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双方都是在城区作战,所以打起来都是街头巷战居多,双方的伤亡人数急剧增加。
一开始英法联军还能够死守内城的外围城区,但是很快就是因为伤亡惨重而放弃大量的城区,开始逐步退往外城的沿江地带。
而这个时候,一直停泊在珠江上的英法联军舰队在西马的亲自指挥下,突然对外城地区进行大规模的炮击,冒进的部分中华军顿时死伤不少。
不过受到内城失守,外城城区也丢失了大半的情况下,英法联军的高层认为广州已经没有继续守下去的价值了,所以次日他们开始主动放弃了外城,剩下的将近三千名英法联军残兵登上了停泊在珠江的大量船只,从而正式撤出了广州。
这一次反攻广州,也就是中华军和英法联军的第三次广州之战,中华军以绝对的兵力优势为依靠,以多打少从英法联军手中夺回了广州。
此战中,英法联军伤亡超过两千人,而中华军方面第二军和第三军加在一起,皇家陆军士兵的伤亡较多,占据了总伤亡人数的大约四分之三,有大约三千名皇家陆军士兵在战斗中伤亡,当场阵亡的就超过一千人,另外有千余人归属第三军指挥的协防军士兵死伤。
之所以皇家陆军的死伤比协防军多,是因为协防军在这场战斗里根本就没有什么用处,中华均能的高级将领们根本就没有把太多协防军调往前线。
而这一千多协防军士兵的伤亡也是被徐言青等人直接忽略了,他们在乎的是三千名皇家陆军士兵的死伤,虽然说数量上有些多,不过考虑到双方的训练有所差距,同时中华军还是打的攻坚战,在敌军的密集舰炮火力支援下打的这么一场攻坚战。能够大成二比三的伤亡比例已经不容易了。
不管双方伤亡如何,但是这都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中华军已经夺回了广州。而这将会让包令在谈判桌上失去极为重要的一个筹码,因为他不能再用广州来换取任何利益了。
广州的失守让英法联军上下陷入了一种绝望。而不久后刚攻克广州的第二军和第三军再一次兵临香港,尽管英法联军有着庞大舰队的舰炮火力支援,但是他们依旧陷入了一种绝望。
甚至军队内部已经是对一系列的军事失败掀起了一番厌战情绪,诸多中下级的军官们开始请求撤出香港,离开中国这个让他们损兵折将的地方。
就连负责香港防务的英国海军将领西马都是亲自写信给包令,让他争取尽快从外交层面上结束掉这场毫无意义的战争。
这让身在上海进行谈判的包令相当为难,这一方面要维护甚至是争夺更多的利益,但是另外一方面军事上的连续失败却是让他没有任何争夺利益的底气。
在这种悲观的大环境下。包令为首的英法谈判团队终于是和宋向堂为首的中华帝国谈判团队达成了初步协议。
并在十一月八号在上海外滩饭店签署了正式协议,包括中英上海条约、中法上海条约。
上述条约的主要点有以下几点!
其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中华帝国和英国、法国正式结束战争状态!
然后就是双方决定废除第一次鸦`片战争到1858年为止英法两国和满清签订的一一系列条约,并由新条约取代。
关税方面的相关协议全面废除,这也就代表着中国收回了关税自主权,而作为关税的附属协议,中华帝国又和英国、法国签订了友好通商协议,各国承认中国的关税自主权,同时中国不得对上述两国的商人给予歧视性的关税政策,作为对应,英法两国国同样不会对中国的出口商品征收不公平的高额关税。
不过这个附属协议严格上来说并没有什么权利。因为各国的关税都是独立自主的,到时候想要怎么征收还是怎么征收,不过这种事以后再慢慢扯皮了。
同时中国废除任何形式的领事裁判权。各国民众在华经商、生活必须准守中华帝国之法律,违法后由中华帝国之执法机构进行逮捕,审判,监押等。
同时还有比较重要的鸦`片贸易方面,两国尤其是英国方面承认并尊重中国方面的禁烟政策,并不得进行任何干涉。
然后还有几个比较重要的议题,比如说英法将会正式承认中华帝国为中国之唯一合法政府,并获准在南京建设各自的公使馆,两国将会往中华帝国派遣驻华公使。同时中华帝国也应在英法两国派遣外交人员并在伦敦、巴黎建立公使馆。
英法两国有权在各自的领事馆悬挂各自的国旗,中华帝国在英法两国的领事馆同样有权悬挂国旗。派遣数量不超过二十人的武装人员携带轻武器保卫领事官,但是该武装人员不得携带武器外出使馆。
随后是中国正式开放琼州、潮汕、广州、厦门、福州、宁波、杭州、上海、南通、台湾、海州、青岛、天津、营口一共十四个沿海港口作为通商港口。除非违反了中华帝国的相关法律法规,不然中华帝国方面不得限制两国公民在上述通商港口的合法经商以及居住。至于中华帝国的商人到英法两国的话,人家表示随便你到处走,只要不违反当地法律即可。
