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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书吧 > 都市言情 > 无爱婚约,甜妻要离婚 > 【只欢不爱】第013章 :她和初恋抱在一起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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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欢不爱】第013章 :她和初恋抱在一起6000

浴室里的水流声遮掩不住男人粗重的喘息声,男人满脑子都是莎莎那火辣性感的样子,也偶尔不道德地回忆她喂奶时的样儿。

他内心里觉得自己挺禽兽的,对哺乳期的莎莎,居然也能……

“杜哥!你这个点就洗澡了啊?”卫生间很大,外间是马桶,还有淋浴间,喝了太多老母鸡汤比较内急的莎莎没想那么多,推门就进来,边扬声道。

正在干好事的杜若淳听到莎莎的声音,被吓得肾上腺素飙升,直窜脑门!

“嗷!”

莎莎刚坐下,听到那熟悉而又久违的声音,皱眉,微愣,侧过脸看向淋浴间里的身影,隐约可见杜若淳的姿势……

并不是单纯的白纸一张的她,明白了什么,双颊一下涨红起来,“杜若淳!你这流氓!”

正软软地靠在玻璃墙壁上喘着粗气的杜若淳,听到莎莎的咒骂声,嘴角上扬,一脸邪笑,“莎莎,你杜哥正当年,成天看着你那对白花花,能没反应么?要是没反应,你杜哥就成性无能了!”

他大言不惭道,一点不害羞!

在莎莎面前,他一直是最真实的样子,不像在施染面前,要装绅士。

实际上,他对施染根本没产生兴yu过,施染连手都不让他碰!

莎莎听着他邪恶的话,真想讽刺他几句,为了维持这段挺和谐美好的关系,她忍住了!

所谓,男人不坏女人不爱。有时候,她挺喜欢杜若淳耍流氓的。

她刚提起裤子,淋浴间的门开了,身材性感,肌肉结实的男人从淋浴间出来,看着他裸露的性感胸膛,莎莎的心荡漾了下,有一点点悸动。

连忙别开视线,怕多看他两眼会长针眼。

杜若淳却大步走来,边将白色的浴巾缠好在腰间,“你还不去穿衣服,不冷啊?!”她颤声问,连忙要走。

他突然拉住了她的手臂,莎莎转过头,仰着脸,看着发丝还在滴水,五官轮廓清晰立体的俊脸,以及那古铜色的沾染着水珠的皮肤,可能哺乳期的女人雌性荷尔蒙分泌更旺盛吧,她轻易地就被行走的雄性荷尔蒙库般性感邪魅的男人蛊惑住了!

不禁咽了咽口水,“杜哥,你干嘛?”

看着他一言不发,邪魅迷人的样儿,她颤声问。只见他的视线,缓缓下移,移动到了她胸口处……

“你干嘛啊?!”伸手就要遮掩那裸露出的白希皮肤,然而,手臂又被他攫住了,他推着她往前,她被迫地往后退,很快,后背抵在了瓷砖墙壁上。

“杜哥!你干嘛啊?!我要回去吸奶了!讨厌!”他这是想干嘛?不会是想对她这个还没出月子的哺乳期妇女怎样吧?

他弯着腰,将她壁咚在墙边,唇凑近她的唇瓣,看着她那圆润不少的脸蛋,闻着她身上的奶香味,刚刚得到一点满足的身子,这下又有了反应。

“莎莎,你不是要回去吸奶么?哥帮你好了!”他幽幽道,说话的时候,唇故意擦着她的,然后,猛地低下头……

女人一脸的惊诧,转而,表情变得复杂,似柔媚似舒畅,又似难过……

——

杜若淳一脸春风得意出现在总裁办公室的时候,与一脸冷若冰霜的韩遇城形成鲜明的对比!

“什么事,那么得意?开会的时候,你都在笑!”韩遇城冷冷地问,站起身,走向窗口,他背对着杜若淳,叼着烟。

“四哥,当然是美事!”杜若淳笑米米道,一副回味无穷的样儿。

他真是爱死莎莎了!

没想到,她在哺乳期,他还能享受到一点福利。不过,这种福利完全靠他不要脸争取来的,莎莎对他可没那么仁慈!

他决定将不要脸进行到底!

“莎莎生了别的男人的儿子,我不觉得你有什么美事!”韩遇城语气森森地嘲讽他道。

杜若淳一点无所谓,“那又怎样,小耳朵可是我干儿子!莎莎嘛,以后还会是我的女人!”

