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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色迷人,朦朦胧胧的夜色给今夜添上诱人的气息。在淡黄色的路灯下,两条并排着的影子慢慢的走着。而那两个人就是刘岳雷和刚被他救下的女孩。在几番交谈下,刘岳雷才得知女孩是湖大大二的学生,算是他的师姐,名叫叶莹莹。所以他才救完她后,又顺便送她回宿舍。

“我到了。今晚的事,谢谢你!”叶莹莹站在女生宿舍门口,转过身来对刘岳雷说。

“你如果要谢我的话,就来点实际的吧。”刘岳雷开玩笑的说:“比如请我吃顿饭?”

“好啊!改天我找你!”叶莹莹掩嘴一笑。随后,她便上了宿舍楼。

只留下愣然的刘岳雷,他刚才说的那句话,原意只想缓和一下尴尬的气氛。

他甩了甩头,转身离去。回到宿舍时,莫之少刚洗完澡从浴室里出来,朝他打了一声招呼;陈天一正在用笔记本浏览贴吧;彭阳一如既往、全神贯注的看书,不同的是,这一次换了一本韩寒作品文集。经过一个星期的相处,刘岳雷对他们三人的了解颇为加深了。

彭阳典型的书呆子,斯斯文文的样子,大热天的还穿着长袖衬衫,还戴着一副黑框眼镜,文人气息特重。陈天一平时就爱上网、抽烟。而莫之少

陈天一督见刘岳雷回来后,便把桌子和凳子都搬出来,接着潇洒地甩了几大袋零食上桌面,其中有什么花生之类的下酒小吃,更是夸张地拿出五大瓶老白干。

“都过来啦!明天不用上课,今晚我们畅饮夜谈。”陈天一招手喊道。

大学的生活里,最不能少的是和朋友吃饭、和舍友吃宵夜。有时候,两个人的爱情会在酒精的作用下得到升华。而男人的友情也可以建交在酒桌上。社会中便有一些人是以酒会友的。

大家刚刚住进同一个宿舍里,彼此都不是很熟悉。来点儿酒,联络一下感情是应该的。因此刘岳雷二话不说,便上去坐了下来。

随后,莫之少也坐下来了:“天一,你行啊!还有着档节目。”

彭阳微微合上书本,拉张椅子坐了过来。

接下来,四人便推杯换盏。大家说了说以前的事,谈了谈将来的事,蛮有气氛的。只是相对而言,彭阳比较寡言。几经烈酒下肚,再加上长沙九月份闷热的天气,四人已经大汗淋漓了。除了彭阳以外,刘岳雷他们三人都脱了上衣。最为惊人眼球的是,陈天一上身有着一个猛虎啸山的纹身,肩膀上还纹着很多细小的英文和阿拉伯语。一个大学生有纹身,比较少见,特别是重点大学。

而此时彭阳的衬衫已经湿透了,大家都叫他脱了它,可是彭阳只是笑而不语。最后大家只能随他的意思了。反正浴室就在这,待会还可以美美的洗个澡,再甜甜的睡一觉。人生之一美事。

四人都喝到醉醺醺的样子,摸扶着收拾好东西,洗了澡就躺下了。

天刚亮,一抹红霞熏染了半边天,余晖洒落在地上。刘岳雷很早就醒了,这是他的一个习惯。醒来的时候,感觉脑袋昏昏沉沉的。先是漱口,然后洗了脸,整个人都清醒了。他从行李包中拿出一个耐克篮球和一双科比的篮球鞋。穿好鞋,便出门了。

湖大的运动场十分空旷,有一个标准的足球场和十二个露天篮球场,篮球场旁边还有着两条绿化带,篮球场上只有寥寥无几的人,其中还包括几位年过六旬的老人。运动场上,散步、运动的多是老人。

刘岳雷找了一个没人的球场,自顾自的投起篮来。随手怕了几下球,然后轻轻地拿起球,优雅娴熟的出手,手指一挥,篮球在半空中划过一道优美的弧线。

哐当的一声,篮球勉强入网。

刘岳雷摇了摇头,暗叹:“才荒废几天而已,看来要加强训练才行。”

接着,便是刷刷的声响。球全应声入网。

砰砰砰

一个三步上篮,球乖乖的入网;接着一阵枪林弹雨的三分,100个三分投完后,刘岳雷早已汗流满面了,那件8号的球衣已湿了个半透。刘岳雷挂着一条毛巾,走到一旁休息凳上坐下,擦了擦脸上的汗。

这时有一个身穿运动服的男子走了过来,那个男子大约四十来岁,满腮帮的短胡子,额上带着些许的汗珠估计是刚刚跑完步。他径直地朝刘岳雷走来,随即在那张休息凳上坐下,微笑着对刘岳雷说:“年轻人不错嘛!”

