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门的时候,天上正好下起了小雨。虽然这一晚应该有着非常明亮的圆月,却被浓重的乌云遮盖,空中什么也看不见。如果没有路灯的话,这一定是个伸手不见五指,极易迷失在途的夜晚。
周雨撑起黑伞,步入夜色当中。
说实话,他是有少许好奇的。如果这一夜出来的人是陈伟,这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家伙准备跟桑莲说些什么呢?一起坐而论道吗?
不过无论怎样,那都是行不通的。如今的桑莲早就不是言语可以沟通的对象了,表面所道出的言辞,不过就是躯体残留的本能罢了。
他抵达了新月路站。
不知是这里真的冷清至此,还是被骷髅戒的主人做了某种手脚,雨夜的站台没有一个普通的乘客。站在那里的两个人,竟然都是周雨认识的。
身高两米的壮汉,与骨瘦如柴的女孩,两人俱曾现身于那个废弃工厂当中。因为他当时把注意力放在摩天身上,几乎没怎么关注过这两个随从。
此刻看到他到来,壮汉面无表情地点着头,小女孩却纹丝不动,只是用浑浊的眼睛盯了他一会儿。那副枯槁的样子使人联想起沙漠中枯死的矮树。
“你们两个就是摩天派来的人吗?”
周雨拄着伞问道。老实说,他并不清楚这两个人的“用法”。如果说壮汉还可以拿来处理一下丹哥,那么小女孩的功能就完全无从猜测了,她看起来干瘪得用一根手指就能碾碎。
壮汉仍然没有表情地点着头,从衣袋里掏出一部对讲机来。机器里马上响起了摩天的声音。
“来了呀小姑娘。昨晚休息得如何呢?”
“你派的帮手好像有点让人看不懂呢。不负责介绍一下吗?”
“呀,有什么好说的,两个低贱之人罢了。大的是老虎,小的是野猫。你就这样称呼他们好了。至于用处嘛,那条蚯蚓也不是一个人居住吧?小姑娘你就专心处理本尊好了,多余的闲杂人士让老虎去对付。至于野猫,虽然是个废物,眼睛还是挺好用的,拿来找东西很方便。”
即便是被这样充满轻蔑地提起,周雨面前的两人也没有任何反应。那模样与其当做忠诚不二,弗如说是死人般的麻木冷漠。
本人都如此无动于衷,周雨也没有代为出头的打算。他正要从监控死角走下站台,对讲机彼端的摩天又说:“小姑娘,你的腿脚现在还没恢复吧?”
“你关心这种事吗?”
“呀,毕竟是关乎成败的事嘛。要是小姑娘你因为脚伤而败给蚯蚓,岂不是太可惜了吗?”
周雨冷笑了一声。
“你不是心知肚明吗?桑莲跟你这种人不同,在应敌的时候是不会选择逃跑的。就算我走不动,他也只会在原地等着而已。”
“那样自然是最好。不过再确认一下,小姑娘你真的懂得‘复仇’的用法吗?”
“你想试试看吗?只要你出现在我面前,马上就让你知道答案。”
摩天只是呵呵地笑着。
“不必了,既然如此,我就静观小姑娘你的表演。”
早知如此的周雨也懒得费力气去嘲弄对方。反正都在意料当中,只要‘复仇’还握在自己手中,对方就绝对不会轻易地涉身险地。
他领头翻下站台,朝着隧道深处走去。“老虎”和“野猫”也安静地跟随在后面。原本不算特别漫长的路途,在这两人制造的压抑氛围下显得极为难熬。
周雨走在前面,偶尔用眼角余光观察在左后侧的小女孩。因为脚伤,他走路的速度相当缓慢,即便如此,女孩也跟得相当辛苦。
越是观察得仔细,他就越在意这女孩的样子。那种近乎畸形的瘦相,说是病态都过于保守。倘若她纹丝不动地躺在地上,周雨会把她当做一具干尸。骨骼、关节、筋络,全部都在皮下清清楚楚地展现出轮廓,哪怕是装有脏器的胸腹部位,竟然也恐怖地塌陷了下去,仿佛在那空荡荡的童装底下根本没有躯干,只是一段连接着头和腿的细杆。
像那样子,就算她走着走着,突然间因为脖颈太细而让脑袋滚到地上,也不是什么奇怪的事情。
在脑海中构建出如此景象时,周雨却没有感到任何同情。是因为她是摩天所豢养的“野猫”,还是因为她的体型已经过分脱离常态,甚至无法让人产生身为同类的共鸣了呢?
