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郎,该起来喝药了。”一个温柔酥软的声音轻轻唤道,如东风抚兰,如烟波流散,钻入耳中,沉入心底。
晕晕沉沉、睡眼惺松的苟富贵刚准备起身坐起,听到这声音,一个激灵又躺了回去,却是被吓到了。
那道声音又道:“十一郎,乖,起来喝药了,凉了就没效果了。”
“没效果,没效果才好啊,老子,咦,不对啊!我这是在哪里?”软辅生香,绝不可能是自己丢满臭袜子的出租小屋。
苟富贵睁开眼来,一张漂亮的不像人的脸蛋映入眼帘,正所谓:乌鬓鸦凝,鬟凤涵青,秋水为神玉为骨,芙蓉如面柳如眉,脸色清冷,目蕴忧伤,一身乳白色的长裙,因为微弯着身子,胸前那片雪白的深沟被长裙一衬,更加诱人。
当然,以苟富贵只能混个三本的文学造诣自然是想不出这些个形容词的,据他后来回忆,他当时脑袋里转悠了半天,也没插刮出个合适的形容词来,只能在心里狼嚎一声:这女的也太漂亮了吧。
“潘金莲?”苟富贵吞咽下口水,下意识的问道。
那女子一愣,噗嗤一声笑了起来,这一笑让苟富贵又咽了两次口水。
“明明昨儿个都好的差不多了,今早反而说起胡话来。昨夜师师又不曾与你荒唐,床被一直盖得严实,怎得病还重了些。”那女子眉头微蹙,脸上有些担忧。
“师师?李师师?”苟富贵福至心灵,脑海里掀起波涛,记忆如潮水般涌来。
这女子自然就是名满京城的“冷美人”李师师,而自己,居然变成了那历史上让后人爱恨交加的亡国之主宋徽宗。
“这下是真富贵了?”苟富贵这脑子就不是一般人,得知自己穿越了的第一反应居然是这个。
苟富贵,生于新世纪的农村,父亲是个屠夫,没啥文化,所以这名字就取得颇为励志。从小学到大学,因为这名字没少与人文攻武斗,甚至严重影响到他谈恋爱的权利。
大学毕业,打工人一个,单身狗一枚,富贵遥遥无期。
“十一郎,发什么愣啊,快把药喝了。”李师师见他神情呆滞,还真怕病又重了,又轻唤道。
苟富贵这才回过神来,接过汤碗,咕噜几声一口气干了。
李师师有些诧异的说道:“十一郎一向怕苦,不愿喝药,昨日还是师师费了半天口舌,亲自动手来喂才喝下。”
这个问题不好解释,苟富贵干脆不做解释,伸手将汤碗递了回去。
李师师接过,站直了身子,转身去放碗。
这时候天色尚早,李师师还未来得及梳妆,后面的秀发只是随手抓了几下,用一根玉簪随意别着,显得有些慵懒。
苟,哦,赵佶看着那细柳腰肢,袅娜多姿的神仙体态,立即表示了敬意,吓得赶紧移开了目光。
珠帘秀额,红床锦被,四壁俱挂着山水画,绿绸窗帘,房间布置十分优雅。
前几日赵佶生病一直未曾出宫,昨日病刚稍好些便忍不住悄悄溜出宫来见李师师,只是身体未曾全好,昨夜拥着李师师睡下后,也没有荒唐。
正待起身进一步动作时,屋外传来一个尖细的声音恭谨的说道:“官家,得紧着点,快早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