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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书吧 > 武侠修真 > 孤剑诀 > 第102章 兵荒马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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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山翠谷间,一匹红马上坐着一位少年,英姿飒爽。这就是阿宙说的赵显了。只见他面色晒得黝黑,明亮的蓝眸在光线下泛着靛青色。军士们个个插着染色的蓝羽,唯独他在发髻里别了一根孔雀毛。他的马脖子上,还别着一朵大红的蜀葵花。他舞着水沉刀,引着马原地转腾。蓝羽军们随着他的叫嚣,不时爆发出大笑声。

微微一笑,正要说话,这时,站在司南誉旁边的一个青年人哈哈一笑,“王爷,姑娘的话,正是在下想要问的。那个阳家七小姐在下十分熟悉。据在下看来,你的妻子无论哪一方面几乎都与阳家七小姐别无二致。”顿了顿,他加上一句,“就连左耳后方的那颗红痣,也没有丝毫区别!”

孟欢欢傻乎乎地看着一脸欢笑的韩孟欢欢,讷讷地说道:“我真不知狐媚之道。”她的话淹没在欢笑声中,孟欢欢一个字也没有听清。她继续扯着孟欢欢的衣袖,扯着她连拖带推地向前走去,走着走着,孟欢欢突然松开她的衣袖,撞入人群中,大叫道:“喏,喏,我也喜欢你这玉佩呢,你给我吧,给我吧。”

见他那不屑一顾的样子就来气了,吼道:“大家都是一根绳子上的蚂蚱,你跩什么东西啊?那你说说还有什么法子?谋反逆天!这是什么罪名!认了就是个死,死后还去无间地狱煎熬。那我们干嘛不干脆拼一把,上来把话说清楚?你以为无意地狱很好玩啊?!”

举杯近鼻,似有些惋惜的摇摇头,“这是今年才酿的兰若酒,怎么竟有些酸味了?”移步,俯首,那微带着酒香的气息便吐在司南誉的颊边,“王可有闻到呢?”手腕轻轻一移,那酒杯便到了司南誉唇下,“王替息尝尝看是不是息的错觉。”墨玉嵌就的眸子一瞬也不瞬的盯着。

没有起身,跪坐在地上仰头看祠堂里密密麻麻的灵位,仿佛一座座高山一般压得他喘不过气来。于是他站起来,迟疑着朝寡嫂的住处走去——不是不喜欢那沉默勤俭仿佛空气般存在在家族里的大嫂,只是两个寡言的人坐在一起,一切都如同脱了漆的旧家具,沉闷而灰暗。哪里像孟欢欢那样,如同新出匣的明珠一般跳脱圆转,光彩夺目……

笑声渐歇,面上装出柔弱娇怯的样子,细着嗓子说道:“阎王爷啊阎王爷,小女子蓝容,确有未了的心愿,那就是在这世间走了一遭,还未曾找到一个如意郎君,过几年卿卿我我的日子,就不幸又回到这奈何桥边,岂不是辜负了我这如花的容貌?”说着右手手背托住下巴,摆出一副自怜的姿态,望向孟欢欢。

“你不知道的太多了……但我再也没有机会告诉你,是吗?”他举步想走近些,却先不敢相信似的转回身去,仰面四顾:破败的屋子里,砖地上都长了极厚的青苔,灰黑的墙壁上,水渍斑斑,一股潮湿发霉的味道从门内扑鼻而来,只有在后墙装了铁栅栏的小窗外,透进一丝还算明亮的月光,让这里显得不那么阴森恐怖。

虽然是农忙的时节,但由于兵荒马乱,街上行人寥寥无几。东方先生从不跟着我进店,只有我一个人忙里忙外,等把单子上罗列的食物、药材等采办齐了,我已经满头大汗。等我将先生关照我入镇时要围上脸的面纱取下来,擦擦汗,先生却不见了。从我身边经过的男女老少,无不用惊诧好奇的目光回首望着我。年老的抚髯,年少的脸红。他们张着嘴,好像我的名字呼之欲出,但与我目光相遇,不是低头,就是傻笑。

孟欢欢天性敏捷,因此她这一路奔跑下来,自己浑然不觉什么,但那几个紧跟随后的丫头可就累惨了。见她们跑得满头大汗,看着自己的眼神里满是紧张与担心,孟欢欢心情大好,乐得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线。当她发现周围钻出了不少青衣人时,更加乐不可支。令人扫兴的是,那些青衣人才刚出现没一会儿,忽听得一个呼哨,便同时消失不见了!

而且,现在司南誉亲口许诺他,允许他在自己的封地上设立祖庙,祭祀鬼神。这说明什么?这说明他可以领养一个儿子,而他的儿子可以像个贵人一样,世世代代地传承下去。他就算死了,也会有人祭祀,他那些尸骨不知存于何处的父母祖辈,也可以由巫哭魂,引它们前来,给它们安一个永远的家!