“施染呢?”韩遇城又冷冷地问。

杜若淳脸上的得意这下才完全消失,“无所谓!老子对她没兴趣了!”他骄傲道,站了起来。

“真没兴趣了?施家最近和韩氏走得很近,说是要帮助韩氏,你怎么看?”韩遇城沉声问。

杜若淳神情严肃起来,和韩遇城去了茶室,边喝茶边谈起公事来。

这两年,他做韩氏代理总裁,已经进步了不少,也早就能独挡一面了。他越是进步了,面对施染的瞧不上,越心理不平衡。

也许,施染跟他一样,只是太爱心里爱的那个人了吧?所以才会那么执着地爱着韩遇城……

——

杜若淳仍然很忙,她出月子后,他就去旧金山了。

她和儿子,吃的住的用的穿的,都是他的。她几乎没什么钱,老家的父母对她更是不管不问,她现在只能靠杜若淳了。

想着将来把欠他的都慢慢还给他,虽然,他肯定不在乎这些。

他特别忙,三个月的时间里,没来看他们母子一次,有时候回国只能打电话跟她联系,说一些日常,叮嘱她好好吃饭、喂奶,照看好儿子。

儿子满百天的时候,回来过一次,又匆匆走了。

她的身材就恢复了以前的样子,除了胸围大了一个罩杯,腹部多了一条难看的疤痕外,和以前没什么差别。

当然,生完孩子的女人,更增添了几分成熟女人的韵味。

“莎莎小姐,您新烫的头发可真美!人也美,我这几年照顾了不少产妇,就你恢复得最快,人也最漂亮!”保姆看着刚从外面出来的莎莎,由衷地赞美道。

被人赞美,莎莎心里美滋滋的,立即走去镜子前,打量镜子里的自己,她很满意这样的自己!

“我要早点恢复,出去工作啊!”这是她打算已久的事儿,不能这么一直依靠着杜若淳,她得挣钱!

保姆大概知道她和杜若淳的关系,不是什么情侣,也不是爱人,好像就是普通朋友,但是,看起来可没那么简单。

这时,杜若淳打来电话,她兴冲冲地跑去儿子房间接了。

杜若淳说,他这几天会回来一趟。

还让她发小耳朵的视频给他看。

“越看越像我亲儿子!臭小子,快快长大,等你大了,干爹的财产都给你!”杜若淳扬声道,看着视频里的小家伙,一脸的笑意。

亲儿子……

莎莎的心紧了紧,看着他在笑,意识到他是在开玩笑。

不过,她这辈子真不告诉他儿子是他亲生的吗?

说,肯定是会说的,也许,在多年以后吧……

——

“牧歌!你是在作死吗?!不能喝酒还喝!”刚进门,莎莎将牧歌朝床上一推,气愤地指责他道。

刚在楼下,牧歌已经吐过了,脸色潮红,身上穿着酒店服务员的工作制服。

他的住处,几平方米大,除了床都没什么下脚的地方,阴暗潮湿的环境,跟她当初来京城打工时一样。她去脸盆架上,拿了条湿漉漉的毛巾,走过去,帮他擦脸。

牧歌很难受的样子,说不出话来,他很瘦,腿还没她的粗,脸很白,看起来和16岁时的花季少年没区别,即使穿着工作服,也还像个不染世俗尘埃的文弱书生。

这样的他,惹莎莎心怜。

刚在酒店,看到他被客人灌得烂醉的样子,她上去帮他解围的。

“喝水吧?我去给你烧水!”他这只有一只银色的电热水壶,莎莎沉声道。

牧歌还是不说话。

她当他是默认。

刚出去接水,接到杜若淳的电话,问她在哪,他到那家酒店没找到她,让她发定位。

她立即酒吧这边的位置发送了过去,回到牧歌的房间,继续照顾他。

“你怎么不说话?你的身体,自己不知道?花了几十万做的手术,换的肾,是给你这样糟蹋的吗?!”莎莎大声教训他道。

“我喝酒,他们会给我很多钱,我要挣钱,还你的钱!帮你,赎身!”牧歌醉醺醺道,眯着双眼,灯光下,他的双眼里散发出亮光。

还她的钱?帮她赎身?

莎莎只觉得他的话很可笑!

