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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书吧 > 都市言情 > 一不小心潜了总裁 > 第1014章 余生想跟你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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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就听到李铭琛又问道,

“伊,你喜欢吗?”

“喜欢啊!”凌伊微笑着回道。

很想说,你不觉得我这样穿像小朋友吗?

“我们以后可以经常买这家的衣服。”

“……下次要买,跟我一起挑,好吗?”凌伊连忙说道。

“好,明天你可以挑一些冬季新款,画册已经送过来。”李铭琛回道。

“……我的意思是说,以后你要挑这种情侣款,可以找我一起挑。

我自己的衣服就不用买了,我还有很多!”凌伊忙解释道。

“以后我们的衣服可以穿一样的。”李铭琛期待道。

“不要。”凌伊想都不想就拒绝。

“为什么不要?”李铭琛低头看着凌伊问道。

“你穿这么好看,将我都比下去了,我才不要跟你穿一样的。”凌伊硬着头皮扯道。

李铭琛低头看了看自己,又看了看凌伊,笑着说道,

“可是我觉得你穿更好看!”

“那也只是你觉得!”

“你只要穿给我看就行!”

“其他的时间我要裸奔啊?”凌伊忍不住翻着白眼无语道。

“裸奔?”

“哎呀,饿死啦!

厨房在哪里,我们赶快去做饭吧!”凌伊连忙转移话题问道。

李铭琛笑着看着凌伊的丰富的表情,这才牵着她的手,往楼梯口走去。

厨房在一楼,是开放式的。

李铭琛拿过围裙围上,凌伊要帮忙,李铭琛却让她坐在餐桌前等着吃就好,晚上他给她煮好吃的。

凌伊就支着下巴,坐在餐桌前,看着李铭琛做晚餐。

过了一会儿,有些无聊,拿起手机开始给李铭琛拍照。

这边拍一张,那边拍一张,李铭琛抬眸看了她一眼,她又拍了一张。

拍完照片后,凌伊一边翻看着照片,一边想着李铭琛怎么长得这么好看呢?

360度完全无死角。

她基本上跟李铭琛相反,可以说360度全部都是死角。

李铭琛皮肤很好,穿淡粉色的衣服,很好看。

再加上他虽然瘦,但骨架好,并不会因为穿着淡粉色的衣服,就显得娘气。

相反更英俊了。

而这个男人喜欢她!

凌伊想到这点就忍不住嘴角扬起。

李铭琛没过多久,端着两盘食物,从开放式厨房走过来,将其中一盘放在她面前的桌上。

又去拿了餐具,还从酒窖里拿出一瓶红酒。

凌伊看着那盘食物,牛排还有沙拉。

番茄酱也煮得很好。

看起来很好吃的样子。

“你试试看,好吃吗?”李铭琛在她对面坐下,柔声说道。

然后打开红酒,放在冰桶里先醒酒。

“看起来很好吃的样子。”凌伊一边说,一边拿起了刀叉,切了一小块牛排放进嘴里咀嚼着,兴奋地点着头。

牛排应该选的是菲力牛排,非常嫩,再加上番茄酱调得非常好,非常美味。

“牛排我前天去挑的,腌了一天,今天正好可以吃。”李铭琛一边切着牛排一边介绍道。

“你自己去挑的牛排啊我还以为你买现成的。”凌伊惊叹道。

“我习惯自己弄。这样可以自己挑牛肉,酱料自己调,更适合自己的口味!”

凌伊看着李铭琛忍不住崇拜起来,

“铭琛,你太能干了,什么都会!”

不但会挑猪肉,还会挑牛肉。

关键是会挑,还愿意去做。

有的人虽然会,但不愿意做,等于零。

“我的眼光更好。”李铭琛凝视着凌伊,得意地说道。

帮凌伊倒了一杯红酒,端放在她面前后,给自己也倒了一杯。

凌伊几乎是条件反射地低头看了看自己穿的衣服。

“我有了你!”李铭琛端起酒杯对凌伊说道。

凌伊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李铭琛这句话是为了附和刚才她说那句我的眼光更好。

凌伊端起酒杯跟李铭琛碰杯,挑眉回道,

“那我的眼光比你更好,因为我有了你!”

因为他比她更好,所以她有了他,眼光比他更好。

凌伊喝了一口红酒,就听到李铭琛的声音,

“伊,我们结婚吧!”

一下子被红酒呛到了。

“你刚说什么?”

好不容易止住咳后,凌伊错愕地问道。

“我们结婚吧!”李铭琛微笑着凝视着她重复道。“这样我们就可以一直在一起,不用分开!”

凌伊愣愣地看着李铭琛,很想说——

你这算是求婚么?

算么?

没有花,没有戒指,然后一顿牛排就想收买我了么?

“铭琛,我们认识才几天!”凌伊问道。

“包括今天,三十九天。”李铭琛回道。

凌伊愣了一下,她没有想到李铭琛居然记得这么清楚。

她的意思是想告诉李铭琛说,他们才刚认识没多久。

“等我们认识365天后,到时候你还想跟我结婚,你求婚的时候,我会答应的!”凌伊最后回道。

一年,是她能接受的最短的恋爱时间。

她现在考虑的问题已经不是她对李铭琛还不够了解,而是她并不确定李铭琛是否真正明白对她的感情是爱情。

如果不是的话,结婚以后才发现,他们的婚姻又该何去何从。

她是个感情很传统和保守的人。

她曾经想过自己可能会认识一个男人,谈两年恋爱,感情还不错,再结婚。

结婚就是一生一世。

她从来没有想过,有一天她去修抽油烟机,顺便帮一个男人做了一顿午餐,后来自己变莫名其妙地成为了这个男人的女朋友,只因为她做的东西,合他的口味。

所有的一切都显得如此的快而且不真实,她并不是很有信心,他们能够走到最后。

“为什么一定要等到一年以后?”

“因为我不喜欢闪电式结婚。”

“什么是闪电式结婚?”

“就是刚认识没几天,就直接结婚了。”

“我们认识很久了。”

“才三十九天,哪里久了?”凌伊有些无语地看着李铭琛。

“我在过了平均寿命三分之一的岁数,才认识你。

然后又花了生命的百分之二跟你相识让你了解我。

我希望剩下的那点时间能用在我们共同生活上。

而不是浪费在别的事情上。

对于我来说,每天都很宝贵。

何况我可能连平均的寿命都达不到。

这意味着以上数字的比率都将增大。

而我能够跟你一起生活的时间就更少了。”李铭琛凝视着凌伊认真地表态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