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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书吧 > 都市言情 > 权欲风暴 > 第374章 家有淑女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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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余韵和阿音真正分裂并且她终于决定搬到学校去住,竟然是她无意间说的那句话。她也没有想到这也是为阿音的悲剧埋下一个伏笔,尽管这和她没有一点的关系。可她一想起来还是心中流泪。

这天,阿音中午醒来后,照着镜子看到自己受了伤的脑袋就知道自己这是要在家待上一天了,就恨死了余韵。她打了电话让楼下的饭店送上来几样菜,自己打开了一瓶酒,一个人就喝了起来。正喝着酒,赫飞的电话就打了过来。赫飞在外地演出,现在也是刚刚起床,吃了饭就要去演出场地准备晚上的演出。

赫飞是个比她大十岁的一个无名的歌手。虽然只有十八岁,可她所经历的真的不算少了。对于她这样既漂亮家里又有钱的姑娘来说,她见过了太多的各种各样的男孩子,有的家里有钱,有的爸爸或者妈妈是个了不起的人物,有的干脆就是一些混混,她整天和他们蹦迪,唱歌,甚至喝得烂醉如泥,什么也不用想,什么也不用做,或者说是胡思乱想,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惟独这个赫飞还是让她动过一次心的。

青春少女呀,哪个不是春情萌动,怀揣着一个又一个美好的幻想?同时又把自己弄得什么都不在乎,什么都无所谓?虽然渴望爱但即使得到了爱又随便地丢弃掉。生活就如同一个赶着一个的车站,到了这站还有下一站在等待着,永远也没个终了,人生的追求也无非如此。

在阿音看来,现在已经没有什么淑女可言,至少像余韵这样的姑娘不太多了。阿音相信,余韵到现在还没让男孩子碰过。她也并不怎样喜欢和他混在一起的那些小子们,他们浑身上下几乎就没有一点让人喜欢的地方,既没趣味又没文化,他们叼着烟,叉着腿,眼睛不是盯着别人的口袋,就是专门往姑娘的脸上身上甚至是大腿上看。可她害怕孤独和寂寞,自己一待下来就心慌意乱,烦躁不安,和他们在一起至少可以消磨过于充分的时间。不过,这些家伙别想占她一点便宜,如果她喜欢她可以主动和某个人十分的亲密,但别人要想对她有什么非分的想法那可就打错了主意。

那时的她还在念书,但每到了星期六,歌厅,迪厅,游戏厅,饭店,就是他们这些年轻人出入的地方。她和这个比她大上十岁的赫飞就是在歌厅认识的。那天是星期六,她和几个朋友一起过周末,吃了饭就去唱。那些家伙当然是穷嚎一气,让人的耳朵受了不少罪,但她已经习惯了。接着,她突然听到了一曲嘹亮的歌声在大厅里环绕,那是一个十分具有穿透力的嗓音,是那种能够让人的精神为之一振的声音,就如同在干旱的季节飘下了春雨。她情不自禁地扭身一看,在恍惚的灯光下,她旁边的一张桌子前,一个瘦高个的男人面前摆着一瓶啤酒,一盒香烟,手持麦克风沉醉在自己的歌声里。他的周围并没有其他人。无疑这是一个孤独的男子。

阿音后来觉得一个孤独的男人其实更有魅力,是有着特殊情调的。但此刻她并不承认他有什么魅力,只是觉得他的歌实在是美极了,只有心里感伤和孤独并且失去了爱的男人才会唱出这样的歌。当那个男人唱完了一首她几乎没有听过的又让她很受震撼的歌后,她竟然摸出一张百元的钞票让一名服务生去买了一束鲜花,献给了这个有着极好的嗓音的男人。当那个男人接到了鲜花时,向她这里看了一眼,看到她在对他露出了微笑,他并没有怎样的惊讶,只是对她轻轻地点了一下头,表示了自己的谢意。

她觉得这个人有些傲慢,就不再理他。可是过了一个星期他们又去那家歌厅时,又见到了这个男人。他显然是认出了她,就在她努力地唱完了一首其实很是平常的歌曲时,一个服务生走了过来。这次是他献给她一束鲜花。

“你还是个学生吧。” 他找了个机会对她说。

“是啊。”

“谢谢你上次的鲜花。”

“也谢谢你刚才的鲜花。”

“你每个星期六都来吗?”

“也不一定。有的时候我们还到别的地方。”她说,她说的倒是真话。她对那些同伴的目光并不在乎。

“你很喜欢唱歌吗?”

“我唱得不好,可我喜欢别人唱的好。你是不是个专门唱歌的?”

