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绕来绕去终于找到了贵宾楼。

其实还蛮好找的,距离其它建筑有明显的一段距离,应该是为了不让里面的贵宾受到打扰吧。

从外面看,装潢颇有品味,不像校门那么恶俗,虽然只有两层,却结合了中式和西式双方的优点,就算是让美国总统住也不太跌面子。

与其说是公寓,不如说是宾馆,怪不得说8号公寓都没学生知道。

正门有人站岗(还是穿得像飞虎队员),其它的地方都被一人来高的红墙围了起来。

话说艾米这小丫头办事真不靠谱,第一没想过我要怎么进校门,第二也没想过我怎么过这层围墙,感情都得我发挥革命精神自己解决啊!

你们这些不认真计划的美国佬,迟早有一天要被我们天朝人的革命精神解决掉啊!

幸好这墙不太高,我还能翻得过去。

先丢了块小石子投石问路,听了听没有巡逻的脚步声,随后我又将单肩包扔了进去,还是没有被人发现的迹象。

我后退助跑,轻身一跃抓住了墙头,没费太大劲就翻到了院墙以内。

和我预料的一样,院墙里没人。

倒是有条狗在盯着我。

纯种雪橇犬,白底黑纹,双眼湛蓝,体形健美,我看它要是站起来比艾米都高。

尼玛有狗啊!还这么大的个儿!是不是保安养的警犬啊!要是让它给咬上一口,我就非得送院治疗不可了!

不,不用咬我,它只要大叫起来,我就会被保安发现,给艾米送方格本的任务就失败了!

艾米你这个笨蛋!路痴嘴馋没礼貌的大笨蛋!我一路上可能遇到的困难你一个都没有事先告诉我!早知道我拿两根火腿肠过来也好啊!

另外这只狗也太坏了!刚才我又丢石头又丢书包的,你要叫也应该早叫啊!

不知声不念语儿的,石头书包全忽略,非得我这个正主儿进来,才肯开尊口,叫人捉拿吗?

真想一脚把这只坏狗踢飞,让它变成天边的星星啊!

可惜我除了爱吃肉以外,基本上算是一个动物保护主义者。

所以我决定跟这只狗进行板门店谈判。

各退一步,你别咬我,我也不咬你。

我觉得有门儿,因为这只狗虽然一本正经地望着我,却没有扑上来的意思。

时不时还去闻闻我丢在地上的书包,找找有没有吃的。

尾巴都晃起来了。

这狗绝对不是警犬,顶多是谁养的宠物。

虽然如此,宠物狗也有看家护院的职责,说不定见了生人也会叫。

我得加倍小心。

第一步得把我的单肩包从它鼻子底下拿回来。

跟动物相处,其实我比跟人相处有自信。

在认识小霸王以前,我的未来理想有两个,第一是当书店老板,第二是当动物园管理员。

我觉得这两个工作都挺悠闲。

小时候爷爷奶奶家养了许多猫,每只猫都喜欢在我看书的时候趴到我腿上,有些实在抢不到位置的,就干脆趴我头上。

我就是带着满身的猫看完45卷《哆啦a梦》的。

后来和老爸一起住的时候我还养过狗,那只小黄狗总用黑漆漆的眼睛望着我,似乎想要说话似的。有时我觉得它不光能听懂我的话,我也能读懂它的一些想法。

在广场上散步时,总会有猫啊狗啊的往我脚边蹭。

他们的主人不管是少男少女,大爷大妈,第一眼见了我总要吓一大跳。

但是看到他们的宠物和我打成一片,我也表示出很喜欢宠物的样子,于是最后都会和我攀谈起来。

“咦,我家点点可不是随便什么人都喜欢啊!”

“小伙子家里也养狗吧?听说养狗的人身上都有狗味,其他狗也能闻出来!”

