一处名唤“东篱下”的小院。

一垣粉墙,数楹修舍,这里正是琴艺誉满天下的南山先生的隐居之所。外表清净素雅,里面纤尘不染,一应陈设也极是讲究,多为世间罕有的古董珍藏之物。且不说别的,就单说那透雕流云卷草团花纹楠木窗边所悬的那幅“桃源山水图”就是天下文人墨客竞相追逐的无价之宝,正是已作古三百多年的画坛泰斗吴永的真迹。

阿凝一身月白雪影素纱裙,白嫩鲜葱的玉指在琴弦上跳动,整个人都沉浸在琴声之中。身后立的两个丫头静静聆听着,俱为琴声所醉。

待琴声毕,锦珠才想起手上略显滚烫的茶壶来,忙把那雨过天青色浮雕映日荷花的汝窑茶壶放下,手指放到耳朵后面凉了凉。

“姑娘的琴艺愈发好了,瞧锦珠都听迷怔了!”身后的锦环笑道。

“可不是。”锦珠也赞道,“上回大姑娘都说,六姑娘您的琴进步可大呢。”

她们的主子,东临侯府六姑娘荣宸,小字阿凝,此刻却并未露出丝毫得意之色。因她心里清楚,自己这琴艺比起大姐姐来还是差了不少,也只这两个丫头听着觉得好罢了。这差的,并非技巧,也并非灵气,而是受限于手指的长度和力度。

看来十一岁的年纪,实在很难把琴弦发挥到极致。大姐姐的琴艺可是让南山先生也赞叹不已的。自己什么时候才能达到那个程度呢?

锦珠取出随身带着的白毫银针,小心翼翼泡好茶。阿凝捧了茶杯,轻抿一口茶水,细细品味着茗香。

“唔,这回茶泡得不错,就该拿捏到这个分寸。”她满意点头,又细品了一口。

阿凝在日常用具、茶水吃食上最是细致。这白毫银针是今年福建进贡入京的顶级茶叶,宫里赏下来后,除了老太太和侯爷的之外,其余都送到了她这里。这茶具也是千金难求的汝窑瓷器,胎薄如纸,光润如玉,据说一百件青瓷里也只一件能得到这样自然的雨过天青色。这套茶具是阿凝去年过生时大姐姐给送的,自那以后就再没离过她。不管在哪里落脚,阿凝都习惯用自己的茶具。

这样的好茶叶配这样的好茶具,只可惜到了这不懂茶性的几个丫头手里,如何都泡不出最顶级的味儿来。好在经过她的几次指点,这次总算是进益了。

阿凝知道,这也怪不得她们,她们能有这么些机灵劲儿,已经比别家丫头强许多倍了。只不过,因有大姐姐那个完美榜样在前,阿凝对自己的要求一向很严苛,自然对她身边的丫头也难免苛刻些。

她的嫡亲姐姐,东临侯府大小姐荣宓,可是才名满天下的绝世女子,被誉为上京城的“明珠”,当今皇上亲封她为安惠郡主。阿凝倒没想过成为大姐姐那样极端出色的,但怎么也不能太差吧。

好不容易听到主子的赞扬,锦珠二人也露出笑意。

喝过茶后净了手,阿凝抬眼望了望窗外的漫天霞光,齐黑的刘海下是一张略显稚嫩的小脸,粉嫩柔滑的,比春日第一朵桃花还要来得娇妍。

“什么时辰了?”阿凝问道。

“申时刚过。”

“今日大约等不到老师了,先回府吧。”

两年前,阿凝通过荣宓引荐,有幸拜了南山先生为师,两年间每月都有一日来此学琴。

大齐朝颇重诗文才艺,涌现出无数才艺卓绝的大师。这南山先生便是琴坛至尊,当今最负盛名的琴艺大师。

只这南山先生生性淡薄,喜好游历,有时候不能见到本人。

以往南山离开草庐时,总会留下字条给阿凝,这次却并未留条。许是有什么急事吧!

临行前,阿凝又让锦环拿了黄梨木雕花镜来,对着镜子整理一番。光滑的镜面上映出一张精致绝伦的小脸,粉绒娇嫩,玉雪可爱,虽然幼嫩稚弱,但已经能看出未来的倾世绝丽来。

阿凝的那只黄梨木雕花镜子也是从不离身的,时常会拿出来照一照。不知道的人,大约以为十一岁的小阿凝早慧,这样小就知道爱美打扮。但了解她的人就晓得,她这也是随了她那大姐姐的性子——习惯了随时整理仪容,以端庄合宜的仪态面见外人,这是一位教养良好的侯门贵女的坚持。