“我想,可还不是。”

“你会是的。”她真诚地说。

“我下个星期六还来。我还希望看到你。”

她并没有答应他,但到了星期六她一个人来了。

空虚和无聊的日子很难有什么可以期待的东西,她有些盼望这个星期六了。当然,她并没有期待接下来他们之间会发生什么,这几乎是不可能的,她根本就不会那样去想。她就愿意听他的歌,那么专注,那么动情,又是那么感伤,深深地打动着她这年轻而又空虚的心灵。她一走进歌厅就见到他一个人坐在那里。他摆了一下手,她走了过去,坐在他的对面。他的瘦脸被灯光晃得光怪陆离。

此后她知道了他是一个无名的歌手,来自内蒙的锡林郭勒大草原,怪不得他的声音有着草原一样的辽阔和苍凉。他是一年前到这里来闯荡的,但到现在还没有闯出什么名堂。如今唱歌的人多如牛毛,随便在歌厅就可以找到一个有着专业水平的歌手。在这里他认识一个年轻的女歌手,他们一起过了几个月,突然有一天就再也见不到她了,他唱的这些歌都是他们过去喜欢唱的。

“我很喜欢你的歌。”她向他表示着。

“那我就唱给你听吧。”

一个忧伤的歌手只要有一个听众就足够了。一连几个周末,她觉得她过得幸福而充实。最初的时候他们也就仅仅如此,他唱,她听,顶多他们俩下场跳一曲三步舞。突然有一天她在这里没有见到他,她觉得她的心一下子有些空了下来,像走在街上突然天黑了,什么也看不到了。她想他也许是到另一个城市去了吧,他总应该去求生存的。他总不会整天陪着哄着她这个不懂事什么也不缺可又总像是缺少点什么的小姑娘的。

空虚的青春似乎总希望自己弄出点什么事情来以慰籍这颗时常感到寂寞的心灵,可这个浮躁的社会让人没有情绪没有欢乐甚至没有期望,她总算找到的那么一点快乐这样快就失去了。

有一天她走在马路上,忽然有人喊她,她一看,竟然是他,一个高高的瘦瘦的男人。她的心里犹如被一束阳光照耀进来,一片光亮,她几乎是笑着跑了过去。

“我怎么看不到你了?”她灿烂地笑着。

“你看我有什么用啊?我总得给自己找个吃饭的地方吧,唱歌也不能当饭吃。”

“那你现在干什么?”

“我在给人刷油漆。”

“这怎么是你干的事情呢?”她有些心疼似的说。

“可现在不需要我唱歌啊。”他无奈地叫道。

她突然心血来潮地说:“你唱给我听我付钱给你怎么样?”

他笑了,可又有些感动:“去你的吧。你一个小姑娘那里来的钱。如果这样我成了什么?不过,可我也要谢谢你。你想听我的歌了吗?”

“想。”她点头。

“可我总不能在马路上唱给你听吧。”

“那我们去歌厅吧。”

“我不想去那个地方了。”他说。“我去那个地方其实是等待着我说过的那个朋友,可我终于明白,她是再也不会去了。你说我不是很傻的吗?”

她表现出了很失望的样子,可又被他的真诚感动了。

“你不傻,只是有些痴。不过,这很让人喜欢。听不到你的歌,我突然觉得没意思透了,真的。”

他的眼睛里立刻泛起一束光芒,他想了一下说:“我在附近有一个小房子,如果你不介意我们可以去那里。”

她开始有些犹豫,但她很快就打消了这个念头:“远吗?”

“你不怕我……”

“你不这样说我还怕点,你这么一说我还真不怕了。”她还真有股子这样的犟脾气,最主要的是这段时间她觉得生活几乎陷入了一片黑暗中,她甚至觉得自己如果有一次冒险的机会她也会参加的。

这是一个很简陋的小屋,她还没有到过这样简陋的地方,但却有些温馨,有许多歌星的照片,墙上挂着一把吉他。看得出,这是一个流浪歌手的房间,也是一个流浪歌手的生活。对于过惯了富裕而毫无生气日子的阿音来说这倒是蛮新鲜的。

“我这里可没有什么给你吃的。”

“你的歌比什么好吃的都让我喜欢。”

他取下那把吉他,划了两下,就边弹边唱起来,谁料他这一唱就唱了好几个小时,那些歌有的她听过,有的她没听过,可是每一首都是那么动情,那么让人怅惘,心里酸楚的难受可又有种渴望。她觉得他如同给她开了一个专场音乐会。

最后一曲结束,阿音发现他的眼睛里闪耀着泪花,她的心潮也起伏起来,说:“我从来也没有这样快活过。看来我得请你吃饭了。”。

“我怎么能让你请啊。”

“你已经请我吃了一顿精神大餐了,我只是请你吃一顿小吃,再说你缺少的是钱,我惟独不缺少这个东西。”