“你还觉得我是出来卖的呢?牧歌,我跟你说过,我没做鸡!给你看病的钱,是我心甘情愿给你的,给杜若淳做情人,也是我心甘情愿的,因为我爱他!”莎莎没好气道,胸口在剧烈起伏。

这时,牧歌坐起,一把抱住了她的腰,脸埋在她的胸口,他的双臂紧紧地牢牢地圈着她的腰。

“你爱的是我……璐璐,我们说好不分开的……”牧歌闭着双眼,流着眼泪,喃喃地哭着道。

他的话,教莎莎有点伤感,想起了曾经的年少时光。

很小的时候,他们就拉钩上吊过的,永远不分离。

少年的时候,一起发誓过,爱对方一辈子。

现在呢?

她不知道牧歌是不是真的没变心,还是固执,但她清楚,自己早就变心了!是她不好吧,辜负了牧歌的一往情深。

所以,她才会无怨无悔地花钱给他治病,那是一种补偿。

但,情债,又怎能是金钱能偿还的?

“童言无忌,年少无知的话,你也当真?牧歌,你别傻了!”莎莎忍不住抚了抚牧歌的头发,嘲笑道。

牧歌的眼泪不停地流,将她抱得更紧。

这时,单薄的门板,吱呀地缓缓打开,西装革履的男人,站在门空。

简陋的只有一张床的房间里,天花板上吊着一只黄色的灯泡,发出昏黄的灯光,灯光下,单薄的床边,男孩坐在床沿,穿着大气长裙的女人,站在床边,男孩趴在她怀里,她抱着他,正在抚摸他的头。

杜若淳一言不发,眯着双眼,咬着牙,无声地看着房间里的一幕。

那一刻,他有冲上前把那男孩从她怀里扔出去的冲动!

两个多月不见,他飞越太平洋回来看他们母子,哪知道,这死女人又跟她的初恋勾搭在一起了!

“莎莎!”他冷冷地扬声喊,打破里面让他嫉妒的场景!

杜若淳来了!

莎莎回神,“牧歌!你松开我!快点松开!听到没有?!”

“杜哥!你在外面等我一下,我马上就出去!”莎莎冲门外的杜若淳扬声道。

她好不容易才将牧歌的手臂从自己腰上掰开,牧歌倒了回去,“孟璐,我恨你!”他咬着牙,恨恨地说道。

不甘心。

牧歌很不甘心!又很绝望!

莎莎叹了口气,“恨吧,但是,对我别抱任何期望了,牧歌,你别喝酒了,保护好身子!”

说完,她出去了,怕杜若淳等生气了,加快了步子。

杜若淳正在外面,嘴里叼着烟。

“杜哥!”她笑着喊,两个多月不见他了,早就想他了。

杜若淳点点头,没说话,按掉了烟头,丢走道里的垃圾桶里。

很久不见,她不好意思对他有多亲密的举动,只是走在他的身侧,“刚下飞机啊?还没吃饭吧?”闻着他身上那淡淡的烟草味,莎莎笑着问。

杜若淳侧过头,终于扫了她一眼,环境很暗,只看到她穿着连身裙,外面穿着小西服外套,披着一头大波浪卷发。

她还是那么妖娆、妩媚,大气又成熟,韵味十足,仍然是他喜欢的那类型的女人!

“没。”他淡淡地说道,一副不爱理她的样儿。

“我刚吃过!跟以前的几个朋友聚会的,不知道你今天回来,你怎么没提前知会我一声呀?”她一副很客套的样子,问道。

“知会你干什么?”杜若淳淡淡地反问,知会她,让她好别让他撞到她跟初恋搅合在一块?

莎莎被他堵得哑口,也是,她又不是他什么人,他凭什么知会她?!没那个必要!又不是他老婆!

她心里酸溜溜的,表面还是爽朗地笑笑,“杜哥,你好像瘦了!是不是压力很大啊?”

“还成!赶紧出去这鬼地方!一股骚臭味儿!”杜若淳嫌弃道,加快了步子,也没牵她的手,踩着高跟鞋的莎莎,也加快了步子,走得小心翼翼,生怕摔倒。

终于出了这栋老式的带有地下室的居民楼,一辆豪华的商务房车停在路边。

他拉开车门,示意她上去。

她提着裙摆,小心上了车,杜若淳从另一侧上了车。

“去公寓!”他上车后,对司机扬声道。

“杜哥,你不吃饭啊?家里没什么饭了,应该……”莎莎关心他道,怕他饿着肚子。

很多天不见,他看起来比以前严肃很多的样子,她心里有点忐忑,不明白他的意思。

“到家随便吃点。”他冷淡道。

——

刚到公寓,杜若淳进门后,直奔小耳朵的房间,莎莎也跟了过去,站在房间门口,只见杜若淳抱着小家伙,在他的脸颊上不停地亲。

“想干爹了没有?一定是想了,对不对?”杜若淳看着白白嫩嫩的小宝宝,喜欢得不得了。

莎莎看着这温馨的一幕,嘴角上扬,“杜哥,我去给你随便做点吃的,你想吃炒饭还是面?”

