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六章傀儡空间
不知道过了多久,熟睡中的洪钧被手机铃声惊醒了,是胖陈的电话:“哥,我几个朋友有点事情,帮个忙呗……”
收起电话,洪钧发现窗外的太阳已经西斜了,瑞鑫和金洪双使就站在茶几边,直愣愣看着自己。
“我,我刚才睡着了。”洪钧挠了挠头,为自己的失态而脸红。
“是我给你催眠的。让你休息一下,歇歇脑子,我怕你想不通这件事情,钻牛角尖变成精神病。”平安嬉笑。
“是你让我睡了一觉?我说怎么会如此没心没肺,在这种时候还能睡着呢。”听说是平安捣鬼,洪钧心中的歉疚立即烟消云散了,他埋怨道:“你难道以为我睡了一觉就什么事情都不用想,什么事情都解决了?”
“倒也不是,我就是想让你休息一下,让你暂时不要去想这些事情,给自己留点回旋的余地,因为我们后面要说的事情,比你经历的还要难以让人置信。”平安解释。
“嗯?”洪钧这段时间习惯了用鼻音表达自己的疑问。
“因为不管是人是鬼,只要进入了那个空间,都会任由化情摆布,所以,那个空间叫傀儡空间。”瑞鑫说。
“傀儡空间?”洪钧重复。
瑞鑫点了点头:“出现傀儡空间不稀奇,因为化情的所有魂魄都在这个小城市,虽然你我都没有拥有化情的全部记忆和法力,不过,也不能保证我们就不会在不自觉中使用出化情的法术,而且在救胖陈时,你曾经有一小段时间恢复了化情的全部记忆和能力。但是,突然在一上午时间出现两个傀儡空间,这就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了。
因为,这个世上只有一个化情,只有他能制造傀儡空间,但是现在,突然出现了两个傀儡空间,这说明了什么?”
“我不知道……难道说,这个世上,还真的有人跟化情一样,会制造傀儡空间?”洪钧拍了拍脑壳,以为自己找到了事情的关键。
瑞鑫伸手攥住了他的手,美丽的脸上带着一丝忧虑,恍如天边的彩虹沾染了一点乌云,让人极不舒服:“是,我们也猜测,这个世界上有两个人能制造傀儡空间,一个当然是化情,另一个既然能拥有这种能力,那么,他的功力自然非同小可,不说宇内无敌,也可以排在人鬼妖魔界顶尖高手之列。”
“这么厉害?”洪钧有点不相信。
“是,因为化情在360年前,机缘巧合得到了一位旷世奇人的功力,所以,他在鬼界,绝对是仅次于鬼王的绝顶高手。”吉祥说。
“现在还不知道对方是友是敌,是人是鬼。”瑞鑫忧虑,“如果他是我们的对头,是那个女鬼的同伙,以我们现在的状况,加在一起也不是他的对手。”
“不,不会吧。”听到这里,洪钧也慌了。虽然天气已经不是一个多月前那么炎热,甚至是有点凉爽了,听瑞鑫如此说,他额头还是沁出了细微的汗珠。现在面临着两个极端,对方如果是友,将会对他找到16颗聚魂珠带来极大的帮助,但如果对方是敌,自己的命估计也要交代了。
他站在了雷区旁边,不知道下一步会踩到实地还是地雷。
“哈。”平安突然笑了一声,把洪钧吓了一跳。“怕啥,你们是化情的魂魄,就是死了,还可能因此而变成真正的化情,到那个时候,再厉害的敌人也不用害怕。死只不过是生命的一个驿站而已,既不是起点,也不是终点。”
“也是。”洪钧的心稍稍宽慰了一点,但是随即又想到,自己和瑞鑫不是常人,死了,就可能变回一个整体,到那时候,两个人之间的爱就不存在了。
“对了,这个未知的人,我暂且称呼他为人吧,或许是朋友呢,你看我进出两次傀儡空间都没有发生危险。”洪钧突然想到了这一节,心里高兴起来。
