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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句话一说出来,成功地让慕敬一的脸色难看到了极致。

但他还存有一丝侥幸,就是在赌傅锦行当局者迷,暂时还没有猜到自己的身份。

“如果你想继续隐瞒,我是不会随便拆穿你的。毕竟,你的存在对我而言,其实也是一种耻辱。”

傅锦行靠近慕敬一,压低声音,用只有两个人才能听到的分贝,冷冷开口。

只见后者的眼角微微抽搐,眼底闪过一丝寒芒,带着浓郁的嗜血味道。

“耻辱?这两个字,应该是我奉还给你吧!”

慕敬一伸手撞开傅锦行,走到明锐远的身边,对还在缝合伤口的医生说道:“他现在怎么样了?”

“子弹已经取出来了,没有性命危险,他体质很好,又年轻,虽然失血量比较多,但只要休养上几个月,应该没有问题。”

医生飞快地回答道,似乎对于眼前发生的一切都不感兴趣,对明锐远身上的枪伤是怎么来的,更是连问都没有问一句。

在慕敬一的手下做事,懂得闭嘴,是保住性命的唯一准则。

“好。”

慕敬一没有再说什么,一个“好”字,就足够表达他的意思。

而且,他亲自出现在这里,已经说明一切了。

那几个保镖处理完了各自的伤口,也在相互搀扶之下,一起出现在了慕敬一的面前。

“老板……”

为首一人艰难地开口,似乎对于眼下的情况感到有些摸不到头脑。

本来,这个中枪的小子一直在跟慕敬一对着干,而且还先发制人,他们将其拿下,也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但看慕敬一现在的态度,似乎又不是那么一回事儿。

“不是你们的错。”

慕敬一缓缓开口,见他不像是要追究责任的样子,几个保镖包括西装男人都面露喜色,认为自己总算逃过一劫。

紧接着,慕敬一后面说的话,则是让他们感到头皮一阵发麻。

“拿了钱,给我有多远,滚多远!”

他并没有特地提高音量,但那几个人全都吓得脸色发白,甚至有人因为受了伤,站立不稳,“噗通”一声直接倒在了慕敬一的面前。

慕敬一没有杀他们,还要给他们钱,打发他们走路,他们为什么还要吓成这样?一旁的孟知鱼感到不解。

她想,一定是慕敬一这个人言行不一,嘴上说不是他们的错,背地里还要让这几个手下背锅。

西装男人上前一步,他犹豫了一下,还是为自己辩解道:“慕先生,的确是我开枪的,但在当时的情况下,我也只是做出了最正确的反应!”

慕敬一连眼皮都没有抬一下,慢悠悠地说道:“是啊,所以我也没有怪你的意思。”

西装男人还要说什么,话到了嘴边,他又忍住了。

被慕敬一亲自下令赶走,虽然没有性命之忧,但却意味着以后别想再在这一带混了。

他们这种人,永远都不可能老老实实地去做一份工作,无非就是给有钱人当走狗。

慕敬一赶走的人,还有谁敢用?

谁敢去捅慕敬一的肺管子,让他不痛快呢?

所以,乍一看只是被慕敬一赶走,但事实上,却是等于永久失业。

眼看着明锐远的手术即将结束,慕敬一有些暴躁:“还不滚,是等着让我送你们一程吗?”

几个保镖对视一眼,他们都清楚慕敬一和兰德兄弟二人有多么残忍,万一继续拖延下去,说不定连钱带命,什么都没有了。

所以,他们像刚才一样,搀扶着离开。

眨眼之间,除了慕敬一等人之外,就只剩下西装男人一个了。

他看上去正在经历着莫大的天人交战,整张脸都有些扭曲了,腮边的肌肉也不停地哆嗦着,不受控制。

猛然间,西装男人掏出一把枪,正是刚才用来击中明锐远的那一把。

他刚才只开了两枪,用了两颗子弹,还剩四颗。

西装男人的枪法不赖,所以,他有十足的自信,用这剩余的四发子弹,足够搏一搏。

他不觉得自己是一个贪心的人,在慕敬一的身边待了这么多年,也只是想要讨回一个公道罢了。

“姓慕的,我在你脚边做了这么多年的狗,恨不得整天冲你摇尾巴,挖空心思讨好你,你居然这么对我!那个小兔崽子明明来者不善,他想要你的命,我替你收拾他,你还要赶我走?!”

西装男人的声音颤抖着,他用双手一起握着那把枪,枪口对准慕敬一的心脏。

看得出来,做出这个举动,对他来说,也是一种冒险。

傅锦行本能地用身体挡住孟知鱼,拉着她飞快地向后退了两步,以免被子弹误伤。

刀枪无眼,万一替慕敬一挨了枪子儿,那可就是太冤枉了。

哪怕被一个枪法了得的人用枪指着,慕敬一依旧毫无惧色,他甚至站在原地,一动不动。

“你也知道你是一条狗,我以为你不知道呢。既然你是狗,那我可以养你,自然也可以赶你出门,让你做一条流浪狗!”