有一次在公园里,一个小正太看着我和他家的萨摩犬玩钻圈的游戏(我用双手环成一个圈),一边看一边傻笑。

我很奇怪为什么这个小正太不怕我。

“诶?你这个熊孩子有啥可笑的啊?家长都不在身边,难道就不怕我把你拐卖了?”

小正太双手拄着下巴趴在绿色长椅上,两只脚在屁股后面荡来荡去的。

只是笑,不说话。

后来他父母见到儿子跟我这么一个目露凶光的人在一起,匆匆忙忙地地把儿子领走了。

小正太被父母抓着胳膊领走之前,还回过头来笑嘻嘻地跟我说:“大哥哥下次再一块玩吧!”

谁想和你一块玩啊。

其实我只想和他的萨摩犬一块玩,被萨摩犬温热的大舌头舔到手,还蛮舒服的。

我曾经养过的那只小黄狗从小就身体不好。

那两年来,我一直带着它跑各种宠物医院。

虽然也有治疗得当,在阳光下跟我在草地上跑跑跳跳的时光。

但终究还是没能抵得住疾病的侵袭,安静地躺在我的怀里去世了。

我没要老爸帮忙,一个人把它埋在小区的花园下面,自此以后再也没养过狗。

我很羡慕能养狗的人,我羡慕他们的勇气。

我再也没有那样的勇气了。

啊,说着说着居然有点伤心了,我还是集中精力对付这只雪橇犬吧。

“罗罗罗罗罗罗~~~~~”

雪橇犬一脸呆相地看着我,没反应。

“咕咕咕咕咕咕~~~~~”

雪橇犬还是一脸呆相地没反应。

“叽叽叽叽叽叽~~~~~”

雪橇犬脸上的呆相换成了鄙视。

诶?你这只笨狗怎么一点都不通人性啊?我不是用三种语言跟你说:让你把书包还给我吗?

我踏前一步去夺书包,雪橇犬见我走近,反而低头一口把书包的背带咬住了。

它拽住书包的一头,我拽住另一头,一人一狗呈拔河之势。

给我松口啊!你这个孽畜!里面没吃的啊!你再不松口,信不信我掐死你啊!

无论我怎么跟他吹胡子瞪眼睛,它都一副护食的凶相。

最后我决定摸摸它的头。

算是我的特技吧,我抚摸猫狗的头还有下巴,经常能让它们安定下来。

“乖,乖喔,别闹,把书包交给我吧~?”

我都为自己的语气感到害臊。

顺着它耳朵后的毛摸了十几下,雪橇犬的眼神和身体都渐渐放松下来了,不但松开了口,还恬不知耻地仰面躺在地上,希望我给它按摩肚皮。

虽然很想转身就走,但是害怕它会叫出声来,于是只好在它的光肚皮上敷衍了几下,这才蹑手蹑脚地往后面的花坛去了。

看见我没有继续摸它,雪橇犬有点失望,但是没有再跟过来,大概是闻了半天也知道我包里没有食物吧?

这条馋狗!养它的主人肯定也是个好吃懒做的性格!

贵宾楼建的方向是坐北朝南的,我踩着围墙跟绕到了东北角,看看了面前的花坛。

没错,满地的向日葵,应该就是这里。

我听老爸说过,向日葵是一年生草本植物,7、8月份才会开花,花期也就两个礼拜,一到了冬天就会枯死,必须来年重新播种。

这个花坛里的向日葵都枯死了嘛!

看上去真难看啊!叶子都蔫了,一个个花盘都低垂着,跟开追悼会似的。

真实世界真是丑陋啊,你看《植物大战僵尸》里的太阳花多好,四季开不败的,还能升级,只要小心小鬼僵尸和挖地僵尸就好了。

而且这贵宾楼虽然外观看上去不错,园丁似乎不怎么样,就算是经营qq农场,植物枯萎了也应该第一时间拔掉种新的嘛!

你不种新的,过来偷菜的人该多失望啊!

啊,又想了些没用的东西,不该听老爸在饭桌上谈他经营农场的光辉事迹。

敲手边的窗户应该没错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