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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书吧 > 武侠修真 > 我有一刀 > 第68章 无足轻重,死便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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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章 无足轻重,死便死了

消失了三天的叶丰终于露面。

掌柜的立刻撒出人去,该通知的通知,该宣传的宣传……

子初自然也得到了风声,她立刻风风火火的跑去掌柜那里,然而掌柜的也不知道叶丰现在住什么地方,无奈子初只得回去魁府等着。

明天便是擂台战,叶丰现身便是为了擂台战,总不能不露面吧?

等到第二天,子初一大早便来到了擂台的休息室,也终于看到了叶丰。

赤脚穿着草鞋,下穿带着补丁的粗布裤子,上穿无袖粗布衫,头上还戴着一顶又脏又破的草帽。

这行头,便是在街上遇到,子初怕也认不出他来。

“你怎么变成这个样子了?”

子初眼圈一红,她以为叶丰过得不好,对他很是心疼,但也十分生气。

“这几天你跑到哪里去了?我,我们很担心你,你知不知道?”

叶丰挠挠头,仿佛又变成了刚去元晶矿坑时的傻小子。

“那个,等下再说吧,我先把今天的份儿打完。你,你能不能先出去让我换个衣服。”

子初道:“你可不要再跑了。”

叶丰憨笑道:“跑也得等打完了才能跑。”

子初离开休息室,叶丰立刻换上掌柜的准备好的长靴、皮甲,当然最重要还是那把直刀。

今天打的是三天前就该打的,是赵百城现身让战斗拖延到了今天。

叶丰打满三场,却只有一个先天武者要和他堂堂正正一战,要求叶丰不要压制境界。

“你我同是先天,只不过你的修为比我高些。你压着境界与我打,就好像我大哥跟我说要和我平辈论交,没有这样的道理。”

叶丰满足了他,“先天罡气”已经暴露,且赵百城随口给他取了个名字叫做“元罡”,叶丰便也不再隐藏。

那武者只挡了他两刀,但他输的很坦荡,也很高兴。

子初也高兴,叶丰打了好几天,她也终于见到一个有武者骨气和风范的天魁年轻人了。

她已决定把那年轻人引荐给魁哥,不过在那之前,还得先看好叶丰。

叶丰回到休息室,子初立刻道:“跟我回去!”

“回哪儿去?”

“废话,当然是魁家了。”

叶丰婉言拒绝。

“不了,那是魁家,不是我家,就算魁哥人好,总住在人家家里,我也会感到很不习惯。”

子初冷着脸道:“你在说我吗?我在魁家住了二十多年了。”

“你不一样,你是魁家养大的,本身就算是魁家人,可我不是啊。”

子初喝问道:“那你去哪里?这些天你都住哪里?”

叶丰笑道:“我啊?我找到了适合我的地方,你能不能出去一下?我换衣服。”

“换衣服?”子初一怔,看着桌台上的草鞋粗布衣,喝道:“你还要穿回那样的衣服?”

“下午还有活儿干呢,外城的刘老爷中午启窑,下午我们得把那一窑砖全都搬出来,不少呢。”

子初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你?干那样的活儿?不行!你马上跟我回魁府,如果你不想住在魁府,我给你买房子。”

“这不是房子的事儿,也不是住在哪里的事儿……说了你也不懂。”

“你不说我怎么懂?”

叶丰傻笑道:“其实我也不懂,住在魁哥家很好,一切都好,就是心里有点不自在,不踏实。我现在住的地方,不如魁家,但我住的心里踏实。”

子初见叶丰态度坚决,也不再劝他,不过她也态度坚决的提出了要求。

“我要去你住的地方看看!”

“那里不适合你。”

“适不适合,我说了算。总之,我一定要去,如果你不带我去,不告诉我你住在哪里,我让你哪里都去不了!”

叶丰便不再拒绝,他换下衣服,将皮甲、直刀放在休息室,自有人将衣服武器收好,以待明日再用。

走出演武场,叶丰没有上大路,他只挑行人稀少的巷子走,像他这种打扮的巷子里偶尔也会遇到,都是来干活的。

子初也被理所当然的认成了临时的东家。

“你没什么要问我的吗?”子初忍不住说道。

叶丰也不是不说话,他只会问子初这两天怎么样?魁哥那边顺利吗?

对于莺歌,他只字未提,而子初的意思正是问他:你为什么不问莺歌?

叶丰笑道:“我不正在问吗?对了,那个魁朗朗,她有没有再找我?她若找我,让她来擂台这边,我打完了之后陪她过招。”

“你知道我说的是什么!”子初寒声沉喝,见叶丰仍不开口,她便又继续说道:“你不问,我来提,莺歌,你不想知道莺歌的事吗?”

叶丰露出些许悲伤:“莺歌已经死了,她还能有什么事?”

“你不想知道是谁杀了莺歌?你不想知道凶手受到了怎样的惩罚?”