慕敬一冷酷地说道。

“你不要逼我!”

西装男人全身都在以肉眼可见的幅度颤抖着,他明白,不成功则成仁。

之前也曾经有人想要背叛过慕敬一,结果就是被兰德一拳一拳地活活打死,每次到了快要咽气的时候,就会被喂下大量的兴奋药,拖着那一口气,再经受更多的痛苦。

作为亲眼看过这一切的人,他比谁都清楚,自己只有这么一次机会!

“你、你太过分了!”

西装男人在激动之下,食指用力地扣下了扳机,果断选择开枪!

只是,他太亢奋了,导致失去了准头,这一枪直接打歪了,子弹几乎是擦着慕敬一的肩膀飞过,直直地打进了他身后的墙壁里。

这还是他第一次失手,竟然在这么关键的时刻!

西装男人似乎接受不了自己的失误,拿着枪的手微微抖着,整个人愣在原地,竟然呆呆地看着慕敬一。

而慕敬一等的就是这个时候,他凌空一跃,在半空中飞起一脚,脚尖落下的时候,准确地踢中了西装男人凸起的喉结!

“咔!”

骨头被踢爆的声音在空中炸裂,就像是什么东西碎了,刺痛耳膜。

“啊——”

西装男人的惨叫声戛然而止,喉结破碎令他的声音只发了一半,就再也发不出来了。

他仰面倒下,砸在地面上。

医生的私人助理连忙拉起了帘子,将休息室一分为二,里面继续做手术,不受打扰。

“狗咬主人,当然该死了。”

慕敬一轻轻地摇晃了一下脖子,活动着双手,径直走到西装男人的身边。

他缓慢地抬起一只脚,踩在他的脖子上。

鲜血从喉结处汩汩流出,有空气灌入,间或涌出几个小小的气泡。

西装男人的两只眼睛还睁得大大的,死不瞑目。

那只手枪就落在他的身边,里面还有三颗子弹。

只是,它的主人再也没有机会将它们用掉了。

慕敬一俯身,捡起手枪,在手里掂量着,然后对准西装男人,连扣三下。

弹壳顽皮地在他的身边蹦跳着,眨眼之间,又有三个血洞出现。

“疯子……”

孟知鱼喃喃自语,眼睛里都是泪水。

这是她第二次目睹有人开枪,联想起之前明锐远杀害明锐思的场面,孟知鱼不禁瑟瑟发抖,只能紧紧地靠在傅锦行的身上。

她咬着嘴唇,生怕自己发出尖叫。

“好了,刚才只是在清理门户,倒是让远方的客人白白看了笑话,真是对不住了。”

慕敬一转身,面对着傅锦行,他笑着一扬手,任由手里的枪再一次掉在地上。

然后,他无奈地耸了耸肩,好像这一切并不是他乐于见到的一样。

“慕先生,手术已经完成了,很顺利。”

医生的私人助理从帘子后面走了出来,对慕敬一轻声说道。

他点点头:“辛苦了。”

紧接着,有人进来,先抬走西装男人的尸体,又将刚做完手术的明锐远抬到另一张干净舒适的大床上,方便给他输液。

尽管慕敬一尽量维持着不动声色的态度,但所有人都看得出来,他对这个叫明锐远的少年十分关心。

“你还真的很怕他死了啊。”

傅锦行扬起嘴角,真是一物降一物。

要是明锐远现在清醒着,看到慕敬一的样子,他估计会笑得撕裂伤口吧。

“像你这样的人,当然不会明白什么叫做血浓于水。”

慕敬一看着因为失血过多而脸色极度苍白的明锐远,试图从这张年轻的脸上找到和自己相似的地方。

想不到,兜兜转转,他要找的人竟然在这种时候出现!

既然他是明达的小儿子,那岂不就是自己的……弟弟?!

“血浓……”

孟知鱼只说了两个字,就惊讶地瞪大了眼睛,一脸疑惑地看向慕敬一。

“你难道还不知道吗?你丈夫的母亲曾经抛弃过一个儿子!她的亲生儿子!”

慕敬一的眼睛一下子发红了,恶狠狠地质问道。

“现在站在你们面前的,就是那个在三十多年前就已经死掉了的男婴!对,他没有死!他侥幸活下来了,还被一对好心的外国夫妇收养,一路漂洋过海,来到这里!他体弱多病,在七岁以前随时都会死,但他现在活得好好的!”

慕敬一发了疯一样地咆哮着,他像是一头发怒的狮子,随时都会扑过来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