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在司马光上台之后,无论变法好还是不好,或者是对国家有利还是无利,必须通通作废。”
“像是免疫法,这是宋神宗与王安石历时两年才推广至全国的新法,但在司马光上台之后,就强烈要求五天之内,必须全面废除新法,恢复旧制。”
“他也不管这一时半会儿全国上下是否能够反应的过来,就这般要求废除一件关乎国计民生的大事。”
“底下人为了向这位新任领导邀宠,一个接一个的率先响应,其中,响应最积极的,便是蔡京。”
“这个货,是一个前后不一的势力小人,他的弟弟蔡卞还是王安石的姻亲,历来被人当成是“变法派”的骨干成员。“
“可是眼下“变法派”刚刚被打倒,蔡京就立马向“保守派”首脑司马光递交了投名状。“
“这种行径与汉奸、走狗、卖国贼有什么区别?”
“但凡眼睛不瞎都不可能会去重用这样一个反复无常的小人,但司马光不一样,他十分欣赏蔡京这种敢于投诚的精神,并且将其设为一个典型。”
“为了培养这位投诚者,他还将蔡京的名字,列入重点培养干部名单。数十年后,蔡京成了北宋六贼之首,司马光当年的栽培之恩当真是功不可没。”
“这个时侯的司马光,已经不是在为国计民生而做事,而是为了争一口气在做事,但凡王安石曾经支持的法令,他都要反对,但凡曾经支持王安石的人,他都要驱逐,对于蔡京这种,敢于背主投诚的人,他最是喜欢。”
“因为这说明了,蔡京认同他的能力,比王安石要更强,这种超越了王安石的诡异心理,让他一度十分重用蔡京。”
王安石:………
司马光:………
王安石听到这里,只觉得有些心累,他知道变法很难,但也没想到,他的变法改革,会夭折的这么快,更没想到,仅仅数年,便是朝代更迭,一代新人换旧人。
那些当初被他施以手段贬谪出京的官员,终有一天会重返汴京,再度掌权,将他辛辛苦苦,好不容易推广至全国的新法,全面废除。
王安石眸光低垂,蓦然想起当初司马光曾经写给他的三封信。
信中强调了变法之害,强烈要求他停止变法,将所有改革之新法,恢复旧制。
他拒绝了。
可没想到,报应会来得这么快。
司马兄,当初应当是怨怼自己的吧!
所以才会在上位之后,如此决绝地将所有新法全面废除,不留丝毫余地。
至于蔡京!
王安石手指无意识的掐进掌心,果真是他眼瞎,重用提拔的居然都是这等反复无常的无耻小人。
而司马光此时,独坐于老宅书房之内,听到这里,只淡淡抬头,随即又重新低下头去校验自己正在汇集整理的文稿。
他不上位也就罢了。
这天下由得他们折腾。
可若他上位,这新法是必定要废除的。
新法之毒,害民害国,王安石,更是天下人都该讨伐的乱国贼子,他推行此法,有悖圣人之道,合该被废。
对于乔姑娘所说之事,司马光表示,老夫问心无愧!
新法就得被废除!
直播间中还在继续:
“既然今天说到这里,那我再多说两句。”
“这位司马光同志上台之后所干的缺德事,可还不止这一件。”
司马光:………
万朝中的所有人:………
“比如,他在上位之后,做的第一件事,不是废除新政,而是下令重审了一桩旧案,并因此斩杀了一个人,他所杀的那人,还是一个女子。”
杀人?
司马光身子顿时一僵。
能让他在上位后,下令处决之人。
司马光眉间一皱,那便只有那个女人了,一想到那个女人的名字,他就心里郁气难消,因为这个女人代表了他与王安石的争执落败。
若他上位,势必要亲自处决这个人。
否则,法理不存,天理难容!
王安石也是一愣,随即他似乎想到了什么,眸子顿时有些复杂起来,若当真是那人,这司马光,可当真够死板的。
直播间中,万朝中的所有人也都对这个人所好奇。
毕竟能从乔姑娘口中重点讲述的人,必然也是北宋名人,而且极有可能是名传千古的人。
能让这样一个人,在重新掌握权势后亲自下令诛杀的,一定是一个罪大恶极的犯人。
只是不知,那位女子究竟犯了何罪。
直播间中,乔安的声音仍在继续:
“那个女子名叫阿云。”
“阿云是一个苦命的姑娘,十三岁那年,母亲病故,阿云无处可去,只能去投奔自己唯一的亲叔叔。”
“但她的亲叔叔是一个贪婪且好财的人,他不想白白养着一个侄女,浪费粮食,但又觉得放过她实在可惜,于是便一不作二不休,将阿云给卖了。”
“并且卖给了村里一个游手好闲的老光棍为妻。”
“此时的阿云,还在守孝期间,却被自己的亲叔叔卖给别人当媳妇,不顾尚在丧期守孝,也要逼其与老光棍圆房成亲。”
“阿云不甘受辱,便想要自救,但她一个弱女子,唯一的亲人又为了钱将她抛弃,把她卖给了一个游手好闲的老光棍,她如今身在老光棍家里,太过害怕,便想着如果那个老光棍死了,那她或许就不用嫁了。”
“被卖掉的恐惧,和将来可能一辈子都要被老光棍折磨的恐惧给予了她莫大的勇气,于是她持刀上门,趁着对方酒醉,捅了老光棍几刀,阿云瘦小,这几刀下来,也只是砍断其一根手指,而后仓惶逃走。”
“案子很快告破,衙差直接上门拿人。”
“许是终于认命,面对罪名,阿云直接承认了,愿意接受法律制裁,以死赎罪,案子很快被理清交由登州知州许遵来审判,按照《宋律》,谋杀亲夫,要处以极刑。”
“但负责审理案件的许遵在审阅完卷宗之后认为:阿云定亲时,尚在为母服丧期,订婚无效,就不算谋杀亲夫,且韦大宝并没有死,所以阿云罪不至死。”
“但是案子上报到大理寺之后,大理寺和刑部审查案卷后认为,即便阿云不是韦大宝的妻子,但是蓄意谋杀且造成伤害,必须判处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