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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沈淮安去书院,柳乐抱着昨日的变颜色的衣服准备去云岩布庄。

他可记得当初那个掌柜是如何忽悠他的,领着小狼崽出门,经过一个冬天,绒绒已经从一只小狼崽长成大狼崽。

皮毛雪白,尤其是那双绿眼睛,格外精神,瞧着像只体型巨大的大狗。

平日里懒懒散散的模样,没有一点狼的威风。

但若是来了陌生人或是只有柳乐独自一人在家时,只要门口稍微有响动,绒绒立马提高警惕,耳朵立了起来,全身的毛竖着,锋利的爪和尖锐的牙时刻准备着。

确定没有事情发生后,又立马恢复到原来的大狗模样。

柳乐曾经不止一次吐槽,“这变脸速度和小安子有得一比,你俩是川剧的最佳继承人,可惜了好苗子。”

柳乐抱着衣服,绒绒跟在身侧,一人一狼的步伐格外和谐。

早上起床就往外跑,连早饭都没来得及吃,柳乐买了五个肉包子。

蹲在路边一边吃包子一边给小狼崽喂,担心将白袍子沾上油,还妥帖的将把衣服放在一边。

“绒绒,你吃三个半包子,我吃一个半。”柳乐一手拿着自己吃,一手拿着给绒绒吃。

“吃了我的包子,就得为我办事儿。”

“一会儿进了布庄,你记得听我的暗示啊。”

“我只要大声叫绒绒,你就对着老板呲牙。”

“但别真伤人,吓唬吓唬就行了。”

柳乐事无巨细的嘱咐,绒绒一边吃包子,一边还得听主人一个劲儿的啰嗦。

三个半包子绒绒都吃完了,柳乐还捏着一个包子小口小口吃着。

在家舒坦日子过惯了的小狼崽,吃完包子都有些困了,卧在主人脚边懒散散的眯着眼,看似不着调,实际上却在观察周遭的环境。

又过了一会儿,柳乐终于将包子吃完了,有些咸,又在小摊上买了几个果子。

擦了擦直接咬了一口,给绒绒丢了一个在脚边。

卖果子的大婶,也瞧见了柳乐脚边的狗,夸赞道:“小哥儿,你这狗养得不错,瞧瞧这皮毛。”

“但不是咱本地狗吧?”

柳乐打着马虎眼,“不是,南边带回来的。”

“我就说,我家当家的喜欢狗,养了好几只呢。”大婶提起家里的丈夫,爬满不少皱纹的脸颊都溢出了一丝笑容,“这狗不便宜吧?”

“是不便宜。”柳乐应道,虽然是意外所得,但养绒绒可花了不少钱,从出生开始就喝羊奶,每顿都得吃肉,一天的伙食费可能比他和沈淮安加起来花得还多。

大嫂又和柳乐聊了几句养狗的心得,柳乐认真听了听。

虽然他家这只是狼,但毕竟现在扮演的是狗的角色,大差不差吧。

将几个果子啃完,解了渴,柳乐和绒绒进了云岩布庄。

“吴掌柜在吗?”柳乐大马金刀的进了门,语气异常嚣张,将来找茬的姿态摆的很有型儿。

吴掌柜正在柜台后面点货呢,听到外面的声音,拖着圆滚滚的身子快速的往外走。

指名点姓的找他,语气不好,分明是来者不善呐。

还没见着人,吴掌柜心里对来者已经有了一个评估和猜测。

这人一定是来找事的!

柳·来找事儿·乐抱着衣袍,靠在柜台的斜边上,绒绒充当着打手的角色,尽职尽责凶狠的站在柳乐身边。

完全不像在家随时随地都想睡觉的困倦模样,柳乐低头看了看小狼崽的状态十分满意,晚上回去奖励你吃牛肉!

“哟,柳公子,啥大风将您吹来了?”吴掌柜看见来人是柳乐,刚刚紧张的心情已经消散大半。

柳公子是布庄的常客,出手大方,无论是买布料还是买成衣,基本都是几套几套的买。

可以说,去年布庄上好布料柳公子都买过,还买了之前从南边淘来新奇玩意。

可得谢谢柳公子,不然这东西得砸他手里,东家一定得责备他。

柳乐之前做生意时,可没少见过吴掌柜这种绵里藏刀之人。

应付这种人最好的办法就是,不理会他抛出来的话题,一心只达到自己目的。

于是柳乐自然的拿回说话的主动权,“吴掌柜还记得去年我在你这儿买匹稀罕布料吧?”