挽月峰峰形略险,马车只能停在半山腰。从小院到马车还有一小段石板路需徒步而行。阿凝领着锦珠锦环以及几个护卫,迎着晚间朝霞,徐徐下山。

初秋的密林泛着浅淡的寒意,阿凝忽然闻到一股若有似无的清淡幽香。

“好像有夕雾的香味。”阿凝停下脚步,粲然一笑,“锦珠,你去那边看看是不是有夕雾草。”

锦珠可没闻到什么味儿,但还是领着一个护卫去寻了。瞧着姑娘开心的模样,心道,姑娘素日一向沉稳懂事,十足十像了安惠郡主。可私下里偶尔也跟寻常十一岁小姑娘没两样的,好奇心重得很。比如一些个漂亮花儿草儿啊,总要想办法搬回家的。上回看到靖北王府的晚馥姑娘有一套自己设计命人打造的头饰,阿凝当时并没有丝毫羡慕的神情,可回到家就开始自己动手设计了。

阿凝在路边等了一会儿,锦珠回来时却并未带什么夕雾草来,说是没找见。

阿凝闭眼仔细辨别,愈发肯定自己的判断,“肯定就在附近。”

她看了看天色,料想回府还来得及。又望了望那脏乱的杂草丛生之处,还是忍住不喜,亲自动身去找。

难怪锦珠找不到了,原是隐藏在茂密的灌木之下。阿凝的鼻子灵得很,循着味儿就找到了。只不过,似乎还有别的味儿……

“啊!”

一声惊呼,阿凝脸色发白,连连后退,脑子一阵晕眩,小小的身子就要跌倒在地

锦珠连忙扶住她,朝锦环道:“快去看看怎么回事!”

锦环领着几个护卫将那灌木丛翻开,只见一个月白缎面银丝暗绣流云纹锦袍的男子躺在那里,半边身子都遍布了鲜红的血迹,整个人像是一朵揉碎的花,红白相间,色泽刺目。

阿凝很怕尸体。这倒算不得什么毛病,任哪个十一岁小孩都是怕的吧。但是,阿凝还有一点晕血。

锦环胆子大些,躬身去仔细看了会儿,安抚道:“姑娘,别怕,他还没死呢。”后面竟然还加了一句惊叹,“奴婢还从未见过这么俊的公子呢。”

锦珠简直想敲她一下。

低头看看伏在她身旁不敢抬头的阿凝,只见一张如雪如玉的小脸,一双眼睛湿漉漉水润润的,受惊的小鹿一般,别提多让人心疼了。

锦珠立刻怜爱得不知怎么办才好,忽然也理解了为什么老太太和老爷他们从来拒绝不了六姑娘的要求了。

她不停安慰着:“姑娘别怕了,咱们立刻就离开这儿。”

锦珠朝锦环打手势,锦环却蹲在“从未见过这么俊”的公子身边舍不得走。

“他受伤了,咱们不救他么?”

锦珠急道:“当然不救!咱们只有一辆马车,救了人放哪儿?总不能让咱们姑娘跟个陌生男子共处一辆马车吧?再说,他这一身行头,一看就是非富即贵,显贵之人的仇家自然也显贵,他的仇家可能还没走远,咱们现在带着姑娘,又没有人护着,可不能惹麻烦。”

这会儿阿凝渐渐缓过劲儿来,脸色回了一些血色,道:“锦珠说得对。咱们尽快下山,见到哥哥后,让哥哥带人上来救他就是。”

锦环仍有些依依不舍,“可是……”

阿凝见她这样,好奇心又开始作祟,这得有多俊啊,把她家锦环迷得这样。这会儿阿凝离锦环也不过几步远,忍不住又小心翼翼地往那儿瞧了一眼。

一身月白云纹锦缎袍并同色底子绣江崖海水纹缂丝靴子,散在胸前的墨色长发光滑流瀑一般,仰躺的面容虽然苍白,犹能辨出精致绝伦的轮廓,肤色白皙,浓眉入鬓,睫羽掩下一片阴影。

那睫毛又长又密,阿凝看着着实吃了一惊,从未见过男子有这样漂亮的眼睫。

阿凝还没来得及移开视线,那双眼睛就缓慢地睁开了。

月洒寒江般清隽绝伦,明月清风般舒朗温煦,丝毫没有重伤在身的痛苦,倒更像是在闲庭信步中悠游看花。

男子也正打量着眼前这个漂亮小姑娘——如雪的肤色在夕阳下能看清细小的绒毛,稚弱又娇嫩,一双眼水灵灵润汪汪的,仿佛两汪水银养着黝黑的珍珠,此刻满是惊讶的灵动波光。嫣红娇俏的小嘴因为他的忽然醒来而诧异地微张,粉嘟嘟的像水蜜桃。

“他醒了!”阿凝惊唤道。锦珠她们也都看过来。

男子目光淡淡地看着阿凝,有几分悠远朦胧,但明显神志清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