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爸跟梦君扬去美国的时候,察觉到了他的异心,直接逃跑了,现在根本下落不明。而外公外婆,她不想让他们知道她此刻究竟有多惨不忍睹,毕竟他们年纪大了,受不了刺激!
梦菲觉得此刻的自己好似秋天飘落的秋叶,摇摇欲坠、飘摇不定,不知道自己到底应该落定何方。
从中午走到夜深人静,不眠不吃不喝,终于抵挡不住身体的虚弱,她晕倒在肮脏的街头,孤零零的。
再次醒来,她发现自己正躺在一个乌起码黑的房间里。大床很硬,棉被很重,却是死板的一点弹性都没有。
她惊恐从床上坐起来,却见一个男人提着一桶水进来。
见梦菲醒来,他拉开灯,笑呵呵地说道:“你没事吧?”
话说,这灯会不会也太亮了点?照了跟没照一样。
梦菲咬了咬嘴唇,将男人打量了一番。皮肤黝黑,头发有些长,不过头发下面却隐藏着一张还不错的俊脸。
“是你把我……?!”梦菲试探性地问道。
“我做工回来,看你晕倒在路边上,就顺道把你背了回来。你不会介意吧?”男人脸上憨态可掬。
梦菲摇了摇头,面上没有太多的表情:“谢谢你!”
男人有些不好意思地挠头:“我长这么大,还从来没有人跟我说过谢谢呢。”
梦菲见他傻傻的样子,不禁笑了起来。
“对了,你饿不饿?我帮你弄点吃的。”男人见两人没啥话题聊,有些尴尬,理解找了个话题。
梦菲点了点头:“麻烦你了。”
他只给她煮了一碗面,上面压在一个荷包蛋,面汤还有些黑。当时,她却觉得是最好吃的。吃着吃着,她就流泪了。
这日子,或许是她最狼狈的日子了。
男人见梦菲哭,不知道她为什么哭,心里乱成一团,“你怎么哭了?是不是有人欺负你?”
梦菲死死咬着自己的嘴皮,她摇头,抬起泪光闪动的眼睛望着他,“没有。只不过是突然有些想哭。”
男人听了,终于松了口气。在她身旁的椅子坐下,“你叫什么名字?我叫李成,从小在这个小县城长大,是县城一个鞋厂里面的工人。”
男人首先自我介绍。
梦菲点了点头:“我叫梦菲。以前的事情,我不想再提。我刚来这个县城,请多多指教!”
“你没有亲人吗?”男人很好奇,她一个女孩子,怎么跑到这个小县城来。
梦菲摇头:“没有!!很小的时候就没有了!”
“我也是!我是一个人长大的,一直住在着屋子里。”李成抬头看了看屋子,“这屋子,可是我阿爸留给我的。”
梦菲抬头看了一眼屋子,只能用两个字来形容:残破!!
里面什么都没有,就一张床、一个衣柜,一张桌子,一个写字台。什么都没有了。
外面黑漆漆的,依照女人的直觉,应该是个院子。
看来,他的经济状况很不好。
梦菲吃了几口面条便再也没胃口吃了,对着他摇了摇头:“我不吃了。”
很明显李成怔了一下,被她的食量吓着了。
笑着把碗筷收拾了,梦菲在屋子里转悠,想要洗个热水澡,可是走到门口,却看见他在吃自己的剩下的面条。
“你……?!”梦菲惊讶得目瞪口呆。要知道,她长这么大,除了雁痕天,还没有人吃过她剩下的东西。
想到雁痕天的名字,梦菲的心一沉。
她真的不知道自己得话多少时间才能把他忘记。
一年,两年,还是三年?!
十年,二十年,还是一辈子?!
“我们应该节约,不能铺张浪费!”李成点头说道,但是梦菲明显感觉到他脸上的窘迫。
梦菲点头,并不追究:“请问,哪里有洗澡水?我想洗个澡……”
“你要热水啊?你等一下,我马上帮你烧!!”李成“哗啦啦”吃完面条,放下碗筷就转身去院子提了一桶水,去厨房用锅烧。
梦菲第一次见到如此原生态的‘盆浴’,她几乎半天没缓过神。
李成给她拿来了洗发膏、香皂,并没有沐浴乳。
看了下洗发膏,是个她不知道的牌子,梦菲的皱了皱眉,以前雁痕天都会买进口的洗发水给她。
突然发现,自己很喜欢把现在的跟雁痕天给予她的拿来比较,梦菲心里很气恼。
雁痕天有什么好的?总有一天,她会遇到更好的。
洗了澡,她就睡觉了。
李成很体贴,给她换了新被褥,梦菲一脸感激望着他。
觉得这个男人实在太好了,善良、体贴,她从来没遇到过这样的男人,老实憨厚。
梦菲本来打算第二天离开的,可是李成却说她没地方可去,就住在他家里。
梦菲也的确没地方可去,身上就三百,估计要露宿街头了。她也没推脱,直接把三百块钱递给他,问得很小声:“当住宿和伙食费,够么?”
