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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书吧 > 科幻小说 > 我老婆是吸血鬼 > 第二百七十三章 想问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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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尔尼尔上前一步:“小朋友,今天是你自己送上门来的,你可怪不了我。我一定要学会你的时间系魔法才行。”

“想抓住我?可没这么容易。时间暂……”

一个更快的速度,弗尔尼尔已经到了小米的面前,紧接着用手死死的抓住小米的脖子,轻轻一举就把小米给拖了起来。

弗尔尼尔自豪的笑了笑:“果然是这样,只要直接触碰你的身体,你果然就无法暂停时间。就算你暂停了时间,我也会跟着你一起动。果然是时间系魔法的初学者,都是一些简单的魔法,不过我需要你的魔法理念,也许我会因此开创出更厉害的东西也说不一定。”

小米被这根有如枯树枝的手死死的抓住,本以为对方很弱小,想不到竟然抓得这么死。而且看他的样子也很轻松,根本没有认真战斗。这个老头子很强,应该说是自己至今为止见过最强的才对。虽然不知道他到底是谁,不过这样的对手还是不要去随便玩比较好。

“时间……倒流。”

小米的手稍稍一转,所有人都可以清楚的感觉到自己的身体在往回倒流,呼吸、鲜血、动作,就像是电影倒放似的,一点点回到刚才的情况。

弗尔尼尔也是如此。

“定一不说也西东的害厉更出创开此因会我许也,念理法魔的你要需我过不,法魔的单简些一是都,者学初的法魔系间时是然果。动起一你着跟会也我,间时了停暂你算就。间时停暂法无就然果你,体身的你碰触接直要只,样这是然果。”

高举的双手放平,又松开了小米的脖子,慢慢的走回了刚才的位置。就连小米的动作也跟着往回放,直至双方到了安全距离为止。

所有人都盯着小米,这个魔法的效果是绝对的,就连弗尔尼尔也无法阻止这一切,虽然时光在倒流但大家的意识都非常清楚,简直就像是硬生生把时间给拖回去的一样。

“将来。”

小米伸手指着弗尔尼尔,使用了他奇怪的魔法。

弗尔尼尔整个人忽然变年轻了不少,把小米都给吓坏了,这种年纪的老头子对他使用‘时态魔法’的时候为什么不是老变而是变年轻,自己使用的是‘将来’才对啊,怎么效果和‘过去’一样了。或者说是,他越长越年轻。

弗尔尼尔兴奋的看了看自己的双手:“你再来一次行吗?这样可以为我节省不少的时间。”

“将来。”

小米再次使用‘时态魔法’,万没想到,弗尔尼尔又变年轻了一些。把小米给气得,这个家伙果然是越来越年轻。而且……这一大堆人里面不是精灵就是奇怪的物种,不会受寿命限制,所以时态魔法不会让他们变老的。

“再来,再来。”弗尔尼尔感觉自己越来越年轻了,因为吃下了金苹果,所以力量正在恢复。刚才的那个魔法是让自己直接到未来的状态去,如果是普通的人类,估计早就因为时间的流逝而老掉牙,甚至寿命耗尽而死。但自己是神鹰,本来就在等着恢复力量,现在这个人倒是帮了自己不少的忙。

现在的弗尔尼尔看上去已经像是50多岁的人了,就在刚才骨瘦如柴的样子真像是百岁老人。这个魔法确实是帮到了弗尔尼尔,只是想不到时间系的魔法竟然可以作用在身体上,对于精灵或是神族,这个魔法也许没用,但对于人类来说,这个魔法简直太有效了。不管是将来就是过去,人类变成了老人或是小孩都无法战斗。

“你们真厉害,不和你们玩了,时空之门。”小米挥了挥手,瞬间消失。给在场各位留下的就是一脑袋的问号。

弗尔尼尔感觉真是可惜,如果能够抓住他就好了。时间系的魔法果然足够厉害,一个初学者竟然可以在这么一大群高手里面来去自如。但是从刚才时间倒流的情况看起来,这个小孩是真的可以控制时间,只要他控制着时间不停的倒流,自己就算是抓住了他也没用。

不过刚才也看出来了,时间系的魔法好像并没有什么太强的攻击性。不过时间系魔法的防御力和控制性都很厉害,几乎无法对他出手,就算是打败了他也没用,他可以立刻让时间倒流,直至战斗的开始。

时间系魔法是无敌的,只要不是偷袭到他一击毙命,永远不可能打败他。想不到一天之内竟然看见了空间系和时间系两种最强大的魔法,弗尔尼尔的心里其实也挺高兴,至少知道他们真实存在着。只要这两种魔法真实存在,自己就还有机会。

“那个少年到底是来做什么的?”黛芙妮完全不理解那个自称小米的家伙来这里是为了什么。

霍迪卡斯无奈的摇了摇头:“管他的,反正我现在必须要去追杀韦伯斯特。早知道就和梅林一起走了,那我先走了,你们继续商量这些没用的事情吧。”

“霍迪卡斯,你……这样走……”阿普顿稍微有一些担心,霍迪卡斯的战斗力是可以肯定的,刚才时间魔法他都躲过去了,还有效的给予了那个少年必要的威胁。但霍迪卡斯是一个路痴,他也没有目的地,那他准备要去什么地方?

霍迪卡斯转过头来一脸生气的盯着阿普顿:“干嘛?你想问路吗?”

“没事。”

“没事我就走了。”

霍迪卡斯一个转身化作黑色霉气慢慢消散,他去哪里没人知道。

以霍迪卡斯路痴的这个等级来说,也许他再也不会自己回来了吧,除非又在路上遇到熟悉的人。

“地球可不小啊,霍迪卡斯要真去满地球找的话,我估计找到他死的那天也找不到韦伯斯特。”埃尔维斯也向霍迪卡斯身影消失的方向投去了怜悯的目光,这个家伙怎么会是一个路痴呢?

“好了,我也该走了。我还要去追那位少年呢。其它的事情我暂时不管了,我一定要找到那位少年,一定要学会一种强大的魔法才行。以我现在的实力来说,如果我学会时间、空间两种魔法的话,可能还真有机会与尼德霍格一战呢。”

弗尔尼尔也化作一只猎鹰飞向远方,他也许是这个世界上最繁忙的人了。如果他会使用空间系的魔法也就不必这么辛苦,想去哪里只需要使用一次魔法就已经足够。但梅林不愿意把自己的空间系魔法教给他,弗尔尼尔也只有挥舞着他可怜的翅膀一点点往自己的目的地飞去。

虽然飞行的速度还算是挺快,但毕竟只是一个小猎鹰,想要飞跃半个地球,没有一个月恐怕无法办到。

现在的弗尔尼尔稍显得年轻,估计力量已经恢复到了一定的程度。不愧是上古神鹰,弗尔尼尔的实力绝对是这里最强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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