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欢迎光临泡书吧!
错缺断章、加书:站内短信
后台有人,会尽快回复!
泡书吧 > 恐怖灵异 > 茅山鬼谷门 > 第3章 初出茅庐
  • 主题模式:

  • 字体大小:

    -

    18

    +
  • 恢复默认

“元婆?”

我知道三公是个善人,但是元婆,她是一个疯子啊,值得行这份善吗?她会领这份情吗?

尽管镇上的、城里的、多少有点文化的人,都不拿正眼待见端公,认为端公都是装神弄鬼的江湖骗子,不值一提。但是三公一直告诫我,别人咋看是别人的事情,自己首先要看得起自己。我们端公不管是请神送鬼,趋吉避凶,做的都是善事。

想起来的确是这个意思,大到超度亡魂、小到收拾“夜哭君”,哪一件不是功德无量的事呢?

“嗯,小声点!”

三公的意思是怕三奶知道他把公鸡送给外人,然后就会生气,就会不停地念叨,他受不了。

虽然家里不缺公鸡,三公就是着名的“黄鼠狼”,三天两头都能把公鸡逮回来,但是一只公鸡,怎么说也要值八九块钱,我们一家五口,一个月的油盐差不多就是这个价。穿的吃的用的,两个小娘的学费,大多是靠三公的利市钱和卖鸡的钱。

回一个喜神,利市钱也就三块钱左右,大方一点的人家,最多给五块;那一升米,就算六斤的升子,五角钱一斤的大米,也不过就三块钱,加起来也没超过那只公鸡的价钱。

三公的这个善,行得有点大。

不过三公不要我说话,我也只得噤声。

第二天是因为三公同时接下两单活,他要去塘寨给人家安香火,要写佛家道教祖师爷、事主家列祖列宗很多的牌位,我拿不下。所以我只能独自去老鹰山给王家回喜神,这个简单多了。

这是实习三个月后第一次独立做的活儿,谈不上是法事,但也和鬼神有关。

三公的生意很好,以后小一点的事情,我和他分头做会成为常态。

临别的时候三公意味深长地看着我,一副欲言又止的架势,却又有着如鲠在喉不吐不快的无奈。

“师父,还有什么要交待的?”

三公回过神来,急忙装出没事的样子,说:“去吧,做完了就回家,不要在老鹰山久留。”

这是我们做端公的规矩,做事的时候就做事,做完了就走。哪怕是给帮亲戚朋友家做事,完了就走,要玩改天再去。

“知道了,师父!”

老鹰山在马鞍山的西北面,不远,大概就七八里路,但是路不好走,都是崎岖的山路,而且大都是陡坡。

这是一个初冬的季节,我穿的是四个兜的那种军绿色衣服,很薄。三公说以后我自己挣的利市钱都归自己用,要穿军大衣都不是难事。但是按照惯例,这一趟只能得三块钱,也只够买一件普通衣服的两只袖子。

要是加上那只公鸡……

一路泥泞,山上的荆棘挂满了晶莹的冰凌子,风冷刺骨。我不敢耽搁,一路走得很快,却又小心翼翼,生怕泥巴脏了裤脚,好在九点半的时候赶到事主家。

这时,稀泥已经淹翻了脚背,绿色军装已经凝上一层薄冰,冰凌条纹像动物化石一样爬在胸前,身子一动就哔哔啵啵作响。

里面只穿了一件衬衣,中间夹着一件很薄的毛衣线,很廉价的那种,还不是真正的羊毛做的。

我冷得难受,特别是脚快冻僵了。

我穿的是一双白网鞋,夏天买的,早已被稀泥浸透。

但是回喜神的事情不能耽搁。

哪年哪月哪天结婚,都是事先就算好的。王家结婚的期辰也是三公算的,他的规矩我懂,具体到新娘什么时候出娘家的门、什么时候进婆家的门等等,时辰都很有讲究。

回喜神的时间自然也是算好的。

还好我及时赶到了。

王家的土屋就在村子的路边,爬一个五六米的斜坡就到院坝。新娘已经到了,站在院子边上等着,有人给她打着一把红伞。

端公还没有来回喜神,新娘就不能踏进婆家的门,这个规矩大家都懂。

时辰不能错过,这个规矩大家也都懂!