吃完了这顿饭,他们已经很熟悉了,她发现他其实是一个很幽默的人,说起他的草原家乡的事情听得让她很是神往,她说她一定要去一次那个地方,他却说他不一定再会回到那个地方了,她就有些失望。但她还没有想到他们之间接下来会发生什么。

又是一个星期六,又是那家歌厅,阿音又看到了他。

“我这是来专门看你一眼的,过几天我就走了,有个朋友组织了一个流浪的演出团邀请我参加。如果还能回来我还回这里来看你。”

“你身上是不是没钱?”她望着他。

“不要和我提钱这个字眼。”他有些恼怒地说。

“啊,对不起。”

她发现他忧郁的目光,她知道钱对于有的人是多么重要,一个人为了钱到处奔波流浪该是多么悲伤。她的心中突然升起了一种依依惜别之情,她想她只要拿出自己的零用钱就一定会让这个歌手活得非常自在,可她知道自己现在还不能这样做。

她对他悄悄地说:“你等着我,我明天去看你。”

第二天的中午她第二次出现在他的住处,他果然在等着他。行李已经准备好,屋子也收拾停当。他坐在自己的行李上,对她说他们这些流浪歌手要从东北唱到西北,同时他们还要到那里去收集民歌。

“你一定会成功的。”

她从自己的皮兜里拿出自己的一份心意,五千元钱,她想拿更多些,但是她怕他不敢接受。

“你这是干什么?”他愣了。

“你为我唱了那么多的歌,我这只不过是一点的心意,我说过我惟独不缺少这个东西。再说我还想让你最后一次给我唱歌呢。”

他的目光散发着奇异的光彩,他还是第一次见到这样慷慨的女孩,他恨不得一把把她拥在自己的怀里,他激动得声音颤抖地喊叫起来:“我的小宝贝,真的不知道该怎样感谢你。你知道这钱对于我们那些穷哥们来说是多么重要吗?这样我们就可以在想坐车的时候不会为路费犯愁了。你简直让我……”

他简直激动得说不下去了,也不再用唱歌来表达他的情感,他干脆用一个最直接的方式,那就是他伸出手把她紧紧地抱在怀里。阿音并没有推辞,她感受着这个男人用力的拥抱。别的小子也抱过她,可她觉得那是一种受罪的感觉,可此刻她在他的怀抱里突然之间产生了特殊的情感,一股激情冲击着她的心扉,她抬起头毫不羞涩地把自己的嘴唇向他的贴上去,他也就狂热地亲着她火热的唇。

一切似乎都是在一瞬间发生的,她几乎是想都没想就配合了他的举动。他也许还不知道这是她的第一次,但他已经遏制不住自己发自胸膛里的冲动,也似乎急于表示自己的一番爱意,而这样做又是最好的表示方式似的。她的衣服已经慢慢地退下,她甚至是不知道是自己的配合还是对方的动作,这已经不重要了。他更是急不可待地展示出了自己赤裸的躯体,那是一副并不健壮的身子,而她却有着白玉般的肌肤。他突然似乎醉了似的,把自己的脸埋在她的胸前,那里有着一副坚挺饱满,还从来没有人实实在在地碰过,她还没有让那些小子真正得过手。此刻,他的身子在抖动,而她并不为此羞怯。

第二天他没有走成。她每到放了学就来到这里,那个小屋一时间成了她向往的地方,而他也把这里布置得干干净净,期待着她的降临,她成了他的天使,她那时可真的是一个纯情的少女呀。正因为这样,他似乎是在她的身上找到了什么,她对此并不计较,她快乐着就足够了。他们在一起足足度过了一个星期的时间他才终于离开了她……

转眼两年过去了,他对她依然还有那样的温情,如果他去了外地演出,他每天刚睁开眼睛就给她打个电话,可她对于这些已经慢慢地厌倦了。一个家里有钱而自己又长得实在是漂亮的姑娘,是不可能永远爱着一个无名的歌手的。虽然他比过去有了点名气,可是无聊的滋味早就在她的心中重新滋生出来,对于赫飞这个流浪歌手,她只是还淡淡地记得过去那些朦胧的情景,当时的激动和忘情似乎是发生在远古的事情,那个津津有味听着他歌声的小姑娘根本就不是她,和他有过多次肉体欢愉的女孩子也是另一个人。尽管她怎样对他冷淡,可他仍然一如既往。她对他已经阐明她不会成为他的真正可以结婚的女朋友的,他对此并不计较,他说他永远记得她的美好。她觉得这些搞艺术的都是些神经病,永远活在自己的回忆中。

她在若隐若现的幻想中,渴望着一个全新的人出现在她的眼前。让她没有想到的是,这个人竟然这样快就出现了,他的名字就叫潘英凡。