叶丰沉默了,片刻之后方才说道:“其实我回来过,我大概知道。”

子初顿时偃旗息鼓,只满脸歉意道:“对不起,可,这就是……”

“我明白的。我是笨,但我不傻。”叶丰勉强的笑了笑。

魁家是天魁神朝的顶级权贵,他们有着令普通人无可奈何的特权。

别说杀死莺歌这样一个魁家奴婢,便是打死寻常百姓,最严重的惩罚也不过是赔钱了事而已。

与闲汉干了几天活,喝了几天酒,也让叶丰明白了一个道理。

百姓真的害怕权贵吗?不是。

百姓对权贵唯唯诺诺,当真是本性懦弱胆小吗?也不是。

他们不是害怕,更不是懦弱,而是逼不得已!

百姓打死一个权贵,不仅要偿命,甚至可能要连累全家老小陪葬。

而权贵打死一个百姓呢?他们可以赔偿,用他们最不缺的钱财了事。

这些当然没有必要跟子初说,估计她也没有办法理解。

子初见叶丰沉默半晌,便说道:“此事只能以家法处置,魁哥用最严厉的家法惩治了凶手。”

叶丰只淡淡的道:“嗯,我明白。”

“我知道你觉得这样不公平,可是,可是世道就是这样的……”

“世道如此,便是正确的吗?”叶丰自嘲的笑了笑。

子初难得用温柔的语气说道:“小贼,我知道你很难过……”

“不,我不难过。”叶丰打断子初,叹息道:“说了你可能不信,莺歌的死让我感到惋惜,但说到悲伤难过,倒也不算很强。毕竟我已经两次失去所有,多少有些习惯失去了,更何况,莺歌也不是我的所有。”

子初有些不明白:“那你为什么要这么糟践自己?”

“你觉得这是糟践自己,但对于城外的百姓来说,这就是生活。锦衣玉食是生活,粗茶淡饭也是生活,你凭什么说粗茶淡饭是糟践自己?我们不也是凭双手填饱肚子吗?难道用双手填饱肚子还低人一等了?”

子初无言以对,更不想和叶丰争论这样“无关紧要”的问题,她沉默了片刻方才轻声说道:“可你本该享受锦衣玉食……”

“那本就不属于我。”叶丰看着子初,道:“那都是幻觉,莺歌用她的命惊醒了我。”

子初急忙道:“不是幻觉,那些实实在在都是你的!”

叶丰摇了摇头,自嘲的笑着:“子初,你知道莺歌的死给我最大的感触是什么吗?是你教我的那个词:兔死狐悲。”

子初忙道:“你和莺歌不同,她是魁家的奴婢,你是魁家最尊贵的客人!”

“没有什么不同,如果非要说不同的话,不同的,是我和你,和魁哥。”

子初一把拉住叶丰的手臂,竟带有些许哀求道:“小贼,你别这么说。”

叶丰拍了拍子初的小手,道:“如你所说,世道就是这样的。”

“不是,不是,不是这样的!我从来没看轻你,魁哥也没有,你不仅是拯救我们的恩人,也是我们最好的朋友,你和魁家奴婢不同!”

叶丰忽然想到那天晚上与莺歌说的话。

“你是奴婢,我是贱人,咱俩就别客气了。”

他不禁笑着摇了摇头,道:“我没有说我们不是朋友,我也没说你们把我视为奴婢。”

子初急问道:“那你到底什么意思嘛?你说清楚好不好?你别吓我。”

“莺歌死了,死的悄无声息,死的毫无价值,我不知道也不关心凶手是谁为什么要杀她。因为我知道理由可能特别荒唐,甚至荒唐到难以置信!正如我叶家村一百二十六条人命,正如我一千零二十一个边军兄弟。我、叶家村、边军兄弟,我们和莺歌,都是一样的:无足轻重,死便死了。”

子初忙道:“不是的,你不是无足轻重的,你不是的。”

声音越来越小,越来越没有底气。

不管是天魁的民还是天罡的民,不管是天魁的兵还是天罡的兵,很多时候其实就只是上面的棋子而已。

正如叶丰所说:无足轻重,死便死了。

“不说这些了。”叶丰见子初面色不好看,便轻轻一笑结束话题,只笑问子初道:“魁哥的事情还需要多久?”

“差不多两三个月。你为什么这么问?你确定要离开了。”

“嗯,魁哥的事结束之后,我就该走了,我还有我的事情没有办完呢。”

“只是因为这个?”

叶丰吁了口气道:“天魁皇都,不适合我。”

不由得想起刚来时对莺歌说的话。

“看看我,看看这身衣服,看看这个环境,你不觉得和我不搭吗?”

子初沉默了,无言以对,叶丰说的对,天魁不适合他。

叶丰是一条出水龙,不是一只应声虫。

但在魁哥面前,他会下意识的变成应声虫。

叶丰是丛林中的猛兽,不是圈养的猫狗。

但在天魁皇都,无论如何他都不可能变成真正的猛兽。

叶丰是一个单纯的好人。

但朝堂和权贵,都容不下单纯,更容不下好人。

叶丰应该是拿着刀,纵横天下,追求至高武道的武者,而不是一个游走于权贵和朝堂之间的武夫。

这个道理,魁哥明白,所以他只把叶丰留在家中,没有带他去认识任何权贵朝臣……

可惜直到这个时候子初仍没有明白,叶丰所谓的不适合,并不是他有多强的野心,而是他无法成为魁家那样的权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