刘岳雷有些错愕地看着此人。

那中年男子补充说:“你这身技术不错。”

刘岳雷谦虚地回答道:“哪有?差远了。”

“看你投篮的姿势和命中率,我可以判断,你是一个高手,技术绝对是一等一的,在这方面我从来就没有看错过。”那中年男子摇摇头道。

紧接着还没待刘岳雷有所反应,那中年男子便拍拍刘岳雷的肩膀,放声笑道:“努力!我们会再见的。”说完,他就起身走了。刘岳雷怪异地看着他离去,好奇怪的人,跑来和我说了一些奇怪的话。

不过刘岳雷却能感觉到他的笑是发自内心的。

真奇怪!刘岳雷挠挠头,目光怪异的看着中年男子离去的背影。

不管他,先练球。随后,刘岳雷拿起球,走进球场里。接下来的时间,他练了上篮、跳投、假动作。

他离开球场的时候,球衣全湿了,连头发都在滴水。

当他回到宿舍时,他们都起来了,而他们看着刘岳雷这一身打扮后,表情不一。莫之少一副不奇怪的表情;陈天一则很是惊讶,来回上下将他看个遍;而最为奇怪的是彭阳,他看到刘岳雷拿着篮球后,刚还平静的脸庞,转眼间就变得有些不悦,目光中带着一点厌恶感看了一眼篮球。不过这些都没人看到。

“岳雷,你还会打球呀?”陈天一惊讶的道。

“是的。”刘岳雷把球放下。

“呵呵,这下有伴了。”陈天一兴奋的说:“下周校队就会选新人,到时候一起去,到时你可别落选了。”

“你也会打篮球?”刘岳雷与莫之少异口同声地问。

“难道你也会?”陈天一默认了,他疑惑地看着莫之少问。

“我会啊!司职是大前锋。”莫之少点头道。

“缘分啊!”陈天一仰天感叹,眼眸中有掩饰不了的兴奋:“他奶奶的,我们三个人都会打篮球!等等,阿阳你是不是也会打篮球?”他转过身来,看着彭阳。

刘岳雷和莫之少同时看着彭阳。可是彭阳彷佛没听到似的。就在刚刚他们说起篮球时,彭阳已悄无声色的戴上耳机,翻开书本,看了起来。

陈天一见彭阳没反应,细看才发现彭阳耳中的耳机。他走过去,把彭阳的耳机摘掉,目光带着点希冀:“彭阳,你会不会打篮球?”

“不会。”彭阳回答。声音中带着一点冰冷、一点漠然、一点厌恶。可是他们三人都没有注意到,因为此时他们都感到一点小失望。

“篮球真的有那么好吗?”彭阳问。

陈天一说:“一个男人的青葱岁月,除了有一个女人陪你谈了一场轰轰烈烈的爱情之外,还要有一个篮球陪你走过那些年。因为篮球带给我们的,是无可替代的。“

“篮球带给我们的是无可替代的?”彭阳咀嚼着那句话,喃喃自语,随后又低下头看书去了。

“什么时候我们一起去打一下篮球。”刘岳雷建议的说。看莫之少与陈天一的身高,如果会打球,应该打得蛮好。

“好啊!”他们两人不约而同的说。

“就今晚吧!我带你们去一个地方。”陈天一叫道。

雨花区中。

现在天色已经黑了,陈天一带着刘岳雷两人走进雨花区的无名公园。因为这里近居民区,所以晚上有很多老人在这里散步。这里的路灯光线很足。

“前面有球场,我们去哪里吧!”陈天一道。

这时迎面走来三个人,都穿着球衣,拿着一个篮球。

其中有一人说:“那些人技术真差。和他们打简直侮辱自己的技术。”

六人檫身而过。

刘岳雷终于看到球场了。三个球场并排着。放眼看去,便看见有一群人围成一团。

“成哥,没事的。”围着的人群中有一人开口。

一群青年围着三个人,而那三个人都有些颓废地坐着。

“是我给老大丢脸了。”那个被称作成哥的人,惭愧的说。

“成哥,不是你的错。是他们太强了。老大不是会怪你的。”又有人开口劝说。

“这是借口。”那叫成哥的盯着刚刚开口的人吼道。他接着又说:“我愧对老大。”

众人一阵沉默,都低头无言以对。

“小黑,出来!”成哥说。

人群中走出一个瘦小皮肤黝黑的青年,他来到成哥的面前,有些害怕担忧小声的问:“成哥,什么事?”

“你要努力,以后这就交给你。”成哥道。

“成哥,我不”

还没等那青年说完,就被人给打断了。

一道喊声响起:“你们围在那里干什么?不去练球,我怎么放心将球场交给你们啊?”

(身为光棍,没人约。只能乖乖地爬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