能够得出结论以前,走在右侧的“老虎”突然停下了脚步。
此时三人所在的位置,已经隐隐能够看到前方朦胧的红光,但周边仍然是黑暗冰冷的水泥隧道,距离桑莲所在的地底出租屋尚有相当距离。就算要进行警戒,时机也未免太早了点。
“怎么了?”
周雨握着伞柄问道。他没有感觉到任何危险。
“老虎”摇了摇头说:“有味道。”
这是周雨第一次听见他开口说话。与充满雄性威慑感的外貌不同,他的声音除了语调稍显呆板,其他地方都相当普通。如果闭起眼去听,只会使人联想起四十多岁的中年出租车司机。
然而,这个人是摩天所派来的“老虎”。
“你指的该不会是土腥味之类的吧?”
“老虎”没有说话。他越过周雨,用常人小跑才能追上的速度疾步走向前方的红光。为了不被甩下太远,周雨也只能忍痛加快步子。就算是这样,也免不了逐渐和对方拉开差距。
就在他莫名到快要开始恼火以前,鼻腔里钻入了甘甜的馨香气。
不是花香、木香,而是犹如铁锈般陈旧腐朽的气味,因为其中混杂着某种难以名状的甜润,竟然使他觉得十分醉人。
感知发出喜悦呼声的同时,与其平行运作的理智也开始得出结论。
——对,这个味道,他是认得的。岂止是认得,这是他无比熟悉的事物。
他赶到红光弥漫的租屋前。
还没有踏进室内,他就已经在门口看见了奇怪的东西。
静静躺在地上的香烟,因为周雨不嗜烟酒,所以也认不出牌子。但是与烟头相距二十公分,孤零零躺在地上的那只手臂,他却觉得相当眼熟。
那是因为,会在这种地方穿着衬衫西服的人,本来就不会很多。
周雨看向洞壁,将手指插入深色的魔土中。如烂泥般软腻的土壤,触手时传来清晰无误的潮湿感。
他将手掌抽出。这下就不会错了,那顺着掌纹不断流淌的红液,跟魔土本身的红光是不会混淆的。
放眼望去,出租屋入口十步以内,全部都被鲜血浸透了。
他提着伞,一言不发地迈进屋内。
曾经发出粉光的旋转灯,此刻已经被某种巨力拍得粉碎,七零八落地散了一地。因为这间屋子没有被魔土侵蚀,整个屋子都毫无疑问是被鲜血漆成红色的。没有一处死角,没有一丝空隙,将整个房间都填满的红,那绝不是在单纯把人杀死时形成的。
踏过鲜血积成的浅池,出租屋内部的景象终于完全展露出来。
并没有什么意外的感觉。
漫天弥地的,散发甘甜气味的红色,全都是品质新鲜的血液。然而,七零八落掉了一地的尸体肉量,乍眼看去就会发现严重不足,根本无法与染血的面积相匹配。
关于这一点,周雨也没有疑问。因为掉落在洞口处,还裹着西装衣袖的那只手臂,其断口处并非整齐的切面,而是深刻清楚的牙痕。
眼前这幕场景,多么像是野兽进食后留下的遗迹。
他静静地穿过走廊,走到拐角处时,俯身拾起一根绿色的长发。握住伞柄的手掌中传来悸心刺骨的寒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