吴掌柜满脸堆笑道:“记得记得,柳公子可是吴某人的,怎么会忘记呢?”

“记得就好。”柳乐板着脸,眼皮垂了垂。

吴掌柜心提到了嗓子眼,这布料会变色这事儿,他没有提过,而今日柳公子既然找上了门,自然是发现了布料的问题。

唉,在心里长叹一声,自我开解道:最坏的结果就是银子退回来。

这笔银子抵他大半个月的工钱,有些肉疼,但没办法。

转瞬间,吴掌柜已经将最好的解决方式想好了。

“这布料具体从哪个地方来的?为何会变色?”柳乐抛出两个问题,这才是他今日的目的,至于买布料的银子,于他而言不重要。

吴掌柜愣了几秒,在脑海里仔仔细细思索一番后,才理清楚刚刚柳公子问了什么问题。

“柳公子,这……”

柳乐板着脸,学着沈淮安的表情唬人,“好好回答这两个问题,若是本公子满意了,银子不用退。”

“谢柳公子体恤,谢柳公子体恤。”吴掌柜喜笑颜开道。

“有庆,快给柳乐子上茶。”吴掌柜招呼道,又转身对柳乐恭敬道:“柳公子,咱坐着聊。”

因着柳乐是哥儿的身份,没有进内室,直接在布庄柜台边上的桌子旁坐了下来。

有庆极有眼力见,不止上了茶,还端一碟瓜子和几碟精致糕点。

“柳公子,这布料听说是从沈州买的。”吴掌柜娓娓道来,“当时我带着布庄的伙计去沈州取货,路上碰到一对爷孙乞讨,瞧着实在可怜,于心不忍给人分了几张干巴巴的饼子。”

“后来询问才知道,那个小孩的爹是走商商人的伙计,去年年初跟着去了南境,不幸遇事死了,得了这么一匹布作为赔偿。”

吴掌柜苦笑道:“我当时瞧着布料色泽好,摸着也滑溜,尽管价格高,但念着那对爷孙可怜,还是买了下来。”

“毕竟稀罕玩意最不缺人买是吧,只要东西好,总有些富家公子会买……”

一时间说话上头的吴掌柜,忘记了他面前这位也是人傻钱多的富家公子。

“我不是说柳公子您……”赶紧往回找补。

柳乐不在意这些细枝末节,摆摆手道:“你继续说。”

吴掌柜缓缓吐出一口气,没得罪人就好,他这猪脑袋,一上头就忘记姓甚名谁了……

随后,继续道:“我将东西买了下来,也算给那爷孙俩一条活路。”

“之后从沈州回来,我便将这东西放到柜台售卖,只是问价的人多,但迟迟没卖出去,直到遇到柳公子你这等慧眼识珠的之人。”

柳乐自动忽略最后一句拍马屁的话,一言中的道:“第二个问题,这东西为什么会变色?”

吴掌柜抠了抠脑袋,不知道啊,只是这样的答案别说柳公不回应,就连他都不好意思说出口。

又仔仔细细理了理之前的一些情况,一句一句复盘那日爷孙俩同他说了什么。

“对了,”吴掌柜十分激动,“那对爷孙说这布料之所以为会变颜色,是因为染布料是在其中加了什么草的跟根茎还是汁水来着。”

“那孩子的爹,当时就是被南境人杀了的,可怜呐,也不知道他们有没有平安度过冬天……”吴掌柜有感而发道。

沉浸在自己的回忆中,一时半会都没想到有何不妥。

“这布料来自沈州?”柳乐又问了一句,这个问题都答案一定的确定好。

柳乐直接迅速的再次将话题引到布料问题上,下半年沈淮安上京好像不经过文州,唉,只能等机会了。

“不是沈州的,好像是那批去南境的商人从南境的圣城带回来的,大周可没有这种稀罕的东西。”吴掌柜接着道:“我做布庄做大半辈子了,从最底层的伙计到现在,就没听过有这样的布料。”

柳乐的手摩挲着杯身,又是南境?这到底是怎样的一个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