痛定思痛之后,梦菲决定一定要忘了雁痕天,从现在开始。
她缩在被窝里,哭了整整一晚,哭过之后决定把自己的心尘封起来。
手术之后,她很平静地告诉李成:“我刚刚跟我老公离婚,来这个小镇,是为了这辈子都不要再遇到他……”
李成在旁边坐着静静地听着,没有说一句话,但是他的眼睛一直盯着梦菲,表示他的确在认真听她讲话。
梦菲找了一个人诉苦,心里的负担才少了不小。
北方的天气很冷,尽管已经春天了,但是晚上还是冷得吓人,她一个人躺在床上,通宵全身都冰冷,她冷得浑身哆嗦,一冷着了就睡不着,一睡不着,她就喜欢胡思乱想。
胡思乱想的结果就是经常把自己想得泪流满面,心痛难忍,胸腔内满满的全是怒气与怨气。
她一直把都自己缩成像虾米一样,企图这样温暖一些,可是……这样反而更冷。
没有暖气,没有空调,梦菲的手和脚立即起了冻疮,这辈子她第一次长这个又痒又痛的东西。
白天,李成要去鞋厂工作,他的工资就是底薪加提成,做一双鞋子才五毛钱的收入,听到这个,梦菲很想哭。
李成未免也太勇敢了,不然也不会这么廉价的工作都做。
或许,是她以前生活太优越,从来不知道民生疾苦,当坠入民间后,才发现一份高薪工作真的很少,而且是那些中低下人们根本没办法办到的。
她正在努力适应这种草根生活。
李成这个男人,怎么说呢?!
真的太老实、诚恳、勤劳了。
答应要养她,每天打三份工,回来还笑嘻嘻的对她笑。梦菲看着他脸上的笑容,真的很感动。
或许,李成就是老天派来在她狼狈的时候帮助她的。
晚上睡觉,真的很冷。
这天梦菲好不容易睡着,却觉得冷得像冰棒的脚一暖,梦菲惊恐地睁开眼睛,却发现李成在给她穿毛绒绒的睡眠袜,还有个灌了热水的热水袋。
“穿上这袜子,再抱着这个就不冷了。”李成笑了笑,把一个热水袋放在她脚那头,同时在她怀里塞了一个。
“你也用一个吧!”梦菲把一个热水袋递给他。
李成却笑了笑:“不用了。我已经习惯了这种天气,再加上,我只要一睡觉,全身就暖和得狠,根本不会觉得冷。好好睡觉!”
他给她掖了掖被角,转身退出房间,顺便把房门关上。
抱着他送来的热水袋,梦菲顿时觉得无比温暖,她闭上眼睛,睡得很沉。
可是,梦里,却全是雁痕天。
她梦到她站在人群里,看着他娶了其他女人。不管她在下面如何喊叫他,阻止他,可是仿佛没听见,最后带着新娘子离开。
醒来的时候,梦菲发现自己的脸上全是泪水。她坐起身,抱着双膝就坐在床上哭了。
她知道想要忘记一个人,的确需要时间,所以这段时间,她根本不强迫自己马上忘掉他。
白天无聊,她就出门随便乱逛,当做熟悉地形。小镇上衣服店不多,根本就没有名牌,唯一的一个‘牌子’,在她眼里曾经都算是地摊货。
看着玻璃橱窗里,模特身上那件毛绒绒的大衣,她真的特别想穿着就离开,毕竟现在的衣服穿在身上真的好冷。她的小手又红又肿的,与以前那个纤纤玉指完全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可是看着上面的标价“599元”。
以前599,买一条内裤都不够,而现在……她连这件衣服都买不起。
只得呵着热气离开。
既然选择离开雁痕天,那么,不管她后面的人生道路如何,她都不会后悔,更不会抱怨。
中午回家的时候,刚好瞧见李成在费力骑着一个三轮车,上面堆放着很多的废品,此刻正在上一个坎儿,他努力蹬,可是车子就是不动。
“李成,你在干嘛?”梦菲走过去帮他推了推,三轮车终于成功越过了坎儿。
“我帮隔壁家的王大叔把废品送去回收站!”李成回头看了她一眼,大声喊道,“你先回家,我马上回来,给你做饭。”
而街坊邻居听了他的话,立即笑道:“现在李成讨媳妇了,真的发奋了。”
“讨了个这么漂亮的媳妇儿,是我,我也会发奋的!”
