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欢迎光临泡书吧!
错缺断章、加书:站内短信
后台有人,会尽快回复!
泡书吧 > 都市言情 > 归卿 > 第84章 投喂
  • 主题模式:

  • 字体大小:

    -

    18

    +
  • 恢复默认

宫十二仗着系统给的资料毒舌,批驳这君子远庖厨的自欺欺人等诸般坏处,顺便与时下那等为了所谓道德名声就不顾自家人受的凄惨遭遇、倒要怜惜敌人的好些文人论战几场,只说得不知道多少人只恨声“竖子不足以谋”,又说得如老王大儒那样的人深思许久、及至近日都还拿出老做谈资,更说得那股不知意在何处的歪风渐吹渐消,柴仲彦再索要秘籍秘药都更无赖也更婉转……

正是宫十二的得意战绩,哪里想到如今,倒是给楚铮拿出来做反击之资了呢?

一时之间,着实瞠目。

好在宫十二难受之下,虽是毒舌,到底不肯真胡乱迁怒,听楚铮占了理也没胡搅蛮缠;而楚铮也不过是逗着他玩儿,免得他全心神都在那股难受劲儿上的意思,反击稍有所得,却是穷寇未追。

过了一会儿工夫,汤羹不算浓稠,但也算是汤滚肉熟,楚铮就着之前说话时候削出来的木碗盛了小半碗,又夹起一块蛇肉,细细撕碎了,递过去给宫十二:

“先垫垫吧。”

一边说,一边将鸟蛋又往火堆移近了点儿,正好宫十二喝完那两口汤,鸟蛋也能吃了。

楚铮照样服务周到,将蛋壳剥开,又用木勺子大致碾碎了,浇了点蛇汤上去,不说鲜香满口吧,这热乎乎的一碗下肚,宫十二总能又精神两分。

虽然一精神起来,那尴尬地方的感觉又敏锐了些,但总比昏沉沉冷冰冰的强点。

他没再趴在溪边,却也没沉入水里,倒有兴致在溪里头扑棱起来,就是两条腿不敢怎么动(怕带动磨蹭到小菊花,感觉更强烈),但只靠手臂、头颈、肩背等处,就够他在水里游得畅快了。

楚铮看了一会,摇摇头:

“到底是小孩子,这折腾劲儿,可真是……”

说是这么说,到底放心了点儿,便给自己也盛了一碗蛇肉汤,虽然蛇肉还不够烂,蛇皮更是韧得很,热乎乎一碗下肚,总比行军时候好点儿有干粮、惨点儿连干粮都没得吃的强许多。

楚铮如今也不挑剔,甚至必要时候那洁癖都能压制下去,喝了汤、吃了肉,又将那两只叫花鸟扒拉出来,敲掉外头一层泥,剥开里头两层树叶子,便是一阵肉香。

这是常爱在水边筑巢的一种鸟类,因其羽毛做灰点褐底状,时人都称呼其为褐点灰,不是正经只吃鱼虾的水鸟,但必要时候,也能在水面掠食,因此这身体比一般鸟儿要大许多,虽比水鸭小点儿,却也几乎有家鸡大小。

就是野生鸟类,身上脂肪不可能像家鸡一般多,隔着树叶泥煨出来,也别有一股鲜香。

只是条件简陋,楚铮虽说包裹得仔细,里头的肉也难免有沾到些许泥灰的。

宫十二这会子精神了,体质加点带来的好视力就发挥效用,一眼过去就嚷嚷:

“先洗手啊,你那手先沾了外层泥,能不带进泥灰吗?”

又主张:

“反正鸟皮也没啥好吃的,直接撕掉吧?里头应该就干净了?”

楚铮也不嫌他事多,还真先将两只鸟放进临时劈出来的木板上,仔细往略上游的地方洗了手,又不知道从哪儿掏出手帕擦干了,后才去撕掉鸟皮:

“本来这鸟儿该是翅膀腿上的肉还算活,但看你这样……还是吃胸脯肉吧!”

再如何有家鸡大小,这鸟类到底不比家鸡,腿上还能勉强撕掉一层皮,翅膀上撕了皮还能剩多少东西?

宫十二:“哎哎哎,不需要这样特别照顾我啊,我们一人一只呗!翅膀撕掉皮子,里头还有两片嫩肉呢!”

楚铮:“……”

无语片刻,到底依着宫十二的意思将皮撕掉,却不肯如他所愿将整只由他自己啃:

“你指缝那玩意还没取掉,自己拿什么拿?就是另一只手,当我没看到掌心掐出来的血印子?”

执意帮宫十二将鸟肉细细撕下来,翅膀脖子几处虽麻烦了点,但宫十二明摆着稀罕那几处活肉嫩肉的,楚铮也不计较这点子麻烦,一样样细细给剔了出来,照样浇了两两勺子蛇汤上去。

宫十二接过手就是呼噜一大口,偏还要占了便宜卖乖:

“这啥都浇蛇汤,你怎么就不都做成一锅大乱炖呢?”