“叮铃铃”,手机铃声再一次响起,还是胖陈:“哥,你到哪了?我这里急等着呢。”
“我马上回去。”洪钧拍了拍脑壳,光顾着说话,把刚才的事情给忘记了。
“胖陈找我和他今晚去城西乡一趟,我先回去了,这边的事情咱们明天再说,反正现在也找不到头绪。”洪钧对瑞鑫说。
瑞鑫点了点头:“那你注意安全。平安吉祥,你们跟阿兵回去。”
“不了,还是让他俩跟着你吧。”洪钧摆手,现在的情景,也不知道会不会有危险,自己是男人,而且在发怒的时候还能发挥神力,所以,他想让金洪双使留下来,这兄妹俩说什么也是鬼差,还是有些本领的,关键时刻或许能帮上女友的忙。
相处一个多月了,瑞鑫知道男友是那种大男人型的,而且非常固执,他做的决定,很少会更改,但是如果让金洪双使都留下,万一男友出点什么事情,自己活着也没有意义了。想到这里,她也打定了注意。
“阿兵,要不这样吧,让吉祥跟着你。他一个大男人在我身边也不方便。平安跟着我就行了,别忘了我还有化情的部分记忆,能使用他的一些法术,如果有事情,我们也对付的来。再说了,你今晚去城西乡,那里可是人烟稀少,更要格外注意。”
看了看瑞鑫面庞上露出的坚毅,洪钧走上前,轻轻吻了一下她的额头:“你放心,没有人能分开咱们,不管是谁,都不能。”
带着吉祥回到宿舍,胖陈已经急的团团转。
“你怎么出院了?”洪钧问。
“我没事。你回来就好,快和我去城西乡一趟。”胖陈心急火燎。
“怎么了?发生了什么事情?”洪钧问。
“路上说。”胖陈拉着洪钧跑下了宿舍楼。当然,他不可能看到跟在洪钧身边的吉祥。
出租车风驰电掣般驶向二十里外的城西乡,在这十几分钟的路途上,胖陈哭丧着脸诉说时事情的经过。
原来,当天下午,林杰突然接到了家中的电话,说家中有事急需她回家一趟。她的家就是城西乡的,于是她立即往家里赶。谁知道就在一个小时前,她突然打回电话,告诉胖陈,自己在山里迷路了,要胖陈去救她。于是,胖陈也不管自己身体还没有痊愈,就跑出了医院要去找林杰,他本来要让徐明和他一起去的,却怎么也联系不上徐明,急切中的他赶紧给洪钧打了电话。徐明和洪钧是他在滨海为数不多的好友之一,有了事情,他自然先想到了他们。
“从城西乡到林杰住的山村,中间隔着一座大山,林杰说她在那里面迷路了。”胖陈带着哭腔说。
洪钧心里却笑了,这家伙,前几天还说不确定喜欢林杰,这会儿,人家一迷路,就整的好像生离死别,那股牙硬的劲也不见了。真是属毛驴的,牵着不走拉着倒退。
“对了,她的家人找她去了吗?”站在公路往大山延伸的小土路上,洪钧突然想起了这个问题。
“家人?他就一个残疾爹,常年卧床不起,怎么找她?不过,我给她爹打电话了,他爹已经求几个邻居进山找去了。”平时走路都费力的胖陈,此时步履如飞,洪钧居然需要小跑才能跟上。
“你说她怎么在离家不远的山里都能迷路呢?”洪钧踏着干燥的土路,紧跟着胖陈肥硕的身影。
“天知道。”胖陈说了一句,突然站住了,声音发颤,“钧哥,你说,林杰会不会和小蛇那次遇到的一样?”
听胖陈一说,洪钧也一愣,随即强笑了一声:“哪能呢?遇到那种事比中大奖可困难多了。别多想了,女人大多是路痴,有的在自己小区都能迷路,更别说这么高的大山了。”他指了指眼前树木茂密的大山。
此时,圆圆的太阳半个脸蛋已经隐入了大山后面,半边天空像燃烧的火球,一片血红,将白云染成血色,将青山染成血色。
绚丽的血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