……
听着他们的议论,梦菲小脸一红,直接躲进了屋子。
梦菲实在不忍心看见李成每天起早贪黑,他早晨五点就起床,晚上十二点才回家,中午还要给她弄饭吃。
对于她这个陌生人,他能照顾到这个份上,梦菲实在没脸再待下去。
为了能继续待下去,她决定给他减轻负担。
小镇上根本不找人打工,除了一些餐饮馆。
当她第一次把手摊入冰冷的洗碗水里,刺骨的寒冷立即顺着她的手指,直逼她的全身,手指好似快要断掉了,疼得她想尖叫。
不过,为了李成,她还是坚持洗碗。
给餐饮馆帮忙,每天薪劳20块,一个月有600。这个小镇上的生活水平真的不高,600块够他们一个月的生活费。
她决定了,既然李成那么愿意帮助她,她不能让他一直这样生活。她要想办法让他过得越来越好。
三月十五号,她在电视上看到雁痕天和晴姿结婚了。
他真的结婚了!!
梦菲这一次是直接搂着李成嚎啕大哭的,她一直一直大声问道:“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
如果雁痕天真的结婚了,那就表示,和她梦菲这一辈子都没有任何瓜葛了,永远都不会再有交集。
难道,一场爱情下来,注定都是男人痛快,女人悲情吗?
她时常想,如果当初,她没有对他动情,如果她不成爱上他,那现在的结果还一样吗?!
雁痕天,既然你让我心动,既然你让我爱上你,而你怎么又可以让我如此难过?怎么可以把我抛弃了?
两年后。
铃铃铃……
天刚亮,脑中就刺耳且急切地响起。
梦菲吓得浑身一颤,立即睁大大眼,然后飞快穿好衣服,一边刷牙,一边催促着李成动作快一些。
一年前,李成还真他妈的走狗屎运,居然买彩票能中五十万。
梦菲毫不犹豫让他在F市买了一套一套二的房子,两人又找了一份工作,开始了忙碌且充实的生活。
“青,中午需要我公司看你吗?我给你买吃的!”李成一边穿着外套,一边问道。
梦菲洗漱完毕,随便拢了拢自己的头发,扎了一个马尾,忙碌地说:“不用了。你在公司好好吃饭,我会跟朋友一起吃饭的。”
“那你一定要记得吃饭哦!”李成嘱咐道。
梦菲见李成马上要出门,冲进厨房把刚刚煮好的鸡蛋,塞了两个在他手里,还有一个lock水杯,里面她刚冲的牛奶:“在地铁上吃。早餐很重要,千万不要饿着,然后上午工作没精神。听说,再过几天,你又要升职?真棒!!”
李成灿烂一笑,洁白的牙齿暴露在空气中,闪烁着耀眼的白光。
人靠衣装,佛靠金装,李成穿西装,帅得不是一般二般。公司里只要是母的,都对他格外好,追他的人能排到城门口。
梦菲对着他做了一个拜拜的手势,然后折回自己的房间,给自己化了一点淡妆,拎着包,顺手也拿了两个蛋,和一杯牛奶出门。
她现在一家外贸公司做财务,月底了会很忙。
而且老板有些变态,总是在她工作里挑毛病,她既不能迟到,又不能早退,看着公司的其他人都能,她特别想哭。
女孩子都希望自己能“偷工减料”一点,然后多一点时间跟自己的死党逛街、喝茶、泡吧什么的。
刚到公司,叶小倩就对她使了个眼神,示意她老板已经来了。
梦菲皱了皱眉,飞快跑到位置上做好。
老板是个很胖很矮的中年男人,她刚坐下,他就走了过来,肥胖的手指敲打着她的办公室桌面,低声喊道:“梦菲,跟我来一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