因着天未明、鸟未鸣,他这句喃喃虽小声,楚铮也听得分明,却只应:

“要做大乱炖,这三样儿可不够。”

宫十二嚼着鸟翅膀上拆出来的嫩肉,终于觉得自己有点无理取闹了,咳嗽一声:

“味道还不错,看来小侯爷这几年没在锦绣膏粱丛中享受啊?”

“既然勋贵,总要勋而后方贵。一时锦绣膏粱享受,一时腥风血雨厮杀,都是勋贵侯爷。”

楚铮说着,撕下一只鸟翅膀,顿了一下,却没往自己嘴里放,反而撕开外头皮层,随手抛宫十二碗里——

功夫还挺不错的,虽溅起些许汤汁,却只低低一点,并没有溅出来。

宫十二毫不客气一口笑纳,眼睛却看着楚铮那边:

这小侯爷果然今非昔比了,这直接撕下鸟腿连肉带骨嚼碎,回头只将太尖锐的大骨吐掉的吃法,豪迈得真男人啊!

——哦,对了,这本来就是个真男人,还是男人里头的雄性啥的。

宫十二猛然醒悟到这一点,不知道怎么的,竟觉得有那么一点点可惜,可要说是因何可惜,一时又说不上来,因身下那处忽然又是一阵尴尬滋味,又莫名不愿意再当着楚铮的面折腾自己,便也不多想,几口将碗里头的东西连汤带料吃干净了,转而沉回水里头去。

楚铮看他那样,也不多话,将剩下的东西吃完、火堆熄灭之后再看,天边已发白,城门该开了,又去劝宫十二。

可惜宫十二这会子心中正是各种滋味莫名,总觉得万一给大夫把出自己乃是哥儿的脉象,让楚铮知道了,是比之让宫十一知道自己莫名成了雌性还要尴尬的事情——

他虽然没心思琢磨怎么在楚铮面前出糗竟比在宫十一那样宿敌面前出糗的还尴尬,也只管一口咬定绝对不看大夫不进城:

“这活水挺好的,真的!请看我真诚的眼睛!”

说着,从水里冒出头来,一双偏圆的凤眼殷勤眨巴,几滴小小的水珠挂在睫毛上头,再加上泡了一夜水偏竟还挺好的气色,看着竟比许多哥儿都可怜可爱。

楚铮忽然觉得喉间有些干,可这几百年世交、又是难得合上眼缘的孩子,纵然是他先流露出不爱哥儿爱汉子的癖好,他做世兄的,也只有劝他返回正道的,哪里敢在此时做甚深想?

是以匆匆移开视线之后,又很快回转,神色如常:

“什么真诚不真诚的,我只看到两个黑眼圈!你就是不愿意让大夫把脉,也好歹开点儿安神入眠的,多少睡一会儿呢?”

楚铮对这胡乱尝试,又不愿意给外人把脉察觉的阿弟也是无奈得很,但这事确实非同一般的糗,哪怕是有那样为了日后相好先试试的前提呢,也实在不是正常人能想得到的体贴方法——

哦,当然,汉子爱慕汉子原也不是什么正常癖好就是了,但楚铮这时候却没顾得上在此时嫌弃宫十二,只一味琢磨着有什么法子,能让他多少好受点儿罢了。

却不想宫十二连弄点儿安神入眠的都不肯,看那脑袋摇晃的频率速度,倒比给大夫把脉都更不乐意些。

楚铮连叹息的力气都没有,只是头疼:

瞧这为了还没影儿的那位就硬要试足十二个时辰的倔强样子,这劝他回正道,可能劝得动不?

万一劝不动,日后遇上心悦的,要是通情达理的也还罢了,要是那等胡搅蛮缠的,可会耽误阿弟取夫生子?

一时想得十分长远,却不知道宫十二反对安眠的理由其实很“短浅”,全在眼前:

他如今醒着还能勉强抵御这哥儿身子要命的魔咒本能,可好几回都差点没忍住想拿什么蹭蹭那处呢,要是睡着了,这精神沉睡、身子却还有本能在,不说真的糊里糊涂破了菊,就是没进去,傻不愣登夹着什么在外头隔靴搔痒的,也是很不大男子汉的好吗!

再说眼看着只剩小半天了,如何不继续忍?

回头大不了睡他个一天两夜的呗,谁没熬过夜呀?

宫十二自觉理由不能更正当,可惜对着楚铮却越发说不出口。

好在楚铮念着他年幼无知,也没计较这点儿无理取闹,下水察看一回他的伤势,看着勉强过得去,又仔细试了他额头腋下等处,温度略高了点儿,却还不到发烧的程度,想是那药本就是激发血气的作用——

只是在激发血气,在溪水里头强自压抑了好几个时辰,还是带着伤的,居然没添丁点病,这小子的体质也实在好得离奇,怪道肃王总不死心要挖出什么秘药秘籍呢。

这么想着,楚铮到底更乐意宫十二的体质再好点、更好点,莫真生了病麻烦;另一方面又不敢全指望这体质好到再跑半天水也没事,不得不早作准备。

偏又不放心离开,又顾及宫十二颜面不好发信号让人来,也亏得楚家多年战场出没、官场起伏,也别有一种传讯方式,楚铮几下子安排妥当了,才又有心思再去寻摸些猎物吃食来投喂宫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