然后还有英法两国坚持的宗教事务,中华帝国允许英法两国所属的传教人员在规定之通商港口建立教堂,进行传教活动。但是在通商港口之外不允许洋人出入,自然也就不允许传教之传教了。
而且建立教堂要得到中华帝国方面的准许,同时没有得到当地政府以及民政部宗教科的准许,不得在教堂以外的公开场合进行任何形式的宗教活动,违者将会被非法集合罪逮捕并审判。华民如果要加入洋教,必须前往宗教科进行报备,同时传教士不得以胁迫、引诱等不道德的手段拉拢华民进入洋教。而鉴于年龄小的华民无法自主判断,规定年龄十四岁以下的华民除非得到父母正式书面准许,否则不能自行加入洋教。
为了这个协议。中华帝国的民政部甚至专门成立一个宗教科,专门处理和西方宗教有关的事务。
除了上述问题外。还有一个香港问题,由于英国坚持不愿意撤出香港,而且态度非常强硬,同时外务部也是询问了军方通过能够通过军事手段收复香港,在得到了军方说会尽一切努力,但是不敢保证的答复后,宋向堂就知道军方要想短时间内攻克已经被建设成要塞一样的香港估计是不太可能的了。
所以在这种情况下,为了顾全大局宋向堂也没有坚持要收回香港这个条件。不过英国也是在香港问题上做出了一定的退让。
表示愿意把香港问题单独拿出来谈,表示可以效仿之前上海商贸区的模式,在香港成立一个中英共管的联合市政府,对香港进行市政管理。
所以在中英签订的香港备忘录中,协议规定中国官方派遣两名代表,英国官方派遣三名代表,香港当地居民中选出一位华人代表,一位英国代表,一共七位代表组成香港市政委员会,该市政委员会拥有对现有香港地区的全部市政管理权。
至于其他问题基本都是搁置了下来。因为既然不能在现在通过军事或者外交手段彻底收回香港,那么林哲的想法就是干脆等一等,等上几年再随便找个借口打一仗就是了。现在可不是二十一世纪,而是十九世纪,只要他林哲愿意,明天他就能够发动一场战争。
现在嘛,先把其他协议签下来再说,省的谈判拖那么久影响到了国内的军事以及工商业的发展。
毕竟对于现在的中华帝国来说,统一国内才是头等大事,其他的都可以先放一放。
除了上述诸多条件外,还有俘虏问题。在正式文件中是这么写的:中华帝国以愿意无条件释放全部战俘,前提是所有协议全部签署并得到执行。也就是要等到双方正式换约之后。
而私底下,联军得继续为这些俘虏支付生活费用。而从之前到现在,再考虑到漫长的换约时间,这些俘虏的生活费用有可能高达两百万英镑以上。
这些费用将会和以往一样,通过正常的商贸往来秘密交付到中华帝国手中,并不会留下任何的正式书面文件。
尽管这些费用并不算什么战争赔款,实际上这些钱大部分还是得花在这些俘虏身上,毕竟上万人吃喝一年多可是很花钱的,而且那些所谓的贵族俘虏对生活品质的要求高的很。
事实上,这两百万英镑的数据也是人家联军主动提出来的,反正中华帝国方面的意思是你给多少钱就给多高的待遇,你给一万英镑的话,就用一千英镑养着这一万人,你给一百万英镑就用五十万英镑养活他们,给两百万英镑的话,估计会用其中的一百万英镑来养活他们,剩下的一百万也不能说中华帝国私吞了。
因为管理这一万多俘虏得花费诸多帝国官员以及军官的精力,他们的工资以及各种花销你们也得算上啊。
难不成你以为武装看守的士兵不用薪饷啊?
这中英上海条约里的正文条款以及附属条款加起来足足一百多条,花费了双方谈判人员超过两个月的时间去扯皮。
而不管怎么样,这谈判总算是谈完了。
随着中华帝国和英国、法国签订的中英上海条约、中法上海条约后,美国方面也是找上了中国,说是要效仿英法签订相关条约,这美国人倒是务实,他们就是来做生意的,也没有和英法那么多乱七八糟的要求,所以很快就是签订了中美上海条约,条约的主要内容就是通商,最重要的一条就是中华帝国对美国也开放了那十四个通商港口。
这消息让包令知道后差点吐血,他们劳师远征才获得这十四个通商港口,而你美国人啥都没干,连谈判都没有持续几天就是获得了上述港口的通商权力,这让包令等人相当不爽。
不爽归不爽,但是条约已经签下,这战争总算是可以宣布结束了,而下一步就是进入漫长的换约阶段。
所谓的换约就是,这些条约要得到各国国会或者皇帝的批准,而当各国都正式批准以后,这些条约才算是正式条约。
然而在双方正式批准之前,上海商贸区那边受到战争结束,条约签署的利好刺激,十一月份各国洋行掀起了一次在华投资的*,也有很多洋人磨拳搽掌准备进入杭州等新开放的通商港口寻求发财的机会。
而林哲看到了签订的这些条约后,说着让宋向堂听不懂的话:“一个时代结束了!”(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