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生命里曾经来过一个英雄,从此再也没有离开过——题记。
“一二三四,一二三四……背挺直,保持微笑。”
练功房里时不时传来舞蹈老师严厉的教学声,文工团的战士们穿着紧身的练功服,踩着芭蕾舞鞋,一个个精神焕发,面带笑容,舞步轻盈,仿佛丛林间的精灵。
七十年代中期,部队的文工团达到前所未有的鼎盛时期,只要是有舞蹈功底的,或者能唱首歌的,甚至是能翻个跟斗的都能被招到文工团当一名文艺兵,宁佳桦就是在这个时候进入歌舞团的。
十九岁的宁佳桦美艳动人,是军区里有名的大美女,按理说喜欢她的男孩子应该很多,但其实不然。
究其原因,当然是因为她既漂亮又……凶残。
大院里男孩多女孩少,宁佳桦从小就跟男孩子混在一起,以前就经常留着一头短发,不像别的女孩子那样爱穿裙子,反倒是打架逃课都有份,性格也豪放爽朗,所以很难把她往温婉可人的方向想,直到某一天众人才恍然发觉,宁佳桦不知道什么时候居然长成了一个大美女。
当时对于所有的年轻人来说,当兵就是最光荣的事,所以宁佳桦一到年纪就被送进了新兵连,在那里不到一个月就出名了——打架三次,记过五次,带着她的班长都被折磨得瘦了几斤,恨不得马上敲锣打鼓把人送走。
这事告到了宁飞虎面前,这位亲爹表面上乐呵呵地说道,“我闺女是不太懂事,你们不用心疼,也不用看我的面子,该怎么罚就怎么罚,我们家的女孩子是吃得了苦的。”
然而实际上,大院里的人谁不知道,宁佳桦的破脾气就是被宁飞虎惯出来的,他叫你罚,你敢真去罚一个试试?接下来倒霉的就是你。
班长听见这个消息,默默地抹了一把辛酸泪,怎么就接了这么个差事?
唉,宁佳桦以后也不知道要被分到哪个地方,那边的首长可要比自己可怜多了。
这么一想,班长的心里才觉得好受了些。
本想以宁佳桦的性格,应该会选择通信部或者后勤部,宁佳桦最不喜欢打针吃药,应该不至于到医疗部自讨苦吃,然而也不知道歌舞团的团长抽了什么风,居然开口把宁佳桦要走了。
新兵连三个月后,宁佳桦顺利进入歌舞团,成为一名文艺兵,知道的人都说,歌舞团的团长怕不是想以毒攻毒,想用文工团那些软绵绵的女孩子给宁佳桦树立一个好榜样。
他们都期待着到底是宁佳桦能把文工团闹个鸡飞狗跳,还是文工团的姐妹们能让宁佳桦“痛改前非”。
然而最惊奇还的是宁佳桦居然也乖乖地去了,还相安无事地呆了下来,一呆就是大半年,大家正百思不得其解呢,还以为歌舞团的团长有什么通天的本领,直到有一天听见宁佳桦打架的原因,才终于给整明白了,原来她打架是分人的——只要是男的惹她不开心,可以往死里揍,但如果对方是个女孩子,那么她大部分情况下都可以不计前嫌,因为对宁家的人来说,女孩子就是要宠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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