他的头发很长。随意结了一根辫子拖在后面。身上衣服虽然破烂不堪,然而脸和手却很干净,脸上的疤虽然有破相的嫌疑。但放在他脸上偏生不让人这样觉得。他修眉星目,高鼻黑肤,委实是个仪表堂堂的汉子,浑身上下自有一股不羁豪放的气息,然而他的笑容里又带了三分孩子气。

只计算最后的结果,那一万多名丧生的风云骑战士,在他们眼中,那不过是为着最后的巨大胜利而付出的一点必要的代价。他们却不知,这一万多条生命的殁灭对于司南誉来说是一个何等沉痛的打击!他们不知道,这一万条生命的殁灭便等于在司南誉身上划开一万道伤口,鲜血淋淋,入肉见骨!

宫墙侧边一个小跨院内,三壁都是青灰色的宫墙,只有西厢三间房舍,虽然狭小倒还洁净。更难得的是,院内居然种了一株开满白色小花的心砚树,让原本寂寥的小院刹那多了几分生气。任浔自去收拾房间,孟欢欢在院子里来回走了两遍,发现用自己的步子来量,这个小院子长七十八步,宽二十五步,比原先在驿馆里小了老大一圈。虽然这一点让孟欢欢很是不快,但她毕竟是生性乐观之人,挥去眼前的烦恼,俯身捡了朵落花摊在手心细细打量。

轻抚着慕容大光亮的鬃毛,显见是已用心洗刷过,想起慕容大当初是放逐在月牙河畔,而由这安州城到月牙河畔足有数百公里,夏侯文爵一日一夜间竟将慕容大寻了回来,又是在敌军刚退之际,不知是何等的奔波与劳累,她凝望着他满面的灰尘和汗水,心中感动,低声道:“侯爷,多谢你了,当初我入你军中确是别有目的,实在是对不住你。”

亭外增加了几处石桌石凳,近看时,上面密密写满了文字,或诗或词。亭中大约也有人专职整理,倒是干干净净,但又有一些不甘心的人,用笔墨写了笺纸压在檐下四周,还未及整理。顺手拣几张看,有文辞还算通顺的,有不知所云的,甚至还有和相好女子约见于此的密情传书,看得我又是好笑,又是好奇,不知道这里又见证过来来往往多少才子风流、人间传奇?

“我不信命。早就说无人命运是写定的。你是我的小虾……难道你真的愿意履行婚约,嫁给大哥了吗?你现在说一个不字,我马上就带着你逃走,从剑门关走偏道,可以穿进四川密林。这一辈子就算再短,有了你我也不在乎了。”他的眸子燃烧起来,字字逼着我。我这才发现,玉飞龙驮了一个大包裹。他穿着平民的短袄,背着剑。

一直冷冷地看着慕容大,目光中隐隐带着绝望。他的绝望,是因为与慕容大认识这么多年,做了这么多年的朋友,后来又做了这么多年的对手,却直到现在才肯承认,原来自己确实无法与这个人抗衡!到头来自己一败涂地了。他恨恨地看着慕容大,插嘴道:“慕容大,你太目中无人了。以我和朱能的本事,就算打不过你,难道还逃不掉吗?你以为你控制了船只,我们就没有办法离开这里了?”

这一次来到隔地,是她思考良久的。这个时代在商业上,虽然有很多不完善的地方。可中园人,从远古开始便善于划地盘。在这个时代,不管是牧牛马,贩珠宝,还是粮食走私,都有专门从事的家族。在这个时代,她没有得到那家族的允许,便擅自进入他们经营的领域,是会触怒整个阶层的。

两人都是一惊,只见对面熊熊燃烧的烈火忽而蹿了起来,声势逼人,不得不退两步,那火墙从中裂开一道缝,仿佛是被一双无形的巨手撕开一般,先前在火光中缓慢行走的人影,便从那缝中悠然走出。那人身穿玄色衣衫,头上戴着斗笠,一手扶着,另一手捶着肩膀。火光缭乱中,只觉他须发如银,根根飞曳,斗笠下露出半张脸,下巴光滑如玉,嘴角含笑。

这叫孟欢欢如何承受?!孟欢欢那么的善良,连养的红鹦鹉死了都会伤心得哭泣许久,听到修将军、大王逝去的消息,却一滴泪也没有流,只是像个反应迟钝的木娃娃,似乎不明白那通报的侍者在说什么,疑惑地眨眨眼,然后便呆板地静坐、站立,眼眸看着远方,却没有焦点,没有神气,像是一个只会呼吸的木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