“随便!”

他丢了句。

莎莎有点备受冷落地去了厨房,准备了食材,用剩米饭给他做炒饭,保姆要来帮忙被她谢绝了。

做了炒饭还烧了芙蓉蛋汤。

杜若淳把小家伙哄睡着后出来了,将行李箱打开,从里面拿出一堆玩具,送去小耳朵房间。

他对儿子真好!

莎莎出来,看到这一幕,暗忖。

“杜哥!饭好了,吃饭吧!衣服让我整理吧!”莎莎体贴道。

杜若淳去洗了手,走了过来,在餐桌边坐下。

莎莎拎着他的行李箱去了主卧,帮他行李箱里的衣物都放进了衣柜里,接着又将他的大床换上了干净的四件套。她一点点大的时候就被父母要求做家务了,关于家务活是无所不能。

此刻,她正一个人给被子套上了被罩,这是技术活,有技巧的。

刚收拾好,杜若淳进来了,他将房门给关上了,站在门后,抬起左手腕,摘掉了名贵的机械表,随手丢在一旁的椅子里,再摘掉袖口精致的宝蓝色袖扣。

莎莎心悸地看着这一幕,不得不说,他比以前绅士了,更显成熟范,下巴上还有若有似无的胡渣。

转眼间,杜若淳也从25岁,到了34岁了。

他也是那些小女生嘴里所谓的“大叔”了!

“杜哥,你这次回来,什么时候走啊?”莎莎走上前,笑着问,有点客套的样儿。因为,他的态度也很冷淡!

杜若淳抬起俊脸,迈开步子走上前,边走边将西服丢在一旁的长椅里,他突然一把扣住了她的腰,另一只手捏住了她的下巴。

莎莎惊呼一声,“你——”

“我才刚回来,你就想让我走?也是,我在的话,是不是妨碍你跟你的初恋约会了?我不在的时候,你不会还把他带我地盘来了吧?”杜若淳嘲讽地问。

莎莎皱眉,他这是什么意思?!

“杜哥!你误会了,我跟牧歌,今晚我才遇见他的。我在酒店吃饭,他在那家酒店打工!”莎莎连忙道,一副像妻子被丈夫误会在外面养情人,急于解释的样儿。

杜若淳的目光下移,淡淡地扫过她的脸、脖子,胸口。

这妖精,即使生了孩子了,打扮起来还是性感路线,西服下的深V连身裙,委实性感……

“还想跟初恋重修旧好?那个顾深呢?”我呢?他骄傲地没问出口,真想知道,在她心里,他排第几?!明明,对她最好的人是他!

“没有!我对牧歌没什么感觉了,顾深,也很久没联系了!杜哥,你刚下飞机,应该很累了,早点洗漱睡了吧,我去看看小耳朵,从傍晚到现在还没喂奶呢,他睡前得吃一顿的。”她的胸也涨了……她说着就要从他怀里离开。

不同于以前,只能吸不能碰她,但现在不一样了,杜若淳顿时起了邪念。

“小耳朵睡着了,又涨了?杜哥帮你啊……”他幽幽地说道,随即,低下头就埋了进去。

莎莎简直傻了眼!

——

他并不肯轻易放过她,她倒在床上,挣扎着要起身,却被他按了回去,“杜哥!已经干了,没有了,我该回去休息了!”

坐月子期间,他虽然经常帮她,但没有跟她发生过关系。

莎莎已经嗅到了一头饿狼散发出来的危险气息,她有点心慌。

“我没记错的话,你产后都四个月了吧,早就可以……那个了吧?”他色米米地看着她,沉声问。

“不可以!我,我们早就不是那种关系了!杜哥!你放开我!”

“不想跟我上.床,你想跟谁?初恋还是顾深?”还在吃醋的大男人,酸溜溜地嘲讽她道,一把将她长裙的肩带拉了下去!

-本章完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