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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书吧 > 武侠修真 > 孤剑诀 > 第161章 了若指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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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罪了她,此仇自然不能不报。偏偏她武功丢失大半,又打不过那些打手,想报仇就只能用点儿手段了。当时看到厨下无人,灵机一动便想将毒下在那锅当归牛肉汤里,却又害怕事后有人追究师傅的责任,连累了他,于是就把毒扔进了酒缸。因为投的都是些低级毒药,药量也不多,酒缸却是满满的,她想着毒药被酒稀释后大概只会使人肚子痛上一阵,这样凤娘肯定要被客人找麻烦,锁红楼的生意多多少少也会受到影响。却没想到竟然毒死了人!

既然能对一个小小的新封良人狠下毒手,又怎么会轻易放过正当青春年华、宠冠后宫的孟欢欢?皇帝宠幸孟欢欢后不久即出征,她之所以不肯选择这个时机对她出手,正是不想让皇帝怀疑自己趁他不在京城之机毒害妃嫔,借以撇清罪责。如果皇帝一直都在皇宫内,只怕孟欢欢与那名良人的命运一样,受封后不会活过三天。

不间断的声音又在林间响声,他赞赏地看着这么一个女子,纤细的身子,蕴含着多少的坚强和执着,这一切,要包含着多少的爱在里面啊。他从来,没有这样佩服过这么一个女子,跟着将军,大风大浪地走过,好不容易,他们过得好一些了,平静一些了,老天又要收走裴将军了吗?怎么可以,他手拢在嘴边,跟着大声地叫:“将军。”

我摇了摇头,缓缓顺了几分气。才见秦雾回首笑道:“此毒名为沉香醉,是我家夫人刚刚研制出来的,只对阴柔内力有效。中毒者三个月内会失去六七成功力,只要在期间内解了毒便无碍。否则,就会如沉睡一般昏迷过去,浑身散发花香,亲身感受着每一寸肌肤的腐烂,直到死亡。故名沉香醉。”

分明就是生气了,为了一个名字生气,我说:“算了,我不这么叫还不行嘛!”刚才还好好的,就为一个名字,不值得。我只是贪恋“誉哥哥”,这个称呼给我带来的温暖感。

“誉哥哥,誉哥哥,该上朝了,快醒醒。”明明是自己的声音,却听起来那么遥远,好久没有混乱的感觉,没有尝到蛊毒发作的滋味,看着头顶明晃晃的黄,眩晕的感觉铺天盖地的侵袭过来。

而今,他也已经坐了十来年的这个位子,快要接近一半了,但是这十来年当中,劳心劳力的结果,却让他原本英俊的脸庞上多了好几条的皱纹,金色的头发也出现了许多的灰白,这些都是他经年累月,劳心劳力的换来了一个好皇帝名声的代价。

听着窗外越来越靠近这里,也越来越大声的吵杂,司南誉不由的紧紧的皱起了眉头来,宫里的人什么时候忘记了?在他处理政事的时候最忌讳有人在他的身边吵他了,怎么今天反常了?

“我想了很久才前来……”他似乎忐忑有所顾忌,欲言又止,一阵长叹,才道:“或许,我应当跟你讲个明白,让我看清了许多事实,我知道因她的死迁怒于你,是我不对,不应该冷漠对你,也不应该对你发脾气,可是我当真很惶恐,怕你也会离我而去,到时就真的只剩下我一个人了……我……有些害怕,却又不敢承认……”

可以抵抗八级的技能攻击,那么八级顶峰的禁咒呢?现在他们这样子打也没有引来别人,看来这附近的人已经走光了,那么她也无需担心禁咒是否会带来太大的伤亡,只是她没有把握把禁咒控制得很好,可是这个吸血鬼也太厉害了,刚才她虽然不是对准他的心脏部位攻击去的,可是她刚才使用光明之箭的时候连咒语也没有念,根本没有浪费到任何的时间,可是那个吸血鬼还是轻易避开了。

“哈哈,居然装死!以为这样就能假装没偷吃过我的花草吗?”孟欢欢笑了,觉得这只水晶甲虫真的很可爱,于是将它搁在掌心上瞧了又瞧,又用指甲去挑动它。但这惫懒的小家伙仍旧不动,很有耐性地继续伪装着尸体。

天色越发暗了,当凉亭上挂着的灯笼自动亮起来的时候,孟欢欢才想起自己的任务还没有完成,于是从腰带里翻出一个原本用来装金创药的空罐。虽然大了点儿,但勉强可以凑合着用,便打开罐盖将这只水晶甲虫装了进去。