关于喜神的传说是这样的,喜神原本是拜北斗星神门下修炼的一个虔诚女子,修道成仙时,北斗星君询问她是否有什么要求,女子以手抿口,笑而不答。北斗星君误以为她是祈要胡须,就赐了她长须,因为她笑时呈喜像而封为喜神,因有长须,不再让凡人看到她的形象,从此喜神专司喜庆,却不显神形。所以,喜神最大的特点是没有具体的形象,也没有专门的庙宇,高度抽象。

对喜神的敬奉在各种礼俗活动中都很常见,尤其在民间的婚礼中,西南片区一直盛行。

婚礼中的喜神,主要是针对新娘家的。出娘家的时候,娘家的喜神就一路车马护送,确保新娘沿途平安无事,大吉大利。到了婆家之后,必须将喜神迅速送返。倘若喜神一直在婆家逗留,新娘就会有可能出现异象。

至于会出现什么异象,三公没有说明,我年纪太小,无法想象,也不敢想象。

香案已经摆好,民间但凡上了年纪的人都会摆设香案。一张四方桌,上面摆放着一个升子,里面装着米,然后插着香烛。桌上摆放着值钱,还有一把菜刀,用来杀鸡的。

道具很简单,程序也不繁琐。

我和三公在老鹰山做过几场法师,大多数村民都认得我。

“三公没来?”

管事是村民组的组长王大明,论辈分是新郎的堂叔,四十岁左右,很和善地问我。

“我师父去塘寨了,这个事情又我来做。”

“哦哦……”

王大明还是笑着,不过笑的诚意不是太够。看得出,他对我这个十六岁的端公不太信任。

我仔细一看,才发现结婚的人居然是我初中同学王筱雪的哥哥王华,心里就有点不爽。

初三的时候我给王筱雪写过情书,被王华发现后,曾经在某个赶场天,把我拦在电影院门口威胁过我,说再给他妹妹写些乱七八糟的,他就要狠狠揍我一顿。

其实我不怕!

后来是我大哥二哥出面结解围的。虽然我们家住在乡下,但是大哥二哥的朋友多,一帮人跑来把我带走,事情才没有恶化。

但是后来王筱雪也警告过我,说他哥哥买了一把小叉子,也就是书面语说的匕首,叫我不要在给她写信了。

其实我还是不怕,但是王筱雪都这样说话了,在坚持下去也没意思。

那段懵懂的爱情因此无疾而终。

如今再看王筱雪,后脑勺的马尾辫子更长了,眼睫毛也更长了,苹果脸似乎瘦了一些,更好看。

老鹰山是什么风水宝地,咋就孕育出这么一个美人?

我不敢看她,看上一眼,下面就会有状况发生,内裤太紧,胀得我难受。

王筱雪已经考上了高中,在县城里读书,寒假才回家的,我几次在老鹰山做事情都没有碰到过她。

如今的我当上了端公,王筱雪不可能再用正眼看我了。

一码归一码,这个喜神我得好好的回,越是这样,我就要做得更好。

考取高中,不一定就能考上大学。而我干了端公的行当,就一定会当上掌坛师的。

王华也看清楚是我了,眉头皱了一下,但没说话。

喜事嘛!

燃好了香烛,烧了九张纸钱,我也懒得掏出揣在帆布书包里的小本本,朗声就吟诵起回喜神的偈语。

“日吉时良,天地开张,新娘到此,车马还乡……”

不就回个喜神嘛,这点小事还难得了我?

但是就在收场的时候,突然出事了。

回了喜神,我却忽略了各路神仙,还有前来王家看热闹、蹭吃蹭喝的鬼怪。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