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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书吧 > 科幻小说 > 劲歌香江 > 第一百二十二章 泰迪罗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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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时候,韩劲向林丽贞监制请了两个小时的假,去味全居参加墨老办的音乐沙龙。

他有一段时间没参加这个聚会了,再回到这里发现多了一些新成员。

“来,我跟你们介绍一下。这个年轻人是韩劲,别看岁数小,却是才华出众,典型的真人不露相。”墨余生笑着介绍道,“阿劲,这一位是俞峥小姐,这一位是泰迪罗宾。”

“两位好。”韩劲忙笑着打招呼道。

“你好,你好~”俞峥同泰迪罗宾和韩劲握了握手,都饶有兴致的打量着他。他们最近也频繁听到韩劲的名字,今日一见果然长得十分帅气,就是不知道墨老这“才华出众”四字评语当不当得起了。

“阿劲,听说昨天你用了不到十分钟的时间,就写了一首非常好听的英文歌?”坐下之后,墨老忽然笑着问道。

韩劲笑了笑,“咦,墨老你的消息真够灵通的啊。是呀,草草的作了一首歌,难登大雅之堂。”

“唉,别这么谦虚嘛,连黄霑和罗记都喜欢得不得了,你那首歌一定是很不错的。今天有这么多志同道合的朋友在,不如你现场表演一下如何?”墨老笑着问道。

“既然墨老都开口了,那我不表演都不行了。不过没有乐器伴奏的话,这首歌的效果可能要打个折扣。”韩劲点了点头道。

“哈哈,谁告诉你没有乐器的,我这里乐器应有尽有。”墨老哈哈一笑,在墙上摁了一下按钮。

砰!一个书架弹了出来,竟然显出一个密室,简直就好像武侠小说中写的一样。

韩劲惊讶的向里看去,隔着一层玻璃就见里面摆满了各式各样的乐器,大到钢琴,架子鼓,小到口琴、埙,还真是应有尽有。

“我的天哪,墨老,你这里简直能开一座乐器博物馆了。”韩劲惊讶的道。

“这是我从艺多年的精心收藏,每一样都是有来历的噢。”墨老笑了笑道,“好了,你打算用什么乐器来伴奏?”

“噢,我用电子琴就行了。”韩劲笑了笑道。

墨老点了点头,套上鞋套,推开玻璃门走了进去。韩劲站在门口,可以感受到里面的温度都是恒定的,看来墨老真的很用心保养他的这些乐器。

片刻之后,墨老将一台电子琴搬了出来,摆在了韩劲的面前。

韩劲上前一看,顿时惊讶的张大了嘴巴,“墨老,雅马哈a型?!这款电子琴你竟然也能够收藏到,实在是让我叹为观止。”

雅马哈电子琴面向大众销售的型号主要有kb系列、dgx系列、np-v系列、psr系列、p系列等,满足各类消费者的不同需求。但还有一系列是不面向大众,专供乐坛顶尖人物来使用的。音质、音色、性能、效果自然要比大众款要强得多,当然获取的难度也高了不少。

墨余生见韩劲识货,也不禁面有得色,“这款电子琴是我的一个日本朋友送的,我平时都不舍得用。阿劲,现在我都拿出来了,你可要好好表演一番哦。”

“恩。”韩劲点了点头,来到电子琴前,先调试了一下,随后向在座的朋友鞠了一躬,“各位,请欣赏我的英文新歌《last-chri**as》。”

在座众人都好奇的洗耳恭听,尤其是泰迪罗宾,对韩劲更加的好奇。因为他之前就是唱英文歌起家,自己也写了许多英文歌曲,但是能被洋人认可的却不多,所以他很明白华人写英文歌的难处。

写一首能被外国人认可的英文歌,比写一首粤语歌的难度起码高十倍。除了文化的差异之外,更重要的是文化强弱的差距。

西方文化如今大行其道,使得洋人天生带着一种优越感,对其他地域的文化都带有一丝鄙夷,不等够以平等的眼光相看待。因此即便香港音乐人的作品同样出色,也无法得到他们的认可和欣赏。

除非有人能够作出比他们更高一筹的作品,才能够抹平差距,让他们注意到香港音乐人的存在。而如果想要得到他们的追捧,那这作品就得远远超出他们现在的水平。

只是流行乐、摇滚乐、爵士乐等本来就起源于西方,那里的音乐人无论数量还是素质,都远远高于香港,因此想要创作出更高一筹的作品已经很难,至于要创作出远远超出他们水平的作品,那更是难上加难,无异于痴人说梦了。

所以泰迪罗宾一方面很怀疑韩劲的能力,以为不过是人们在刻意吹捧;另一方面他又很期待韩劲能够给他带来惊喜,让他有希望可以看到香港音乐人的逆袭。

就在他关注的目光中,韩劲开始了自弹自唱。他的手指行云流水般的在电子琴上弹奏着,十分熟练,完全不亚于专业的琴师,让墨余生看了都忍不住连连点头。

还未开唱,一段前奏就已经令人眼前一亮,韩劲在弹奏时特地用上了一些现在还未被发现的弹奏技巧,加入了一些合成的电子音,让人顿时有种耳目一新的感觉。

“原来电子琴还可以这么样弹的?”在场的不少音乐人都油然而生了这样一种想法。

“last-as-i-gave-you-my-heart……”韩劲轻声哼唱着,他的歌声蕴含感情,并不只是单凭技巧的发挥。

在座众人都不禁暗暗点头,一个人能把感情融入到歌曲之中,才能够被称为真正的歌手。而泰迪罗宾却将自己的注意力放在了这首歌的歌词上。

香港音乐人懂英语的不少,很多甚至都从国外留学归来,英语可以说得像口语一样流利。但是他们在填写英文歌词的时候,却往往会遇到这样那样的问题,词不达意,字不押韵都是小事,有的时候甚至连动词、助词、时态等都会搞混。

泰迪罗宾刚刚听完前奏,已经知道这是一首很好听的歌。但是如果歌词填的不好,那这首歌就会大大减分。相反如果歌词也填得恰到好处,那这首歌还真的是难得一见的好歌,称得上是“更高一筹”了。

所以泰迪罗宾才如此在意这首歌的歌词,他竖起耳朵仔细地聆听着,不知不觉竟有些动容。这首歌的歌词填的也实在太棒了,与这首歌绝对是珠联璧合,天生一对,一字难易!不仅没有任何语法上的错误,而且歌词够简单,够直接,够通俗,绝对是一首合格的流行乐。

“好!”等韩劲一首歌唱完,泰迪罗宾领着头鼓起掌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