我一边继续闪躲,一边施用法术将梅林枝头的梅花碎化,残缺花瓣霎时如粉末般纷纷坠落,将略带青黄之色的草地覆盖上一层浅粉,浅绿或纯白的梅花雪。绿萼的暗器法门被我破解,任她法力如何高强亦难再为无米之炊,我步步进逼,她徒手相斗节节败退,场中局势瞬间完全扭转。

一个恶梦的开始,她从娇纵的小姐,变成了懦弱,害怕的人,谁知道,那里面有多少的虐待,他用着各种折磨人的方法,让她变得不是她,那时候,她就不再相信男人,男人,总想得到,然后,再从这个人的身上再得到一些政治上的东西,太累了,她后悔了,不用回头都能发觉裴奉飞是不错的,可惜的是,人总是要在失去的时候,才会发现珍贵。以前的他迂腐,只听死命令,从来不怎么笑。现在的他,变了许多,那天在城墙上看到他,她多想跳下去,他必会接住她的。

我扯出个笑容,推开车门绕过喷水池走进大厦。忽然想到自己此刻的模样会不会很憔悴难看呢?我拐进洗手间,望着镜中自己苍白的容颜,无神的双眼,忍不住用手抚着,轻轻问:“孟欢欢,这还是你吗?”顿了顿,我看着镜中那极端厌恶的眼神,无声地骂了句:“胆小鬼。”

补了点腮红,我深吸一口气,努力让脸上挂起平日的笑容,走出洗手间。门刚拉开一条缝隙。

来到这个世界后,孟欢欢还是第一次站在这座五百年前古都的街市上。虽然在北京上了大学,后来又工作了这么些年,对北京的大街小巷也算了如指掌了,可乍看到这座明代古都的模样,她还是由衷地被震撼了。脚下所踏的确实是明代的青砖地,因为常年有马车在上面行走,青砖石早已被踏出道道石痕。

终于的来到了另外的一间,四周有着宽广的大理石广场的宫殿面前了,这宫殿除了周围的空地要大上少爷的宫殿面前的广场十多倍外,样式与少爷的那间宫殿差不多,不过整体是以黑色的大理石所构建,外表还有黄金之类的贵重金属做装饰,整体的造型、大小都比少爷的宫殿要来的精美及雄伟。

进屋后,大婶已经热情地准备好了碳火,将屋子烤得暖暖的,司南誉此时才虚弱道:“我中箭了,刚骑马的时候,他们在后面放了不少箭,刚巧射中了我!”我颤抖着将他放在床上,看着他背部的箭一时慌了神,抖声问:“怎么办,要抽出来吗?你会不会有事……我不要你有事,你要挺过去……真的不要有事!”

“就是前段时间啊,在森林里,你被老大炸掉了半个身子,后来你又一下子爆炸了,变成了灰……”说到这里,杜度又发现有点不大对劲的地方了,“那个人叫士兵做我们……后来又突然变得很好了。不对啊,那不是你啊,啊,我弄错了,那是二当家,不是你。哈哈哈,你看我这脑子,真不好使。”

孟欢欢根本不认得路,又从来没见过现代的高楼大厦,跑出来转了几圈就绕得晕了,只好由着韩朔带她走。一路坐电梯下楼,绕过花坛,走过大厅,看到的东西越多,她就越发好奇,从大厦里出来后,再瞧见巨大的户外电视墙、广告牌和公路上的车来车往,更是目乱睛迷,不知置身何处了。

火光借着强劲的北风,威力越来越大,几乎要将周围的一切吞噬殆尽,火光映红了东宫的天幕,映红了相思湖水,那熊熊燃烧的火焰将空气变得厚重无比,我的呼吸几乎因此停滞,忍不住发出一声声轻咳,却在没有半分力气叫嚷出声。

那老道以法力点燃了三昧真火,烈火并没有烧着我的发丝和衣裙,却让我无限痛苦难过,伴随着剧烈的疼痛,我发觉双手正在渐渐蜕变,司南誉帮我精心染过红色凤仙花汁液的粉红指甲渐渐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五枚尖尖的、锐利的小爪刺;柔软光洁的手腕与掌心渐渐缩小,变成了覆盖着一层洁白狐毛的狐掌。

主要是游牧民族组成,一到冬天,就只能靠着平日里积蓄的粮食来过冬,如今一打仗,上下都得捐粮,多少人会饿死冻死,他厌恶打仗,但是,他的身份是王子,他只能如此。

“我觉得,你应该夺回你的权。”孟欢欢直视着他:“如果,你想百姓都安居乐业,你为王,会为更多的百姓造福,我并不是要你们兄弟反目,打仗,无论是战方,还是敌方,都会损失,这是二败的事情。胜利,没有永远的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