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奴家爹爹已经将奴家许配给夫君,那奴家生是夫君的人,死是夫君的鬼。”孟姜女低着头说道。
“为什么低着头呢?”我看着她,“我想问问你,你爱他么?你说实话。”
忽然,孟姜女抬起了头:“爱,当然爱,哪里有妻子不爱自己的丈夫的?”
“你撒谎!”我一口咬定,“你发誓,如果你有半句假话,你的爹爹不得好死!”
“我……”孟姜女身子轻颤了一下,咬着嘴唇不说话了。
我之所以这样问,也是因为孟姜女的命运,既然现在她和我在一起吃饭,那我有义务救她。
真实的历史是这样的,她找不到自己的丈夫,然后自杀了,这也是古代婚姻观的悲剧。
要知道在漫长的封建社会里一直注重女子的贞洁,这是众所周知的,这种注重到达了一个什么样的程度呢?
要我说,这个程度就算不是金牌,那也是银牌和铜牌。
最典范的一句话,莫过于“饿死事小,失节事大”。
由此可见在生命和所谓贞洁上,这个天平是倾向于贞洁的,而生命是可以不要的。
这是一个何等恐惧的逻辑,这又是一个何等暴虐的价值观,完全可以用非人道、反人类来定论。
当生命都不在乎,我们要一个贞洁又有什么意义呢?固然,这是我如今看,宋朝的那些理学家们并不这么看。
在他们看来,女人的贞洁等同于国家的安危,女人的**等同于国家的衰亡,所以呀,女人必须要守住本身肚脐下的三寸,就算是死也得把它给守住,想一想,这是何等可怜、可耻、可悲、可叹。
在宋朝,女人被打压到什么程度呢?闻名的“三寸金莲”就是从宋朝开始的。
虽然宋朝没有创造像欧洲中世纪那样的贞洁带,可是,在女人的脖子上,那可是挂了一条贞洁带的,固然,脖子上的贞洁带,不是我如今做节目时,脖子上戴的这个白哈达,现实上,贞洁带是无形的,若是女人**了或者感受马上要**了,汉子们提倡女人怎样做呢?
一条白绫上吊自尽,或者要么身投深井,要么以剪断颈,总之,命可以不要,但必须要守住贞洁。
如今的秦朝和宋朝也差不多,当然还没有宋朝的那么过分。
眼前的女人,我如果不去改变她的观念,也许她在知道真相之后,就会抛弃性命吧……
“我……我……”她掩面哭泣。
我将一碗粥汤推到了她的面前说道:“既然不爱,为何要付出于此?其实你可以在家等两年,看你的样子,应该才十六岁吧?”
“奴家十四岁。”她咬着牙说道,泪水不断。
“十四岁,难怪。”
“将军,请你不要嘲笑奴家,奴家这么做,也是不想让家里的人失望……”
“我不是嘲笑你,我是说,你被眼前的一切给蒙蔽了,我说个假设,当然这是个假设,你丈夫如果死了,你会怎么样?”我问道。
她身躯一颤,嘴唇开始颤抖。
“记住,这是假设,建长城还是挺安全的,应该挺安全的吧……”我故意安慰她。
她掩面说道:“奴家会和他一起死。”
“那你死了,你的两位爹爹呢?他们年岁多少了?”我又问。
孟姜女嘴唇颤抖:“都已经五十多岁了。”
“五十多岁?那可是老寿星了。”我笑道,要知道这个年代的寿命平均是四十多岁,五十多岁已经是活的很长久了。
毕竟一个时代的医疗条件总是有限的。
“恩,二老都是习武之人,所以身体挺好。”她说道。
“但是他们总会有老去的时候,他们就你一个女儿,如果你和你丈夫都死了,你说二老以后怎么办?他们幸辛苦苦的将你抚养成人,你倒好,你去寻短见了,而二老在家中悄悄的死去,没人跟他们养老送终,他们是不是很悲哀,是不是白养了你这么一个女儿?”我眯起了眼睛说道。
孟姜女身子颤抖,她说道:“那,那奴家应该怎么办……奴家要怎么办才好?”
“听我的,既然我知道你的故事,我们也算是老乡,你可以称我为兄长,我给你一些银两,你这就回去,别去长城了,过几年,你等长城的工事修缮完毕,你丈夫自然就会被送回来……”我说道。
“但奴家至少去看看他是死是活呀……”孟姜女说道。
我叹了口气,摇头说道:“就算你去那边,他们也不会让你见到他,不如这样吧,我正好去那边例行公事,你就回家等着,等我回家的时候,顺便给你带他的信,你说如何。”
“对对对,主公说得对,就算姑娘你现在过去了,也无法进去找你丈夫,那岂不是白来了?倒不如你在家里面等候我家主公的消息,回家你还可以照顾二老,以及你丈夫的父母,等我家主公回来带一封信回来,岂不是更好么?”贾诩笑道。
孟姜女擦干净了眼泪,终于露出了笑容:“谢谢将军。”
“叫兄长!我可不会白给你干活儿,好妹妹!”我笑着说道。
孟姜女甜甜一笑,原来她笑起来还是挺好看的,她很感动,也很激动:“谢谢兄长,谢谢兄长!”
我将银子递给她之后,我们就分手了,给她雇了辆马车,正好能够去邯郸,而我们则继续往北走。
“主公,这到底是个谎言,你说万一谎言穿了怎么办?”贾诩说道。
我想了想:“今后每年让人给她送去一封信吧,等她年龄大一些,改看开的事情也就会看开,这都是个过程。”
“嗯,这样也好……”
【叮咚!宿主完成孟姜女的事件,奖励通灵币2000,奖励特殊宝物,远行马鞭】
【远行马鞭:让宿主的骑乘速度增加25%,可以装备在坐骑和马车上面。】
“奥哟!”我大喜了起来,没想到还有这样的好东西,启程速度增加25%,那就是说,我们路上的时间可以缩短四分之一,这可是好东西!
贾诩听到了我的声音:“主公是看到什么好东西了么?”
我哈哈一笑:“得得得,都上马车吧,咱们就用四匹马来拉车,速度能够快上不少呢!”
“一切听从主公安排。”他说道。
穿过了梅花镇,又准备了一些食物和干粮之后,我们继续往北进发。
沿路陆陆续续的发现,人已经越来越少了,看来已经是接近边疆了。
戈壁滩可不是人呆的地方,这里到处都是干旱,还有猎食的野兽,这地方也就是后世的无人区,如果一个闯入无人区的人意外的发现一群野狼,那绝对不是惊喜,而是一场灾难。
除非是在车子里面,不然就之后被猎食的份儿。
同样的这个地方在两千年前的现在,一样是个危险的地方,基本上已经看不见什么人烟了。
不过我看到了稀稀拉拉的几支马队,是由匈奴人开的,而这笼子里面,竟然都是活人,有匈奴人,也有秦人。
“主公,还是不要多管闲事吧,这些都是匈奴的奴隶,现在匈奴还是奴隶制的地方,奴隶是他们的财产,就算你救了这些人,在这荒漠戈壁,他们也活不下去,我们还是得要将他们送到边疆的梅花镇上才行。”贾诩提醒到。
“这地方明明还是秦国的地界,为何会有他们?”我不解道。
“毕竟万里长城现在还在收尾阶段,所谓的收尾阶段,就是还有几百公里的地方没有被围起来,匈奴人出现也不奇怪。”贾诩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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