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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书吧 > 都市言情 > 法医王妃之邪佞王爷慢慢追 > 第六百二十四章 什么目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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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二十四章 什么目的呢

现在这么看起来,还是要指望一下这个孩子,这个孩子肯定知道那是谁。

不过也不能完全否认,陌生人过来的情况,现在还是要考虑一下具体的情况。

死者的情况回去知道,这孩子的情况,暂时也是不知道,问也是问不出来的,这是没办法的。不过现场的一些蛛丝马迹,倒是可以提醒他们,这次的案子很大可能是一个男人。

无论是留下来的脚印,还是现场留下的一些,其他的痕迹,死者身上的痕迹都是。

即墨青菀因为现在的肚子太大,所以总是这么站着,走来走去的也是会很累。

看过一圈了,这边的人也是差不多吃完:“这是叫我来做什么的?”

现在自己也是没办法,这么容易的,去解决案子,当然这样的尸体还是可以碰的。

可是还不如说,让她直接去队里更好一些,在这里也没什么太多的意义。

荀梓耸耸肩:“本身也是人不够啊,而且大家都是没精神的,叫你过来,也是希望你能够振奋一下大家的精神而已。你要是觉得累了,你就先回去,我觉得应该是没有什么问题。”

现场的取证,其实现在这么长的时间,也是进行的差不多了。

即墨青菀情况特殊,还有一个孩子需要送回去,的确也是先回去会更好一些。

让这个孩子,和即墨青菀一辆车回去,这个孩子的情绪也能稳定一些。

收到的刺激太大了,可能这个时候也就只有孩子,才能够给孩子一些安慰吧。

恰好即墨青菀是怀着孕的,肚子里也算是有一个孩子了,而小孩子也是很能体会这些。所以对于即墨青菀,这个孩子也是很有好感的,一直拉着她的衣角。

对于这个人的情况,即墨青菀倒也没什么反感的地方,小孩子这时候都是如此。

没有父母之后,肯定也是缺乏安全感的,如果找不到一个这样的人会更崩溃。

回到了队里,即墨青菀看到了,队长也是无精打采的样子,看来是真的很累了。

昨天晚上是什么案子,她是不知道,只是听说是昨天晚上出去了一趟。

把这个孩子安顿好,把案子里面发现的一些问题说了一下,让队长带着人去调查。即墨青菀则是,带着自己的这些东西,去下面等着这群人回来了。

只有这群人回来了,才能有尸体,一次死去了两个人,结果可不是多么的好。

这么一个只有四五岁的小姑娘,面对了一场杀戮,此时情绪也是很不稳。

等着这个案子有了结果,无论如何都是要把这孩子,交给其他的抚养人的。

这对于这个孩子来说,如果还记得,那么段子有很大的帮助,如果不记得呢?那么对自己倒是有很大的好处。所以无论是哪一种做法,似乎都是不怎么样的。即墨青菀担心这个孩子,同样的也是在担心这个案子,希望破案的同时,更是希望这个孩子,能够忘记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情。

不过这种事儿,向来也都是很难,顾全两方面的,即墨青菀知道,也是绝对不能强求就是了。不多时候,众人就都相继回来了,该送到的东西,也都是送过来了。

这个父亲的身上,恐怕是找不到,太多有力的证据,毕竟是出其不意的。

死者是被人从背后袭击,就算是真的有挣扎,那么也很难有任何的证据留下。

再加上死者是趴在地上的,可能根本就没有来得及挣扎,直接就倒下来了。

反正现在这么看起来,还是女死者的身上,可能留下来的痕迹更多一些。

两个尸体的解剖,那也是一起进展的,小熊这边还有即墨青菀的指导,倒也不会有什么问题。即墨青菀则是仔细的观察,死者现在身上的情况,包括了可能出现的一些疑点。

死者的脸上,有很明显的痕迹,说明之前,被凶手狠狠地制服了。

因为凶手的力气很大,让她根本就没办法,叫喊出来,让人过来帮忙。

恐怕这个父亲是先死去的,然后才是现在这个人,其实这人也是没有打算杀孩子。

因为看得出来,这人没有在现场,进行翻找,否则这里不会是这么齐全。

之前去现场所看到的情况,现场的东西还是井井有条的,并没有太多的混乱的情况。如果是进行过翻找,这人匆忙的离开,总能够,再把这里好好的整理一下吧?

即墨青菀无奈的叹息一声:“杀死了父母,留下来了这个孩子目的是什么?”

其实这样更加的残忍,因为这个孩子,有可能会记忆这样的场景很久。

经过检查,能够确定,死者的死亡时间,应该是凌晨的一点左右。

胃内容物基本上已经消化殆尽了,但是显然是丈夫,可能是有点渴了起来喝水。

被子里还有半杯水,上面的痕迹,就是让徐晓华他们去检测了。

在这个母亲的身上,他们能够取得的,竟然还有指纹,其实这很不容易。也是有赖于,这个女人还是带着耳环的,而且耳环非常的大,当时这人按着的时候,正好也是触碰到了。

并且死者的脸,也是很容易留下痕迹的那种,所以才会这么容易有压痕。

但是这有些奇怪了,如果说这人没有留下痕迹,怎么偏偏留下来了指纹呢?

即墨青菀觉得很是不能理解,不过先把这个痕迹留下来,还是可以的。

死者的脸上有压痕,还留下指纹的话,是不是也是证明,其实凶手摘了手套?反正看起来在死者的身上,是不太可能留下痕迹的,因为门口的锁上面,没有任何的东西。

小熊也是摸不着头脑:“从现场的痕迹看起来,凶手不是应该,带着手套才是的,不可能摘下来啊?怎么可能,在死者的身上,留下任何的痕迹呢?这也是说不过去的。我觉得这个案子,总有让人怀疑的地方,会不会是,凶手为了混淆视听,对另外的一个人进行栽赃了呢?”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